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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异构成一、特异的概念在规律性骨骼和基本形的构成内,变异其中个别骨骼或基本形的特征,以突破规律的单调感,使其形成鲜明反差,造成动感,增加趣味,即为特异构成。特异是相对的,是在保证整体规律的情况下,小部分与整体秩序不和,但又与规律不失联系。特异的程度可大可小。特异的现象在自然形态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如,鹤立鸡群的“鹤”就是一种特异的现象;万绿丛中一点红也是一种色彩的特意现象。特异在平面设计中有着重要的位置,要打破一般规律,可以采用特异的方法,它容易引起人们的心理反应。例如:特大、特小、独特、异常等现象,会刺激视觉,有振奋、震惊、质疑的作用。(一)基本形的特异二、特异的形式在重复形式、渐变形式的基础上进行突破或变异,大部分基本形都保持着一种规律,一小部分违反了规律或者秩序,这一小部分就是特异基本形,它能成为视觉中心。特异基本形应集中在一定的空间。1、规律转移变异基本形彼此之间造成一种新的规律,与原来整体规律的基本形有机的排列在一起,叫做规律转移的变异。基本形规律的转移无论从形状、大小、方向、位置等方面进行均可,只有一点必须注意,转移规律丢的部分一定要少于原来整体规律的部分,并且彼此之间要有联系。规律转移中的位置变异要求基本形在位置上加以变化,来形成变异的构成。a形状特异:以一种基本形为主作规律性重复,而个别基本形在形象上发生变异。基本形在形象上的特异,能增加形象的趣味性,使形象更加丰富,并形成衬托关系。特异形在数量上要少一些,甚至只有一个,这样才能形成焦点,达到强烈的视觉效果。形状特异B、色彩的变异:在基本形排列的大小、形状、位置、方向都一样的基础上,在色彩上进行变化来形成色彩突变的视觉效果。万绿丛中一点红色彩的变异2、规律突破这种变异的方法是指变异的基本形之间无新的规律产生,无论基本形的形状、大小、位置、方向等各方面都无自身规律,但是它又融于整体规律之中,这就是规律突破。规律突破的部分也应该是越少越好。(二)骨骼特异在规律性骨骼之中,部分骨骼单位在形状、大小、位置、方向发生了变异,这就是骨骼变异。1、规律的转移:规律性的骨骼一小部分发生变化,形成一种新的规律,并与原规律保持有机的联系,这一部分就是规律转移。2、规律突破:骨骼中特异部分没有产生新的规律,而是原整体规律在某一局部受到破坏和干扰,这个破坏、干扰的部分就是规律突破,规律突破也是以少为好。(三)形象特异这里讲的形象特异是指具象形象的变异。这种方法主要是对自然形象进行整理和概括,夸张其典型性格,提高装饰效果。另外还可以根据画面的视觉效果将形象的部分进行切割,重新拼贴。特异还可以像哈哈镜一样,采用压缩、拉长、扭曲形象或局部夸张手段来设计画面,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作品范例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特异构成在设计中的应用五、对比构成在生活中我们说某个人个字很高,那么他周围的人一定要比他矮,或者他和你想像中的正常身高相比,要高一些。这就说明对比是要有一个参照对比物的,或者说具体的群体,无参照系的单一个体是无法构成对比的。对比其实就是一种比较,可以是显著的、强烈的,也可以是模糊的、轻微的;可以是简单的,也可以是复杂的。对比是一种自由构成的形式,它不以骨骼线为限制,而是依据形态本身的大小、疏密、虚实、显隐、形状、色彩和肌理等方面的对比而构成的。协调是求近似,对比则是求差异。自然界中的冷与暖、干与湿、白天与黑夜都是对立的统一。对比的前提是必须有一个对比的参照系。自然中与生活中的对比现象对比基本形的协调任何基本形只要处于相异的状况都可以发生对比,比如:长短、粗细、黑白、大小、规则与不规则等等。即任何相反或者相异的形状都可以形成对比,而这些对比因素如何才能协调呢?有以下几个因素:(一)保留一个相近或相似的因素;(二)使对比双方的某些要素相互渗透;(三)利用过度形,在对比双方中设立兼有双方特点的中间形态,使对比在视觉上得到过渡,也可以取得协调。排列对比排列对比是指编排方式上的对比。视觉平衡构成的编排没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没有任何骨骼线,基本形没有固定的位置,基本形的安排只能以视觉的平衡与否为标准。排列对比的基本形大多数不重复,并略带近似的关系,基本形的种类在两种以上,它的形状、大小、方向、位置都可以发生对比。(一)方向对比:在基本形有方向的情况下,如大部分基本形的方向近似或相同,而少数基本形的方向不同或相异,就会形成方向上排列上的对比。对比的类型包括:方向对比、位置对比、空间对比、聚散对比、大小对比。(二)位置对比:基本形在画面内排列时空间不要太对称,应该注意上下、左右空间的均衡,在不对称中求得平衡,从中可以得到多种疏密对比(三)空间对比: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对比就是地与图的空间对比。当图少地多的时候,地包围图,图就特别突出;而当图多地少的时候,图包围地,地就显得突出;当图、地面积相等的时候,虚形和实形同时突出,感觉上一会儿看到虚形一会儿看到实形。因此在设计时虚与实是同等重要的。(四)疏密的对比:“密”的关系给人一种紧张感,窒息感和厚度感。而“疏”的关系给人一种空间感,轻松感和秩序感。这两两种关系相互互动才能产生和谐的气氛。若画面中仅存在一种情感,很容易形成过于单调而缺乏变化的作品。(五)大小对比:是指构图排列上大小的关系。大小对比比较容易表现出画面的主次关系。(五)形状对比:完全不同的形状,固然一定会产生对比,但应注意统一感。在几何形、有机形、直线的形、曲线的形都可产生对比关系。直线形对弧线形,规律的形状对自由的,简单与繁杂基本形的相加或相减所构成的形状会构成本身对比。形状特异(六)虚实对比:画在中有实感的图形称之为实,空间是虚,虚的地方大多是底。
本文标题:平面构成的基本形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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