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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课程第四次教学辅导第十二章培训第一节公务员培训概述公务员培训是指机关根据公务员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教育和训练活动。一、公务员培训的特点第一,从性质看,公务员培训属于继续教育。第二,从目的看,公务员培训主要是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第三,从内容看,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第四,从形式看,根据培训目的和内容要求,培训形式也必须灵活多样。第五,从方法上看,即有课堂讲授,又有实际操作等。二、公务员培训的意义1、有助于公务员获得履行职责的知识和能力,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2、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开发公务员的潜能,促进人才的成长3、从根本上说,有利于提高机关工作的效能,保证机关职能的实现第三节公务员培训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一、公务员培训的基本理念1、培训即是公务员的义务,也是公务员的权利2、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进行培训3、分级分类开展培训二、公务员培训的原则(一)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二)学用一致原则(三)按需施教原则(四)讲求实效原则(五)注重能力建设原则二、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内容和形式国家对公务员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的培训。公务员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对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等四种类型。三、培训的形式和方法培训的形式和方法应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来确定。选择时要注意:1、要加强针对性2、要注意调动培训对象的参与和创造精神3、要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第四节培训管理、训用结合和培训机构一、培训管理我国实行登记管理,指公务员管理机构按管理权限对由其管理的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特别是培训成绩记录在案,以便查考。二、训用结合原则,将培训与考核、任职和晋升挂钩。三、公务员培训机构,包括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中心、管理干部学院、培训基地等。第十三章交流与回避第一节公务员交流制度概述一、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概念与含义所谓公务员的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业,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把这一活动与过程的有关事项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保证贯彻执行,就形成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关于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概念,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一)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三种,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目的、范围、对象以及相应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二)交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活动和手段,无论哪种形式的交流,都必须经过行政机关决定安排或批办手续。(三)公务员交流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两大方面:一是工作需要;二是照顾公务员个人愿望。其中,工作需要是第一位的,照顾个人愿望是第二位的。后者应以不与工作需要相冲突为条件。(四)公务员交流的范围,既包括在行政机关内部的交流,即在行政机关内跨地区、跨部门的交流和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也包括进、出行政机关的交流,即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进行政机关任职和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不同范围的交流,在法律上产生不同的后果。公务员在行政机关系统内的交流即转任,轮换,不涉及公务员身份问题,只是改变了行政隶属关系,即职务关系发生变更;而进出行政机关的交流即调任,将涉及到公务员身份问题。其中,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将丧失公务员身份,他与行政机关之间原有的职务关系便归于消灭(消失);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行政机关任职,便获得公务员身份,与行政机关产生新的职务关系即公务员职务关系。此外,挂职锻炼这种特殊的交流形式,既可在行政机关内进行,也可在行政机关外进行,但均不影响公务员身份,也不改变其行政隶属关系,只是临时改变其工作关系。(五)公务员的交流,基本上都属于平级职务之间的横向平行调动,一般不涉及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升、降问题。二、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地位和作用公务员交流制度在公务员管理中发挥的基本功能来看,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促进公务员的培养锻炼2、合理配置人才3、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三、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原则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基本目的,就是培养、锻炼公务员,合理使用公务员,从而提高政府工作效能。要达到这一目的,在公务员交流工作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进行的原则在公务员交流制度中,对交流的各种形式及其适用的情况、各种交流形式的程序、条件及要求等都有明确、具体的法规规定。在开展公务员交流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办事,不得随意变更。(二)适才适用的原则每一个公务员,由于其受教育的程度和成长道路不同等方面的原因,不但具有思想和性格上的差异,也形成了能力和业务专长方面的差异,而工作职位对每一个任职者各方面都有着不同的要求,成功的交流工作就是要尽最大可能,将每一个公务员安排到最适合发挥其特长的职位上,使他们的才能乃至潜能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以实现适才适用,人尽其才。(三)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着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它是一个庞大有序的整体,而每一个公务员则是构成这一整体的最基本的要素,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公务员有义务服从组织的管理,服从组织上因工作需要而作出的各种交流安排。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对公务员加强个人服从组织和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教育,使他们能够心情愉快地接受各种调动安排,按期到任就职。公务员对于交流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可向组织提出,但不能借此拖延或拒不服从安排。(四)合理的原则公务员的交流,关系到政府工作的效率问题,也关系到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如果不注意到这一方面,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反而对工作更为不利。因此,交流工作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也要适当考虑到公务员的个人利益,在不违反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灵活地、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尽量做到合情、合理,并且尽可能地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心情愉快地接受交流安排,投入新的工作。第二节调任一、调任的涵义与特点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二、调任的适用对象和条件要求调任人选必须具备三方面的条件:一是必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即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基本条件,二是必须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三是不得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三、调任的目的与意义建立调任制度的目的与意义,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一)有利于国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二)有利于取长补短,提高工作效能。(三)有利于工作人员个人的发展和成长。第三节转任一、转任的含义与特点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与调任相比,转任的最大特点是,它是公务员在机关系统内部转换职位任职。二、转任的条件与要求公务员的转任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转任的公务员应当具备拟转任职务的资格条件。(二)转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三)转任时需要职务升降的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晋升或降职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程序。三、建立转任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合理安排人员,提高工作效率2、充分发挥公务员个人特长3、解决公务员的个人困难4、有利于廉政建设第四节挂职锻炼一、挂职锻炼的含义与特点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挂职锻炼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不办理调动手续。(二)有时间性。(三)内外混合型交流形式。二、挂职锻炼的情形挂职锻炼主要有三种:一是实践锻炼,二是培养锻炼,三是使用锻炼。第五节公务员回避制度概述一、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概念和含义公务员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而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的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职务回避。就是有亲团关系的官员,双方所担任的职务不能有统属、监督等密切关系。(二)地域回避。(三)考试回避。二、回避的地位和作用(一)有利于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的导向作用。(二)有利于公务员创健康成长的保护作用。(三)有利于发挥全社会对公务员的监督作用。第六节任职回避一、任职回避的含义任职回避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一般遵循几个原则:以低避高原则,工作需要原则。任职回避的主要对象: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第七节地域回避地域回避是指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为了公正履行职务,不得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原籍、出生地、成长地任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第八节公务回避公务回避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遇有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公务回避的特点:随机性、自律性、公正性。需要进行公务回避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的利害关系的;(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第十四章工资福利保险第一节公务员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是指在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质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一、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形式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实行职务和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原则。2、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3、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三、津贴、补贴和奖金制度1、津贴: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2、补贴:是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为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力,对公务员进行的适当弥补。3、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的奖励。三、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公务员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第二节公务员福利制度公务员福利制度是指国家和单位为保障和解决公务员的工作、生活及家庭中的基本需要和特殊困难,在工资和保险之外给予经济帮助和生活照顾的一种保障制度。公务员福利制度主要有:休假制度、优抚制度和其他福利制度。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第三节公务员保险制度公务员的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生育、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建立和实施公务员的保险制度的重要作用:第一,公务员保险制度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第二,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帮助。公务员保险制度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第十五章辞职辞退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的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或者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公务员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的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的行政行为。一、公务员辞去公职制度1、是公务员的法定权利2、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3、享有法定的辞职待遇4、主体上有法律限制
本文标题: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课程第四次教学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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