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工地管理规章制度一、为保证工程安全进行,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的要求,同一工作面经过发包方两次书面限期整改通知而未整改完成的,按以下标准进行扣分,每月对因违反管理制度条款而扣分进行统计,依1分扣罚50元计算当月扣罚金额:(一)现场作业规范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赤膊上工地,扣1分。2、高空、悬空作业不戴安全带、安全绳,扣1-2分。3、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上岗证检查不合格,扣2分。4、在工地内赌博、打架斗殴、随地大小便、偷盗公私财物,扣10分。5、不是专业人员,乱动用机具,乱拉、乱接电线缆,扣1分。6、人为因素破坏安全设施(安全网、安全挡板、红灯、模板支撑、脚手架、跳板等)扣2分。7、违反材料堆放、工具堆放管理规定,扣2-10分。8、木工班拆模后不清理模板,乱堆乱放,扣2分。11、斗车乱放,扣1分;搅拌机不清洗,扣1分。12、未建立安全责任制,扣4分。13、新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及无相关上岗培训资料,扣2分。14、安全措施不全、安全检查无记录,扣2分。16、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或不理睬,扣2分。17、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4分。18、工人违章操作,且管理人员未监督到位,扣2分。19、施工现场无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未达国家标准,扣4分。20、大型构件、设备乱堆乱放,扣2分。221、施工道路不顺通,通知限期不整改完成,扣2分。22、脚手架、跳板、压脚板不符合规定搭设,扣2分。23、竖向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水平挡板未全封闭,扣10分。24、从高空或者楼层上抛洒及丢弃建渣、废物或者器具扣2-10分,如造成安全事故承担全责任,并停工整顿。(二)施工现场机电使用相关规定:1、小于规定要求无防护措施,扣1-2分2、电箱下引出线混乱一处,扣1-2分。3、机具严禁“花线”拉接电使用,电线有破皮漏电不及时处理扣1-2分。4、导线过道无保护措施,导线未绑在绝缘子上,开关箱无防雨措施,扣1-2分。5、无保护零或接地,违反一机一箱一闸,开关箱无门锁,扣1-2分。(三)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不齐全、不整齐,扣2分。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出入证,闲杂人等随意进入工地,扣1分。3、工地进出口无大门,无门卫和门卫制度,扣1-2分。4、围墙高度不低于2.2m,围挡不安全、残缺、不整齐,扣2分。5、构件、料具堆放及设施不按总平面图布置,扣2分。6、车行道、人行道、临时地面不硬化飞尘满地飞,扣1-2分。7、工地土方装卸运输车、砼罐运输车在出入口处不冲洗干净,影响市政道路索扣10-20分。8、工地项目现场严禁住宿,施工作业区和宿舍区未分开,扣1分。9、住宿环境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扣1-2分。10、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扣1分。311、食堂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扣1分。12、无急救措施和器材,无配备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扣2分。13、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垃圾,扣2分。14、无培训的消防人员,无消防器材和配备不合格,无消防水源或不能满足要求,扣2分。15、无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无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或者标志不合格,扣2分。二、在施工进度管理与承包方的管理上,必须依以下要求实施管理,对违反管理要求的行为给予一定额度的处罚:(一)施工进度管理:1、承包方根据承包合同编制总施工进度计划给发包方、监理工程师批准。2、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月度计划,月末对照进度计划由监理工程师主持验收,未完成当月进度计划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未完成计划工程量的%造价作为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外工期可相应顺延。3、连续两个月未完成进度计划承包方支付元人民币作为最后月份的违约金。4、施工进度计划需要调整时必须由发包方批准方可调整。5、经住建局质检站安监站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对工地项目质量、安全或者文明施工的检查中被通报或被评定不合格,则承包方需支付元/次的违约金。若该检查只是被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处理,索赔违约金元/次。若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的级别承包方向发包方赔偿违约金,一般安全事故元人民币,重大安全事故元万人民币,特大安全事故元万人民币。6、因承包方违约致使工程因资金问题无法顺利实施施工时,发包方有权启动履约保证金来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若未约定有保证金的,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索赔违约金总造价的20%并结算清场。47、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及资金、材料使用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及季度月报计划)一式贰份,如不按时提供索赔违约金元/次。(二)承包方管理1、发包方工程师可以随时撤换(对技术不全、态度懒散不端正、监督自检不到位等有之一情况的)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承包方在接到书面撤换通知后应立刻调离更换该人员,不得雇佣该人员担任本项目的任何职务。2、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能提前拆除垂直运输设备、临时水电,拆除前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否侧承担因此给发包方或者其他分包方造成不便而产生的费用,并索赔违约金元。3、装修样板间在装修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对相应房间进行清理施工,装修完后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成品,如发现损坏成品将双价赔偿并自费维修完整。4、承包方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每次在申请支付工程款节点资料中要附上上期工程款中已支付的工人工资台帐,如承包方自身问题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上访滋事事件,发包方为不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垫付的工人工资款将在该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作为违约金。5、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方呈报每日的工人施工中的人数如有虚假瞒报现象,发包方有权拒付节点工程款,对承包方该行为进行诚信通报并索赔违约金元。6、承包方应有能力自行协调好建设地点及相关方面各种可能影响工程的不利因素及承担相应的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承包方在施工时无能力自行协调建设场地周边及相关方面关系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由该承包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7、在每次工地例会或者组织检查会议,该承包方在会议约定时间内无代表人员到位,属违约,以索赔违约金元/次。8、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因承包方为5施工中方便而自行更改不按图纸施工,该部分要拆除返工并索赔违约金元/次。9、承包方未经发包方的同意,不得将其工程随意分包,如需分包,承包方需将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内容和分包合同报监理工程师核准后方可分包。否侧发包方除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未经发包方同意分包项目工程按工程清单的10%违约金。10、承包方应制度详细完整的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方案,方案中应明确人力、设备和资金准备投入情况以及履约困难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方案,该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并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11、承包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有关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12、合同期内,如果发生任何事故,工程师认为须对工程安全进行紧急处理或者补救,而承包方无能力承担此类工作时,发包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三)竣工验收及资料1、完工且符合下来条件时,承包方可向发包方提供竣工报告,并要求验收。1.1工程已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建成,并通过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1.2竣工现场清理已符合规定要求;1.3承包方向发包方出具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壹式肆份;1.4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2、发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经监理审查同意的工程竣工报告后个工作日内要求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工程预验收通过后,发包方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发包方应在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工程实际竣工日期。验收不通过,应由承包方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竣工日期即为整改后验收通过之日。
本文标题: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2393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