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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文件编号:RKPH/EC/04/080327编制日期:2008年3月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目录第一章总则1.1目的1.2适用范围及定义第二章职责、权限2.1设计变更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4.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5.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5.3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第六章档案管理流程图《设计变更流程图》《工程签证/现场签证流程图》《材料批价流程图》附表附表一《设计变更申请单》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附表五《工作联系单》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2附表七《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附表八《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附表十《材料批价单》附表十一《变更、签证、索赔台账》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3第一章总则1.1目的1.1.1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1.1.2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1.2适用范围及定义1.2.1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1.2.2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1.2.2.1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对原工程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1.2.2.2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1.2.2.3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等。1.2.2.4材料批价:图纸等技术条件不齐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质等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实调整、进行批价。1.2.3变更签证与工程索赔的区分:1.2.3.1凡是发包方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的书面指令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并被执行的情形,均按本《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1.2.3.2凡是发包方未下发相关书面指令的以下情形:非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承包方费用及工期追索,或由于发包方违约导致的承包方费用及工期追索,或由于合同条款不明晰、双方存在分歧而导致承包方的费用及工期追索,均按《工程索赔管理办法》执行。第二章职责、权限2.1设计变更2.1.1主管运营总监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410万元<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负责审批。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须报运营总监审批。2.1.2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批。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签发。2.1.3城市公司设计部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负责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含费用预估)并组织审批。负责向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函,并对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等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于单项设计变更≤10万元,可由设计部负责人与工程部负责人共同确定后安排设计单位设计。参与设计变更的现场验收。2.1.4城市公司工程部负责判断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并反馈给设计部。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现场实施的可行性及施工方案。负责向监理、施工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编号。负责建立、管理设计变更台账。负责监督设计变更的执行。负责组织设计变更的现场验收。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费用确认的初步审核,并参与谈判。2.1.5城市公司成本合约部协助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费用预估。负责计算设计变更的工程量。负责设计变更费用的审核、谈判及确认。负责组织设计变更费用确认的审批。负责建立以合同为单位的设计变更的PVO、VO,并录入动态成本。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52.1.6城市公司营销部负责将客户提出的变更反馈给设计部。对与销售承诺发生变化的设计变更提出意见。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2.2.1主管运营总监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10万元<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负责审批。2.2.2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10万元的审批。总经理可酌情授权工程负责人及甲方代表,但应征得主管运营总监COO同意。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批。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负责材料批价的最终审批。2.2.3城市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含费用预估)的审批。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的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授权。负责向监理、施工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编号,并抄送成本合约部。负责建立、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台账。负责监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执行。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验收。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确认的初步审核,并参与谈判。负责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负责对批价材料的工程量、技术标准的核实。2.2.4城市公司成本合约部协助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预估。负责对批价材料的价格审核。负责核实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负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确认的谈判。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6负责审核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并组织审批。负责建立以合同为单位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PVO、VO,并录入动态成本。注释:1、总经理与部门经理之间若设有副总或总监,则副总或总监为该部门的负责人。副总或总监的责任及权力由总经理授权,总经理的授权必须取得COO的批准。在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副总或总监可代行总经理的职能,但对外的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发出。总经理不在时由COO签字发出。2、为了加快审批,超出甲方授权代表的授权范围,但在工程副总或总监授权之内的事宜,可由甲方授权代表报工程副总或总监批准后,以甲方授权代表的名义发出给施工单位。3、若在工程副总或总监授权范围内,副总和总监的签字可签在总经理一栏内,其它则签在工程部一栏中。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3.1力求杜绝原则要求事前控制,提高施工图质量,设计变更要尽量少发生,力求杜绝工程变更、现场签证。3.2权力限制原则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3.3一事一单原则每份变更(签证)应具备相应的《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同一原因引起的不同专业的变更、签证须同时办理,避免重复计费和分拆签证。3.4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完工后,现场工程部必须在完工后3日内组织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7验收,在《变更/签证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3.5原件结算原则施工单位申报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相应有效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变更/签证验收单》及相关附件的原件作为结算的必要条件。3.6标准表格原则《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变更/签证验收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3.7合同依据原则3.7.1应对施工单位明确: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必须在发包方有效签字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方有效;变更、签证实施后,《变更/签证验收单》须具备工程部、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合格的意见后,方可办理结算。3.7.2合同中应约定变更、签证的计价原则及零星工日综合单价等常规项目的价格。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8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见设计变更流程图)4.1.1设计、施工、监理、客户等外部单位提出的变更由相应内部部门对接,报送设计部。如下表:序号提出变更意见的外部单位对接的内部部门1施工或监理单位认为原设计不合理工程部2施工图设计不合理,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的设计部3因业主客户提出变更要求的销售部4.1.2设计部提出初步方案(包含变更费用及对在施工程的影响),判断变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5万元的设计变更可由设计部和工程部共同确定后安排设计单位设计,>5万元的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4.1.3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见“附表一”),附设计单位的变更文件及相应变更图纸,按照审批权限组织审核签字,其中:若属交房标准的变更,应详细说明,并报COO审批。涉及对交房标准发生变化的变更及影响对客户的销售承诺的变更,设计部应征求销售部意见,并在设计部意见中说明。设计变更费用估计由设计部负责,成本合约部给予协助。工程部应判断变更是否对工期造成影响、是否牵涉返工,并负责与设计部协商减少影响、确保变更所引起的各专业连锁变更一次性完成。工程部若对设计变更有意见,应与设计部协商解决。设计部负责审查变更图纸。4.1.4工程部在审核《设计变更申请单》的同时根据其内容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见“附表二”)、编号,并随《设计变更申请单》一同上报总经理。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签发、加盖公司公章。4.1.5由工程部将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连同设计单位编制的有效签章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等分发给监理和施工单位,同时抄送成本合约部,并建立设计变更台帐(见“附表十一”)。4.1.6成本合约部进行估价,形成PVO。若主合同对变更事项的计价原则未做约定,则应提前与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应以不影响施工为前提进行协调解决,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办法9例如:通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对变更价款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是否可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先施工后谈价,暂缓矛盾;4.1.7《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在完成有效签字及相应盖章后,通知施工单位开始实施。特急类(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变更)设计变更,可以先实施,再在开始实施后5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如属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则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4.1.8设计变更更对现有工程造成影响的,施工单位须及时提出,并由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监理签认《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见“附表六”)。成本合约部应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对设计变更通知单的预算(PVO)。4.1.9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组织施工,完成变更工作内容后填写《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见“附表六”)并申报验收,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现场复核验收设计变更实施情况,并签字确认。4.1.10施工单位申报变更结算:4.1.10.1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的完整结算资料。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与变更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合同或合同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相关的图纸等。4.1.10.2对于费用未核定的设计变更,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计算相关费用并申报结算。4.1.11工程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设计变更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工程量(图纸可计算出的)和价格不作审核。4.1.12成本合约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完成变更结算核定,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变更单价的,应保留询价计录。4.1.1
本文标题:变更签证管理办法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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