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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征税对象、纳税人等税收要素的概念和含义,认识税收的各种分类方法,掌握各种税率计算方法的运用。第一节税制要素•税制要素是税法构成要素的组成部分,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税法是由一些共同的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包括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等,其中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是三个最重要的基本要素,也叫税收要素。•一、征税对象1、定义: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征税的目的物。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根本标志。2、与征税对象相关的概念:①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分类。•税法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范围对课税对象进行划分从而确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它反映了具体的征收范围,代表了征税广度,例如,我国新税制中的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生产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对消费品共设计了11个税目,13个子目,共计24个征税项目。•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有些税种征税对象简单、明确,没有另行规定税目的必要。如房产税。有的税种征税对象比较复杂,一般要先分大类,在类别之下再分税目、子目、细目。凡是无税目的税种均有统一的税率,凡是有税目的税种,均无统一税率。•设计税目应注意的问题:•A不同税目的划分界限要清楚,不能模棱两可•B同一税目的税率水平要接近•设计税目的方法有二:一是列举法,二是概括法。列举法概括法优点界限明确税目较少便于掌握查找方便缺点税目过多税目过粗不便查找不便于贯彻合理负担的政策•②计税依据:是指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分为:•A从价计征•从价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价税。如对化妆品征收消费税,按化妆品的销售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即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B从量计征•从量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按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数量、重量、面积等)计算,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量税。如中国的资源税,对原油以实际产量为计税依据,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为“吨”;对天然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是“千立方米”。•有的税种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各种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都是应税所得额,但是有的税种则不一致,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③税源是指税收课征的经济源泉。•从广义上说,税源归根到底是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就是说税收来源于经济,离开经济的发展,税收即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从狭义上说,税源则指各个税种确定的课税对象。从归宿上说,税源即税收的最终来源,也即税收的最终归宿。在税务实际工作中所说的税源是就狭义的税源而言,具体指与各个税种征税对象有密切联系的生产、销售、利润等一定时期内的数量状况。各个税种都有具体的征税对象,所以各有不同的具体税源。•从理论上讲,税源与课税对象虽有密切联系,但不是同一概念。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而税源则是指税收的价值源泉,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有的税种税源与课税对象一致,比如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税源都是个人所得。但也有不一致的情况,例如,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税源则是房产收益或房产所有人的收入。•二、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一)自然人和法人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三)负税人负税人就是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的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即税收的实际负担者,纳税人即依法缴纳税收的人。•有的税种,税收由纳税人自已负担,纳税人本身就是负税人,如个人所得税;•有的税种,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不一样的,如消费税,纳税人虽然是企业,但税款在商品价格当中,所以负税人是消费者。•三、税率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它体现了征税的深度。•税率有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之分;•名义税率就是税法规定的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即应纳税额除以征税对象数量。•实际税率就是实纳税额与实际征税对象的比例。•例如,在对企业所得按55%的税率征税时,假定全部所得10000元,也没有减税或免税,则应纳税额为5500元,实际税额也是5500元,其实际税率等于名义税率,均为55%。如果从应纳税额中减税25%,为1375元,则实纳税额4125元。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实际税率为41.25%。如果从全部所得额中扣除2000元不予计税,税基即为8000元,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实纳税额为4400元,实际税率为44%。如果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则实纳税额为3300元,实际税率为33%。•我国现行税率分为三种•(一)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税比例的税率。•如服务业营业税率为5%.•比例税率可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1.单一比例税率:即一个税种只规定一个税率,如企业所得税采用的税率为25%•2.差别比例税率:即一个税种规定不同比率的比例税率,按使用范围可分为:•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即按不同行业规定不同的税率,同一行业采用同一税率;如营业税•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即对不同产品规定不同税率,同一产品采用同一税率;如消费税•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税率;如城建税•3.幅度比例税率:即中央只规定一个幅度税率,各地可在此幅度内,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确定一个比例作为本地适用税率。