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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材料一、建立村务监督的委员会的重要性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全局,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是围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围绕解决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探索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意识明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明显增强。随着形势的发展,农业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乡村治理机制也在发生深刻变革,农村出现许多的新情况,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作用发挥的不好,缺少凝聚力和战斗力;少数领导干部重视不够,抓得不实,有些村在民主管理上制度不健全,村务公开重形式轻实效;有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底数不清,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很大;有些农村基层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有的甚至是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虽然每个村都设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但是部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没有有效行使职权,无法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把纪委的监督作用延伸到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也是对于落实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和重大措施,确保农村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从总体上说,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就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其中农村信访件是件,占总信访量的。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既是联络和协调员,承担着为村民答疑解惑、消除村民对‘村官’和村务的误解责任,又要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搭建起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化解矛盾和问题,将矛盾消灭在基层,避免越级访和集体访。第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紧密联系、互为作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更加自觉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有利于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树立良好的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乡风,促进乡风更加文明、健康发展;有利于培养农村基层干部民主法治意识,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三,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农村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四大一强”的新情况,新特点。“四大”,就是经过乡、村区划调整,乡村的规模变大,可控制的经济收入增大,建设投入加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涉及的领域扩大;“一强”,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在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在乡镇、村换届选举、财务和资产管理、资源开发等过程中出现了少数违规违纪、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问题。近两年来,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200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07件,其中涉及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达41件,占总案件数的38.3%。新形势、新情况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村级成立相应的监督机构,监督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其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民主法制意识,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形成农村稳定和谐发展的局面。不仅仅是我县,纵观全国,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层出不穷。事例一:扬州沙口村村干部集体违纪违法案件。5名涉案的村党员干部有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案金额合计高达110万元。沙口村位于扬州城区东大门入口处,是渐渐被城区包围的“城中村”,经济比较富裕。该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发清,在这里工作近30年,其中任现职14年。凭借其根深蒂固的权力和盘根错节的关系,李发清恣意妄为。他借助出让土地、出租集体房屋、出售农民公寓和逢年过节、过生日等时机大肆攫取钱财,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数十万元。原村委会主任兰梅,1985年起任沙口村总帐会计,后任村党总支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兰梅利用家庭购房和装潢、报销通信费用等时机和手段敛财,涉嫌违法违纪金额十多万元。村属某制衣厂(已破产)厂长严某(党员)一面给村干部送礼行贿,一面虚报冒领中饱私囊,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数万元。沙口村另有两名村干部存在不同程度的经济违纪问题。事例二: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松山村党支部书记被纪委“双规”。该村支书苏光斌不仅依靠暴力开展工作,而且以村办公司的名义,独自敛财,其贪财的程度发展到谎报迁坟数。后记者介入调查采访,先后以《上饶信州区松山村村支书如此“暴力”管村》、《无视检察建议信州区违纪村支书至今未受处罚》为题,在《法制内参》上刊发,引起了上饶市检察院和信州区纪委高度重视。目前,2009年,苏光斌被纪委“双规”后已停职检查。苏光斌一家被指带头盖起的违章建筑。事例三:南方日报有这样的标题:广东村官腐败案频发村民监督乏力致监管真空从广州黄埔社区干部用麻袋分赃款,到佛山禅城村委主任挪用公款2170万元,近年来,有关村官腐败的新闻一再刺激着人们的神经。一个村官为何能贪这么多?他们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在江门市新会区三联村,原村官刘宏球的一句名言流传甚广:“在三联,我就是皇帝。”而几年前曾有村官对着央视的镜头嚷嚷:“我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正所谓“官不在大,有权则灵”,在较少受到制约的环境中,村官的小小权力就被无限放大,以至村官屡屡出现“我就是皇帝”的政治疯狂症,更常见的则是上演“老鼠吞天”的财富积累疯狂症。事例四:潮南一村官圈地建豪华墓。央视《焦点访谈》曾报道过,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东浮山村牛炎山上两座大坟修得豪华气派。坟墓周围,还用条石界碑圈了200多亩的大片林地。这块地是由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镇丰卖给冯家兄弟的,究竟卖多少钱村民并不知情。朱镇丰还为自己尚在世的母亲也修了一座大坟,仅墓地就达约24亩,而东浮山村人均耕地只有不足0.2亩。事例五:陆丰村民悬赏百万征清官。一个名为《广东陆丰农民悬赏100万诚征清官》的帖子在各网站论坛被转载。帖子称,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委会高厝村一半土地被两任村委会主任高锦龙、高镰卖掉,村民却没得到卖地款。当地纪委、国土等部门对高锦龙、高镰作出处罚决定后,却久久难以执行。40多位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拿出100万元酬谢能帮他们讨回土地的人。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可以看到村干部的权利有多大,腐败程度有多深,对我们在座的各位也是一种警醒。当然我们的村干部的主流还是好的,大多是村干部还是能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确实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但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把纪委的监督职能延伸到村里,就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建设,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村民群众根本利益,完善村民自治,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职能,(见2010党委27文件)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1、坚持党的领导,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监督。2、监委会成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党支部研究党内保密工作除外)3、对村事务、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的凭证进行审核。4、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代表会议。5、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有权提出废止建议。6、督促村“两委”及时进行党务、村务公开。7、协助乡党委、政府、纪委对村两委成员的述职述廉考评。8、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依法提出罢免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1、参与各项村务活动的权利;2、监督村各项工作的权利;3、审核村经济的收支权利;4、责令村进行村务公开的权利;5、要求村对具体事项作出解释的权利;6、列席村“两委”会议的权利;7、其他有村民代表赋予的权利。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义务:1、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两委”工作的误解。2、直接向乡党委、政府、纪委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3、定期或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4、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5、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并不是独立的,是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主要履行监督制约职能。我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在解决乡纪委力量不足,村级“三资”管理薄弱,实现互相制约、监督有力、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集议事、监督、理财、协调职责于一身,主要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全程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村务工作中的差错和问题并启动纠错程序,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它既是联络员和协调员,承担着为村民答疑解惑、消除村民对‘村官’和村务的误解责任,又要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搭建起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一)合理设置,准确定位,科学设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能一是组织设置力求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同时实行回避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二是职能定位力求准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组织。主要职能在前面已经详细讲过了,我就不在重复了。三是保障措施力求有力。为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我们规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乡纪委反应,乡纪委对反应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答复和妥善处理。同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的村干部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制度,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四是制约机制力求配套。为避免出现工作越位,导致村级组织之间相互不协调,村级民主监督组织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结合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票率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50%的,由乡纪委做出相应的处理。(二)坚持方向,把握原则,推动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工作中应该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规,结合实际,才能保持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正确的方向,才能激发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更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发挥出更好的效果。一是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实施村级民主监督,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既根据村民意愿,对村干部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又维护村党组织的威信;既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又协助村党组织做群众工作,支持他们正确履行职责。坚持党的领导,使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始终把握正确的方向,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二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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