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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全文)编者按:为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高检院于2016年9月29日正式印发《“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这是高检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高检院党组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检察机关顺应新技术变革,以科学技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的目标任务,提出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从建设与管理两个方面,从信息采集至应用的四个层次,剖析了科技强检工作如何从数字化向智慧化跃升、解构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方便大家学习领会,现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全文发布,供学习参考。“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阶段。为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建立检察信息感知体系。建设数据标准体系和内外部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检察机关音视频资源智能调度中心,开展绿色数据中心机房试点建设。构建高效网络传输体系。在网络层面实现上下贯通和内外交换。打造智能信息服务体系。重视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打造数据驱动的智慧检务。建立智慧检务应用体系。建设检务辅助决策支持平台。探索推进移动侦查指挥和远程专家辅助办案应用。建设智能一体化出庭支持系统,探索智能辅助接访。建设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队伍管理信息系统与教育培训信息系统。优化科技强检管理体系。将检察技术工作全面纳入司法办案流程。构建“前期预警、中期处理、后期反馈”的三段式运维保障模式。设立科技强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开放的检察科研基地和科技人才专家库,建立检察信息化自主研发和运维团队。一、形势与任务“十二五”时期,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科技强检工作,科技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核心战斗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检察机关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现代科技逐步融入各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运用科技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加强,科技手段在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电子检务工程深入实施,检察信息化纳入国家电子政务全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应用,案件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案件信息公开取得实质性突破,实现检察机关办案模式优化和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科技装备和基础设施初具规模,检察机关科技管理水平、科技保障能力、科技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科技强检评价体系基本形成,144家“科技强检示范院”示范效应显著。总体上,科技强检战略在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实施,但科技强检工作不平衡情况仍然存在;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现有科技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配套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资源共享和数据利用亟待强化;科技队伍人才力量和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作了全面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迎来了重大历史性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检察机关必须准确把握法治发展新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积极适应以大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大趋势,聚焦检察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全面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实现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二、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和深化检察改革,把握好“顶层设计与鼓励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加快进度与安全保密”四个关系,以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为着力点,以“智慧检务”建设为突破口,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引领“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二)总体思路持续深化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围绕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按照“智慧、融合、创新”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工作跨越式发展。“智慧”引领顶层规划。以支撑、推动和引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目标,围绕司法办案,适应检察改革新要求,将“全面透彻感知、安全高效传输、知识支撑服务、新型智能应用、科学高效管理”的智慧化发展理念与检察工作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紧紧依托科技进步推动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创新。“融合”带动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促进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升级,建立信息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模式,使科学技术融入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科技强检新机制,推动实现由科技服务到科技引领检察工作的战略转型。“创新”驱动跨越发展。