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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篇地测处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4第一节地测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4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5第三节打字、复印管理制度……………………7第四节驻矿地测站管理制度……………………7第五节档案管理制度……………………………11第六节测绘成果资料管理制度…………………20第二章工作质量管理制度…………………………………22第一节质量管理组织制度………………………22第二节生产技术管理制度………………………22第三节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0第四节资料管理制度……………………………31第五节工作联系制度……………………………32第三章安全健康管理制度…………………………………33第一节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33第二节安全技术管理制度………………………34第三节事故追查制度……………………………35第四节劳动保护制度…………………………35第二篇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规定………………………………………………36第二章地表防治水………………………………………37第三章井下防治水………………………………………38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40第五章地面塌陷坑管理…………………………………41第六章矿井充水性图……………………………………43第七章水情水害预报……………………………………43第三篇地测处岗位责任制第一章地测处概况……………………………………44第二章地测处职责……………………………………44第一节地质勘探………………………………44第二节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45第三节资源储量管理…………………………47第四节测量…………………………………48第三章地测处机构设置………………………………52第四章地测处岗位责任制……………………………53第一节地测处主任岗位责任制……………53第二节地测处副主任岗位责任制…………54第三节地测处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55第四节地测处综合办公室岗位责任制……56第五节地测处水文地质(及防治水)工程师岗位责任制……………………58第六节地测处矿井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59第七节地测处储量管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61第八节地测处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61第九节地测处制图和绘图工程师岗位责任制……………………………63第十节地测处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63第十一节驻矿地测站站长岗位责任制………64第十二节驻矿地测站副站长岗位责任制……65第十三节地测站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66第十四节地测站助理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67第十五节地测站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67第十六节地测站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68第十七节地测站助理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69第十八节地测站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70第十九节地测站测量工岗位责任制…………71第一篇地测处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矿地测部管理制度1、矿地测部在公司地测处的直接领导下,部长作为矿地测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要认真履行地测处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负责所在地测部的行政、业务、技术管理等具体日常工作,做好地测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完成地测处交付的各项任务。2、各地测部部长要明确一切工作均以煤矿生产为中心,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交付的各项地质测量任务。3、各矿地测部部长应按时参加地测处召开的工作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及组织的其它活动,并把会议的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4、各矿地测部部长应及时参加矿召开的各种生产会议,包括生产调度(协调)会议、生产计划会议等,以准确掌握矿井的生产动态、计划、接续情况,便于地测站进行工作安排。各矿地测部部长必须亲自参加各矿的生产调度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由站长指定专人参加会议。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复制制度(1)、地测处形成的档案资料,各部门在利用过程中需要复制,必须填写查阅复制记录,并且要写清楚利用目的、复制的份数。(2)、需要复制测量成果资料档案,必须由档案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复制。(3)、科技图纸需要复印时,必须由主任或主任工程师批准,才能到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4)、文书档案、地质报告、重要图件等资料需要复制利用,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到地测处档案室办理复制手续。(5)、外单位所有需要复制利用的文件材料、图纸,档案室应收取相应费用,复印单位必须按实填写复印份数。2、档案归档制度(1)、地测处及所属各部在年度测量、勘探、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包括文字、图件、照片、光盘、录相、特殊载体等,具有查考价值并处理完毕的档案材料,均属归档范围。(2)、上级机关、同级机关、隶属机关与本公司相关的文件材料亦属归档范围。(3)、对一般性的文书归档时间: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实行定期归档,即在档案材料形成的第二年元月份归档。各种工程项目(科研、设计、审查、总体规划、工程项目竣工、技改)、科技项目验收完毕;特殊载体材料形成后,对其材料全部及时归档,防止散失。(4)、各地测部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应与矿档案室及时联系交接归档材料。(5)、归档材料必须编制移交目录,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时要经交接双方清点,核实后履行签字手续。3、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管理要设有满足档案保管要求的库房及其配套设施。(2)、严格进行防火管理,档案库房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时刻保持正常灭火功能,随时发挥其消防作用。(3)、严禁将易燃、易爆品(煤油、汽油、雷管、火药、爆竹、强力胶水等)带入库房,一经发现,除写出书面检查外,酌情予以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4)、档案库房不准吸烟,不准搞电气焊,不准使用电炉、库房照明及其它用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及用电器具要经常保持完好,以防发生明火。(5)、仪器室内要贴防火警示牌,库内不得存放其它杂物,以利于防火和紧急情况出入方便。(6)、档案资料室要有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7)、所存档案资料要按照分类要求,分别整理编号、装盒(袋或册),按号上架保存。