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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1、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1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出租单位:(下称甲方)承租单位:(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有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条款,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租用机械名称、规格、数量:1、机械名称及型号,生产厂商;2、数量台;3、租用高度为m。二、使用地点:省市(县)路号工程项目三、租用期限及机械进场时间:1、机械的进退场时间,以乙方的通知为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安排机械的进退场。2、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租金的计算和支付:甲乙双方商定按月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和支付租金。1、月租金:元/台(小写:);进退场费、组拆装费、检测费:元/台(小写:);基础螺丝:元/台(小写:);司机(指挥和司机)工资:元/人·天;附墙:元/道(小写:)。2、租金计算:租赁期以机械安装单位安装结束进行检测合格日起计算租金,至乙方通知要求停机之日止。3、租赁费不论甲、乙双方在签约前是否预料到(包括租用时间的期限等)均不得调整,且甲方应满足乙方工程施工正常运转的需要。4、租赁的设备,除基础(不包括地脚螺栓、螺母)和附着预埋打孔工作由乙方负责外,机械本身电箱以内的线路、任何配件(包括维修的配件及辅助材料)、附着(包括附着的改制等)与租用机械有关的一切材料和设备均由甲方负责,由此而发生2的费用已包含在机械的租赁或进退场及组拆装的价格中。5、每月30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月租金的%;租用结束后天内,乙方支付给甲方总租赁费的%;余款在机械退场前,乙方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支付并扣除已支付租金的剩余租赁费用。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义务⑴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建筑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和数量,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机械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以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⑵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合同、合格证、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检验报告、维护保养记录等运行资料;安装验收资料。⑶甲方应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尽快修理排除故障,恢复运行。⑷向乙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⑸承担操作、保养、维护工作,指派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指挥应持有相应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应做好记录。(6)负责处理甲方操作过程发生的一切事故或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或损失。2、乙方义务⑴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拖欠。⑵负责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设备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设备验收。⑶按机械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检查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情况及记录。⑷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的进退场作业以及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⑸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本合同的建筑起重机械。六、双方具体的工作及责任:1、甲方工作及责任⑴甲方委任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3⑵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一份机械设备的基础施工图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基础的施工。⑶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和退场的运输工作,根据乙方要求的进场和退场的时间,及时组织和做好机械的进场和退场的准备工作。⑷随机操作人员(由甲方按规定配备人/台)工资由甲方发放,满足乙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和安排,保证机械在要求的时间内正常运转。⑸根据乙方施工生产进度的要求,及时地做好租用机械的组拆、顶升、附着、保养等工作,确保乙方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⑹甲方应对乙方租用的机械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配备易损的零部件,对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应及时派员组织抢修,尽力缩短抢修的时间。每月累计保养及维修天数为。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起小时内应到达现场维修,若抢修超过了上条及本条约定的时间或天数,自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复运行日止。若机械故障系乙方违章指挥、作业造成,乙方仍应支付修复停运期间的租金。⑻做好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⑼甲方的司操人员(包括作息时间)和机械的运转应听从乙方统一安排,若发生司操人员有消极怠工等不良现象,乙方有权要求换人或在支付租金费用中扣罚司操人员的工资。⑽甲方提供设备所带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若不能通过报验或不能满足乙方文明施工的需要,甲方应立即更换和整改,否则乙方有权替换,所涉及费用在租赁费中扣除。甲方提供的设备也不应出现锈蚀、油漆剥落等问题,应进行防腐刷漆处理。2、乙方工作及责任⑴乙方委托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为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⑵按工程进度的要求,向甲方提出租赁机械进、退场时间。⑶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在预期的时间内做好设备基础和附墙预留工作。⑷对甲方司操人员、机械的运行状况等有安排工作的权力,对甲方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而提出合理意见甲方应该执行,若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做好工作,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相关人员调离乙方的工地。4⑸乙方做好大型机械进、退场的准备工作,做到路通、电通(电源送到设备本身的二级配电箱内),并做好起重机械从进场到退场全过程的安全保卫消防监控工作。⑹乙方为甲方司操人员提供食宿方便。⑺乙方应合理安排机械维修和保养时间由甲方进行维护保养作业,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⑻乙方配备专职的机械协调人员,负责对机械作业统一协调,但不得强令司操人员违章作业。⑼乙方提供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砼试块报告、地耐力说明。施工机械避雷接地装置应在基础周围安装,接地电阻≤30Ω,且应保证施工机械所需电流、电压正常,供电电压380V(独立专线)。七、安全工作1、双方同意按相关规定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权力义务,安全协议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机械事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由于甲方设备质量或操作等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操作机械设备、违章指挥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八、其他约定1、租赁机械的交接与验收:⑴甲方应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合同约定的租赁机械,由甲方现场安装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自甲方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为移交日期。法律法规规定的须安装调试且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机械,实际检测合格之日为移交日期。⑵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施工企业承担安装和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由乙方委托并与之签订安装拆卸合同或检测合同,所订立合同受本合同条款约束。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定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现场使用期超过一年要进行再次验收,应按规定或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使用期限的规定执行。2、租用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设备无关。乙方违反合同义务以本合同所承租的机械设备对外作抵押、质押、担保、转卖、抵债等有损于甲方物权的任何行为均为严重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甲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5符,乙方认为不能适用,且甲方未依合同进行调整的,甲方构成违约,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条解除合同权利的,由甲方赔偿乙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而造成乙方其他直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未按乙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损失金元/日。5、甲方在合同期间无合理理由停止服务致使机械停工达天及以上的,应支付乙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6、补充条款:⑴⑵⑶7、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款付清后自行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订立日期:年月日6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安全协议书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建设部166号令的规定,为保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作业的实施,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以下协议书,作为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补充附件,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项目名称:2、承包范围、方式:3、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完工。二、甲方安全责任1、负责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2、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⑴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⑵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⑶历次安装验收资料。3、应具有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配合安装或使用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5、参加使用单位组织的建筑起重机械的验收,或配合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6、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每月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及台班运转记录。三、乙方安全责任1、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2、负责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将登记标志附着7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3、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4、编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5、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6、配备专职设备、安全管理员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7、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8、审核出租单位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9、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四、履约事项1、对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相关的具体规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1、起重设备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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