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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及考核基本要求(试行)说明:1.本要求是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各学院(部门)应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及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调整、补充并公布,但总体上不能低于该要求。进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点学科、硕士点学科等范围内人员要求应相应提高。2.本轮聘期为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3.论文要求中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文件中未注明的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4.一类核心期刊(SCI等)、二类核心期刊(国内核心期刊)按《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任教师系列)一、助教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讲授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3.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需要参加社会服务等工作;4.每年在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5.聘期内至少担任一年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6.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讲师1.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主讲工作;根据需要,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2.承担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3.指定学科范围内人员聘期内须参加3-6月的进企业、实习基地或机关实习、挂职锻炼工作,具体细则由各学院制定;4.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聘期内须获得一项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参与);5.指导助教,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6.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活动;7.每年在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8.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通讯联系人视作第一作者,以下同);或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1部以上;9.作为团队成员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10.聘期内至少承担一年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或指导社团1个以上;11.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副教授1.系统地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主讲工作,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聘期内开设新课程(含新专业第一次开设课程)或开设“名师导航”、综合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或双语课程、面向外学院的跨学科课程1门以上;每年要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创新活动等工作;(公共基础课教师,上述要求根据需要由学院安排)2.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更新实验内容,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3.指定学科范围内人员聘期内须参加3-6月的进企业、实习基地或机关实习、挂职锻炼工作,具体细则由各学院制订;4.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主持或参加编审教材和撰写学术著作;主持或参加精品课程创建与优秀教材的建设;聘期内须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前5名);5.聘期内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到帐科研经费理工农类5万元以上,经管类2万元以上,人文类1万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可适当调整);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经费可酌情计入到帐经费;(重点学科、博士点学科上述要求原则上以2倍计,硕士点学科以1.5倍计,下同)6.指导助教、讲师,对所指导的年轻教师制定培养计划并负责实施。指导硕士研究生或进修教师、青年教师(具有硕导资格人员必须每年指导硕士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7.每年在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8.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4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须为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博士点学科人员聘期内必须在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教学型须有1篇教学研究论文);或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须为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并作为主要编撰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科技处界定,排名第1)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可适当调整)9.聘期内至少承担一年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或联系6名以上学生(本科生导师);或指导社团1个以上;10.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副教授(推广类)1.常驻学校“产学研基地”,负责基地的建设工作,积极建设新基地;2.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结合“三农”需求,引入、推广相关科技成果和技术,促进基地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负责相关成果、技术推广方案的拟订,并负责组织论证,实施。3.以学校“产学研基地”为依托,聘期内负责组织部市级以上试验、示范项目的申报1项以上,并负责组织论证、实施;4.负责组织安排学校科教兴农有关科研项目,成果在基地的实施,协调此类项目实施中与地方的关系;5.聘期内推广具有学校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或引入对基地经济建设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技术成果1项以上;6.每年编写相关成果和技术的推广教材1部以上,并负责举办培训班3期以上;7.负责推广队伍的建设,培养青年教师,指导研究生、本科生等在基地从事科研和实践活动;8.承担一定数量的学校课堂教学工作;9.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教授1.系统地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主讲工作,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讲座课程;聘期内开设新课程(含新专业第一次开设课程)或开设“名师导航”、综合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或双语课程、面向外学院的跨学科课程1门以上;每年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活动等工作;(公共基础课教师,上述要求根据需要由学院安排)2.指导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教育教学改革,领导本学科和专业规划建设;3.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主持或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编审教材,撰写学术著作,主持或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创建与优秀教材的建设;聘期内须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前3名);4.聘期内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到帐科研经费理工农类20万元以上,经管类5万元以上,人文类3万元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可适当调整);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经费可酌情计入到帐经费;(重点学科、博士点学科上述要求原则上以2倍计,硕士点学科以1.5倍计,下同)5.指导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教师,对所指导的年轻教师制定培养计划并负责实施;每年指导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进修教师、青年教师,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教授每五年应指导或合作指导一届合格的硕士研究生;6.每年在学校或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7.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6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3篇为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博士点学科人员聘期内必须以在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教学型教师须有1篇教学研究论文);或发表4篇以上论文(其中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2篇;博士点学科人员须在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作为主要编撰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2本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部(科技处界定,排名第1)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可适当调整)8.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教授(推广类)1.常驻学校“产学研基地”,全面负责“产学研基地”的建设工作。同时,聘期内负责1-2个新基地的建设工作;2.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结合“三农”需求,引入、推广相关科技成果和技术,促进基地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负责相关成果、技术推广方案的拟订,并负责组织论证、实施;3.主持省部级农业技术推广或实用技术项目,并以学校产学研基地为依托,聘期内负责组织省部级以上试验、示范项目的申报2项以上,并负责组织论证、实施;4.负责组织安排学校科教兴农有关科研项目、成果在基地的实施,协调此类项目实施中与地方的关系。5.聘期内推广具有学校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或引入对基地经济建设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技术成果2项以上;6.每年编写相关成果和技术的推广教材1部以上,举办培训班4期以上。7.负责推广队伍的建设,培养青年教师,指导研究生、本科生等在基地从事科研和实践活动。8.承担一定数量的学校课堂教学工作。9.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自然科学研究研究系列(专职科学研究系列)一、研究实习员1.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全程进行各级各类研究课题的具体研究工作,对研究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负责写出研究、实验报告;2.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参与实验室建设;3.每年在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4.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5.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助理研究员1.独立开展本专业的研究工作,制定研究方案,写出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积极推广科学研究成果;2.参加科学技术研究,作为骨干参加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承担实验室建设等工作;3.协助研究员、副研究员指导研究生和进修教师;4.指导初级研究人员;5.每年在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6.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7.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副研究员1.选定研究课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2.承担学科技术研究,写出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科学论著,积极组织推广研究成果,定期报告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3.指导或参加学科建设的规划工作,承担实验室建设工作;4.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5.每年在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6.聘期内至少主持或参与(前3位)1项部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7.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一类核心或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5篇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并发表论文4篇以上(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8.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研究员1.提出有重要学术或实用意义的研究课题,在科学前沿进行开创性的工作;2.负责指导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的研究工作,撰写学术著作,提出高水平研究报告;3.领导本学科的建设和规划工作,举办高水平的科学讲座;4.指导副高级及以下职务研究人员,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5.每年在校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6.聘期内至少主持或参与(前3位)2项省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前2名);7.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一类核心或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6篇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并发表论文5篇以上(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8.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基本岗位职责1.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类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承担如“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党课”等课程,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及荣辱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2.做好学生动态的掌控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置相关矛盾和问题。熟练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基本信息;每天深入学生宿舍和班级,关心、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具体情况(如家庭情况、个性及思想特点、心理状况、学习状况等),并通过主题班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及时有效地解决学生中出现的问题,杜绝发生群体性事件;每学期撰写一篇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分析、处置报告。3.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
本文标题: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及考核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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