对借阅后的档案资料,必须按时追回,放在原存放柜内,不得随意堆放在其它地点。(8)、库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各项工作。(9)、借阅人员不准在库房查阅档案,要在阅览室等候查阅。(10)、库房门窗随时关闭,钥匙要保存在保密柜内,不得随意放置。(11)、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保护、保密工作。(12)、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在离职前将其所保管的档案数量及状况交代清楚,并与接任者办理交接手续。4、档案工作保密制度(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对外泄漏保密性文件和资料,不准将保密文件带出室外。(2)、严格遵守借阅制度,凡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填写借阅审批单,写清利用目的、范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3)、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资料中圈划,不得将资料带出资料室。(4)、档案资料使用后,应立即放回档案柜内,要杜绝以借阅利用为手段的窃密行为。(5)、单位领导个人手中保存的保密性图纸,文字或数字材料以及摘录件,用完后除需归档的以外,要及时销毁。(6)、档案员不得随意对任何人谈论档案文件、资料的内容。要做到不知者不问、不该看者不看、不该说者不说、不该做者不做。发现他人有泄密行为,要立即汇报反映。(7)、每天上、下班前,要对档案库房的门窗进行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库的安全。5、档案借阅利用制度(1)、借阅档案履行审批手续,办理借阅登记,借阅完毕由借阅者写出档案利用效果登记。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找,借阅者一律不准进入档案库房,也不准代借代查。在借阅登记审批单上要说明是在阅览室查阅,还是借出外用。(2)、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借阅公司档案室的档案,凡保密性材料,一律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非保密性档案材料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和档案室管理员批准。(3)、外单位借阅本公司档案材料,须持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4)、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纪律,不得泄密。对泄密者要酌情追究其刑事责任。(5)、对借阅的档案,不准污损、折卷、涂改、更不准私自抽取卷内文件,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6)、如发现档案丢失时,除说明原因,还应立即向保安部门报案,并汇报主管领导。(7)、标明机密以上密级的档案不准拍照、复印;特殊情况下需复制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会同档案管理人员复印。(8)、地质报告及矿区地形图由主任批准后,只提供在资料室查阅有关的内容,其它不得翻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出外用,须经主任批准。(9)、外单位借阅矿区规划、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有关文书、地测图纸档案等,需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6、档案统计工作制度(1)、为方便领导决策、规划、指导各部门工作提供依据,实现档案的标准化管理,档案室必须对档案现状及变化情况进行准确的统计。(2)、档案统计工作的任务:①、经常提供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等方面的数据;②、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实际被利用的有关数据;③、全面地完整地提供档案人员、机构、经费、设备等方面的确切数据;④、对各种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研究,为制定规划、计划,进行科学决策和检查指导工作提供依据。(3)、档案统计的要求:①、真实: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②、准确:统计数字要具体、精确③、科学: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科学的原则和方法进行④、及时:档案统计工作必须与统计对象的变化同步进行(4)、做好档案登记工作,为完整、准确地档案统计奠定基础。档案登记包括:卷内目录、案卷目录、总目录、档案利用、复制和安全状况登记。(5)、档案统计要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报表填报,并使用统一的计量单位。(6)、档案室要定期进行档案统计上报工作。每半年对所管档案的增减、利用、安全等情况统计一次。(7)、档案统计资料作为正式文件归档保存7、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一切档案未经鉴定、批准不得销毁;(2)、档案的鉴定分以下两个方面:初步鉴定:与档案的立卷同步进行。任务是确定文件、资料是否归档案的界限,制定档案的保管期限。期满鉴定:按照保管期限进行鉴定。任务是审查案卷的保存价值,确定案卷是否销毁。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保管期限准确、质量达标、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要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改、补充。(3)、档案鉴定工作要在主任工程师主持下,由档案室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鉴定小组,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有关法规,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采取直接鉴定法,即对保管到期的档案直接地、逐件、逐步地进行审查,按实际情况判定其价值,决定销毁或延长保存期限,并注明鉴定意见。保管期限未满的档案资料不得销毁。(4)、档案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地测处领导审阅。(5)、批准销毁的档案,要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写出销毁内容分析报告,经复审后方可销毁。(6)、销毁档案必须指定专人监销,销毁人和监销人要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销毁任务完成后将销毁清册存档。8、档案资料室职责(1)、应由地测处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地测档案及有关资料。(2)、负责接收和收集的资料应是本档案室管理的各种档案及有关资料。(3)、科学管理档案资料,制定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4)、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各方面工作提供信息服务。(5)、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参加科研成果鉴定,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6)、提出鉴定档案的原则和标准,研究和审查有关档案的保存价值、保管期限,负责处理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7)、负责调研、草拟地测处档案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8)、负责对地测处及各下属地测站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9)、负责地测处档案人员的培训、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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