如契税•比例税率的优点表现在: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收负担相同,能够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有利于公平竞争;计算简便,有利于税收的征收管理。但是,比例税率不能体现能力大者多征、能力小者少征的原则。•(二)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各种所得税一般都采用累进税率•1.累进税率的形式: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即对征税对象的金额按照与之相适应等级的税率计算税额。在征税对象提高到一个级距时,对征税对象金额都按高一级的税率征税;•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级的税率计税;•可用简单方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下的应纳税额,称为速算扣除法,即•应纳税额=用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即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减去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的差额•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本级速算扣除数=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2.按不同依据划分累进级距•全率累进税率:它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同。全额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全率累进税率的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如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见教材82页全率累进税率表•累进级距为销售利润率,征税对象是利润额,税率是针对利润额设计的,得到的数据一般是销售收入额,计算税额时应通过销售利润率计算出利润额,再乘以税率。•即:应纳税额•=(销售收入额*销售利润率)*税率•销售利润率=利润额/销售收入额*100%•如甲销售收入额为20000元,销售利润率为6%,乙销售收入额也为20000元,销售利润率为18%,则甲和乙按全率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多少。查表可得甲适用的税率为10%,乙适用的税率为30%甲应纳税额=20000*6%*10%=120元乙应纳税额=20000*18%*30%=1080元•从上例中可看出,甲乙的销售收入虽然相同20000元,但销售利润率不同(6%,18%),适用的税率也不同(10%,30%),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也不同(120元,1080元)。•超率累进税率:它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原理相同,只是税率累进的依据不是征税对象的数额而是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税率表见教材83页•如甲销售收入额为20000元,销售利润率为6%,乙销售收入额也为20000元,销售利润率为18%,则甲和乙按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多少。•甲收入额中不超5%的利润按0税率,•即20000*5%*0%=0元,•5%至6%的部分按10%的税率计算即•20000*(6%-5%)*10%=20元所以甲按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0+20=20元乙收入额中不超5%的部分也按0税率即20000*5%*0%=0元5%-10%的部分按10%的税率计算即20000*(10%-5%)*10%=100元10%-15%的部分按20%计算即20000*(15%-10%)*20%=200元•15%-18%的部分按30%计算即20000*(18%-15%)*30%=180元所以乙按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0+100+200+180=480元与超额累进的计算一样,超率累进也有简便的计算方法,就是速算扣除率法,即按全率累进计算的应纳税额比超率累进计算的多征了一定数量的税额,•多征的税额•=按全率累进计算的税额-按超率累进计算的税额•按超率累进计算的税额•=按全率累进计算的税额-多征的税额•按全率累进计算的税额•=(销售额*销售利润率)*税率•=销售额*(销售利润率*税率)•多征的税额=销售额*多征的比率•即按超率累进计算的税额•=销售额*(销售利润率*税率)-销售额*多征的比率•=销售额*(销售利润率*税率-多征的比率)•多征的比率即为速算扣除率,则•按超率累进计算的税额=销售额*(销售利润率*税率-速算扣除率)•定义法计算速算扣除率•第1级,不超过5%,税率为0,无多征的,速算扣除率为0•第2级,按全率适用10%,比超率多征了10%-0%,即速算扣除率为5%*(10%-0%)=0.5%•第3级,按全率适用20%,比超率多征第1级的多征20%-0%,即5%*(20%-0%)=1%,•第2级多征20%-10%,即(10%-5%)*(20%-10%)=0.5%,所以速算扣除率为1%+0.5%=1.5%•以此类推•速算扣除法也可以用公式计算,即•本级速算扣除率=上一级最高销售利润率*(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率•如第3级速算扣除率按公式法计算•=10%*(20%-10%)+0.5%=1.5%•全累和超累的区别如下: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同,全累负担重,超累负担轻。如所得额为800时,名义税率均为10%但实际税率全累为(800*10%)/800=10%超累为(800*10%-20)/800=7.5%•2)全累的最大缺点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累负担不合理,超累负担合理。•如甲所得额为1000元,乙为1001元•按全累计算•甲应纳税额为1000*10%=100元•乙应纳税额为1001*15%=150.15元•按超累计算•甲应纳税额为1000*10%-20=80元•乙应纳税额为1001*15%-70=80.15元•3)在各个级距上,全累税负变化急剧,而超累变化缓和,也就是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长,税款的增加,全累较快,超累较缓和。•4)在计算上,全累计算简单,超累计算复杂。•(三)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定额税率又可分为•1.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对同一课税对象,不同地区实行高低不同的定额税率。如资源税•2)幅度定额税率,如土地使用税大城市1.5-30元;中等城市1.2-24元小城市0.9-18元•3)分级定额税率•比例单一比例税率•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税累进全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率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计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定额幅度定额税率•税率分级定额税率•上述税收的三个要素,即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是税收的基本要素(税收的三大要素•四、纳税环节•所谓纳税环节是指在税法规定的从生产到消费的商品的流通过程中,国民收入的形成、分配、使用过程中应该纳税的环节,即对处于运动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应该交纳税款的环节。•单一环节的税收:指仅在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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