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危险品管理制度(已修改)
制度名称危险品管理制度制度文件编号本制度共3页编写部门:制度审核人:签署:生效日期:发放部门: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规范化操作,强化危险品的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事故发生,特依据国家《危险品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危险品系指主本公司生产和科研中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线、强酸、强碱等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性大的化学试剂及各种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原料及实验用品。第三条危险品的采购、提运、保管必须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章危险品的采购管理第四条购置危险品,必须根据生产、科研的实际需要,由使用人提出计划(单独列单)、说明用途和所需用量,经公司生产计划部审核报主管副总经理并总经理审定同意后,公司供销运输部统一办理。第三章危险品的保管第五条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购入的危险品,必须有两人按规定认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危险品存放,集中专用仓库和保险柜中分级、分类、定位保管,严加保卫,注意存放安全。由公司生产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负责。第六条危险品仓库内:(一)管理人员不得入内。(二)严禁烟火,并应保持通风干燥,温度一般不应高于30度。(三)易挥发且蒸气有毒或与空气混合后易引起爆炸的药品,盖严瓶塞置阴凉处。(四)仓库内外应安放必要的消防、防毒和防辐射设备。(5)特殊危险品应加上“警告”标签。第四章危险品的使用第七条接触有毒药品时应带橡皮手套;接触有毒气体时,须带好防毒口罩或面具;烧煮强酸、强碱时,要带好眼罩(镜)。第八条危险品的领用必须生产管理部和主管副总的审批限量发放,并由生产使用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由非生产使用人员转手办理。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防护知识,操作谨慎,确保安全。第九条管理人员必须会同保卫部门人员对使用危险品的全过程予以严格控制和监督。对领、用、剩、废、耗的用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药品应及时退库不得在生产车间、实验室过夜;剧毒品的容器废液、残渣等应妥善处理,严禁乱抛。第十条在生产和实验休息时间,使用人员严禁将危险品使用现场,在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品使用管理的交接手续。第十一条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分别报生产管理和安全保卫部各一份。第十二条认真作好防护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报生产管理和保卫部门。第十三条公司将对管理规定好的部门和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已经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并将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第十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保卫部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危险品管理制度(已修改)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138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