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学判断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准确把握科技发展新趋势,着眼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依托现代科技,着眼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实践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量子通信等新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以科技创新驱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三)建设目标“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科技强检工作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地位更加突出;信息时代检察机关全面全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工作和管理新模式初步形成;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程度全面深化升级,对司法办案、队伍管理等各项检察工作形成高质效、泛在的科技支撑,科技强检新机制初步建立,形成具有检察特色、适应科技强检发展的管理体系;“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体系逐步建立,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到2017年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基本完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全面建成,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网络为基础、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的电子检务综合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司法鉴定实验室协同工作机制,逐步实施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实验室联网;智慧检务体系顶层设计和配套标准规范体系趋于成熟,科技强检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装备和科技手段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高检院、省级院两级检务云初具规模,外部数据交换中心和大数据支撑环境逐步搭建,逐步开展大数据应用,为“智慧检务”建设奠定基础。到2020年底,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在检察机关全面深入应用,电子数据云平台、司法鉴定实验室、新型侦查装备、智能辅助出庭、网上信访等广泛应用于检察工作实战,司法办案、队伍管理等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化、网络化机制全面建立,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融合深度和广度全面拓展,科技强检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推进检察技术司法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建立与履行司法辅助职能相适应的职业发展、晋职晋级等制度;检察机关内、外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建立,数据积累形成规模,通过全面规范的检察信息感知体系,安全高效的多网传输交换体系,数据驱动的智能知识服务体系,业务融合、需求主导的智能应用体系,健全完善的智能管理体系,逐步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实现科技强检工作向“智慧检务”的跃升。三、重点任务(一)构建广泛透彻的检察信息感知体系全面提升检察机关信息收集利用能力,全面整合检察机关各类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与政法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为提高检察机关侦查办案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精准打击能力、督促履职能力、预防犯罪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1.建设检察业务数据标准体系和采集平台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核心应用系统为基础,依托电子检务工程,规范数据采集方式,拓展数据采集范围,建立覆盖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刑事诉讼监督信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信息、检察办公信息、检务保障信息、检察队伍管理信息、检务支持信息、外部交换共享信息等基础业务数据库,为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规范数据专门采集活动,完善数据采集标准,建立健全内容完整、项目科学、协调统一的检察业务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数据监管机制。2.整合检察机关音视频资源加强远程侦查指挥、远程提讯、远程接访、远程出庭、远程听证、远程案件会商、同步录音录像等音视频系统建设和应用,拓展音视频覆盖广度,将刑事执行检察室、乡镇检察室、远程庭审等纳入覆盖范围。大力推进视频设备从标清到高清的升级改造。整合各类音视频系统,建立各级检察机关音视频资源整合调度中心,实现视频资源集中显示、视频服务集中提供、视频数据集中存储、视频设备集中管理、视频质量集中监测,推动视频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应用。3.推进外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继续强化电子卷宗网上流转,积极推进侦查和诉讼活动网上监督,逐步实现与公安、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的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建立与公安、工商、税务、电信、金融、审计、海关、国土、房管、社保、交通、卫生、水电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打通与外部信息资源共享通道,完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积极参加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法机关信息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等工程建设。4.推动人财物管控智能化利用物联网等信息传感设备,提升检察装备、款物的管理水平。推动使用北斗/GPS定位系统,支持对车辆、人员等的实时管控。推动使用条形码、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标识手段,支持对物证、装备、文件、资料和资产的动态化、全局化、集中化管理。开展基于环境动态感知和智能管理的绿色数据中心机房试点建设。(二)构建安全高效的检察网络传输体系强化基础网络建设,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网络传输质量,加固网络安全防护,在网络层面实现上下贯通和内外交换,构建检察机关安全高效的检察网络体系。1.优化提升检察涉密网络适应快速发展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检察涉密网络,合理扩充网络带宽,推广双链路网络传输架构,提高网络传输质量、效率和可靠性。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部署,及时做好对接工作。2.加快检察工作网建设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网建设,将需要从外部接入数据的系统接入至检察工作网。根据开展移动检务应用工作需要,基于成熟移动网络通信技术,适时建立移动安全接入平台。3.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管理强化检察涉密网络安全防护,全面通过分级保护测评。按照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开展相应系统定级、备案、设计、实施、测评、整改工作。加强不同网络之间的边界安全防护建设,积极探索开展涉密网与检察工作网数据安全交换试点示范工作。切实强化信息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因黑客攻击等导致的信息安全事故。探索量子通信技术在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加密传输方面的应用。(三)构建数据驱动的智能知识服务体系积极采用科技手段提高检察工作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大力推进检务云和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研究基于检务大数据的智能化服务,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化检务知识服务体系。1.大力推进检务云建设适应检察工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需要,根据检察涉密网络、检察工作网、互联网不同运行需求,建设高检院、省级院两级部署的检务云平台。根据业务需要,具备条件的市级院可以建立检务云平台。建立基于云环境的运行支撑平台,逐步将现有应用向检务云迁移,为信息系统提供更加安全、高效、弹性的支撑服务。2.全面建设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基于检察
本文标题: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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