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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文件编号编制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文件管理,统一文件编号格式。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第三条制定及监管部门:综合管理部第四条文件编号编制原则(一)文件编号结构:公司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下设业务模块代码)-数字(二)公司代码为四个大写字母,由“养老产业”首字母组合而成,即:YLCY(三)各部门代码由两个大写字母组合而成,即部门简称首字母(部门简称详见第五条部门设置)(四)各部门下设业务模块代码由两个大写字母组合而成,即业务模块简称首字母第五条部门设置(一)董事会办公室(简称董办,代码:DB)(二)基金管理部(简称基管,代码:JG)(三)战略合作部(简称战合,代码:ZH)(四)投资管理部(简称投管,代码:TG)(五)投资银行部(简称投行,代码:TH)(六)合规法务部(简称合法,代码:HF)(七)战略规划部(简称战规,代码:ZG)2/2(八)计划财务部(简称计财,代码:JC)(九)综合管理部(简称综管,代码:ZL)1.人力资源代码:HR2.行政代码:XZ第六条文件编号编制方法(举例说明)根据前文第四条第(一)款:文件编号结构,编制以下部门编号(一)董事长办公室文件编号格式:YLCY-DB-001(二)文件编号格式中的数字根据部门发文的数量依次排序示例YLCY-DB-001第七条各部门须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文件编号的编制,不得私自更改编制格式,如因工作需要,需要进行变更时,须提前告知综合管理部由其进行更改。第八条生效日期:此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生效执行。第九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公司代码部门代码文件号码短横线隔开短横线隔开
本文标题:文件编号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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