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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
1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扎实推进和谐富裕幸福新中宁建设,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把加快发展作为根本前提,把改善民生作为重要基础,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突破口,切实推进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加快“枸杞之乡、冶金重镇、物流之都、金岸明珠”建设步伐,争创西部百强县,为建设和谐富裕幸福新中宁努力奋斗。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统一,努力解决好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发挥好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种社会力量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固本强基,夯实基础,努力实现管理从事后向源头预防和治理的转变。坚持统2筹兼顾、协商协调。正确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更多地运用民主的方式、群众路线的方式、说服教育的方式,通过沟通、协商、协调、引导等方法进行社会管理。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施策。发挥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的重要作用。坚持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科学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加强,使社会管理取得实实在在效果。3、总体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挥党委在社会管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动员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4、工作目标。以突出“基层基础、民主法治、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切实解决当前我县社会服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初步建立起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管理新体制,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力、体制机制规范社会管理、司法行业彰显公平正义、治安防控提升公众安全”的社会管理工作目标,力争创建全区社会管理示范县。二、建立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管理体系5、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维稳机构指导检查”的评估工作指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决策,在决策前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尤其是在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社会保3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决策部门或审批部门必须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必要时邀相关专家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编制评估报告,分级按规定报送审查,根据评估结论,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决定。坚持“五个不出台”,即:违反法律和政策的不出台、损害群众利益的不出台、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不出台、影响干群关系和谐的不出台、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出台。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制,凡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评估不实,以及由于行政不作为、责任不到位,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推行“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科学发展、整改问题挂号销号制”,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6、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建立以信访部门为主体、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共同参与的信访联合接处机制,推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群众诉求解决模式。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深入开展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下访活动,积极采取行政、经济、教育、帮扶等方式,有效解决信访重大问题,化解信访积案。坚持政法部门“四长”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政法部门整体合力,建立受理、交办、督导、反馈为一体的“涉法涉诉接访服务中心”。完善各级信访工作制度。强化信访督查督办,大力推行信访受理责任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利益诉求,制定《依法处理非正4常上访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依法处理缠访、闹访等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建立公正高效的群众司法诉求制度。建立各级领导干部便民信箱、网上在线交流等群众诉求反映平台,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完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搭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沟通平台,乡镇、村(社区)设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站,定期开展活动,及时表达群众愿望、反映社情民意,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共信,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7、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对常见、多发矛盾纠纷,县级每月排查一次,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村(社区)每周排查一次,并将排查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县委、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例会,乡镇每月召开一次,分析形势,制定化解方案。建立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定期召开行政调解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8、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托行业部门或协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覆盖面,形成遍布乡镇、村(社区)、行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社会矛盾化解调处中心,进一步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办法,加5大综治、信访、司法行政、警务、禁毒、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安全生产等部门资源整合力度,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重点抓好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建设,制定《中宁县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在行政调解中的主体作用和人民调解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定纷止争作用,健全司法调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做到排查在先、教育疏导、预警靠前、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县终结”。三、加强民风建设管理9、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围绕解决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社会诚信缺失、基层精神文明薄弱、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制定《关于加强民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活动,着力倡导和弘扬爱国爱乡、服务大局,爱岗敬业、崇尚科学,诚实守信、慈善友爱,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10、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办好“民情访谈”、“民风大家评”等媒体专栏节目。在农村、社区、企业聘请兼职民风民意信息员,多渠道征集民意信息。广泛深入开展各类道德模范评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公民法律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11、建立民情恳谈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民情恳谈会,面对面征求群众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两次恳谈会,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恳谈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61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加大监督制约力度,推进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切实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形成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气。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3、加强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三级管理、三级防范”措施,建立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建设,把警务室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解决警务室办公设施,充实基层警力,全面推进警务进农村(社区)建设,形成警民结合、打防一体化、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长效机制。稳定治安巡逻队伍,城区实现24小时摩托化机动巡逻,乡镇建立治安巡防队,增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加快建设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在人员密集场所、治安重点地区、城市交通要道等处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及电子治安卡点,在居民小区和重点单位安装技防监控系统。公安机关整合警力,按照“管人、管车、管事、管路、管地”的工作要求,在城市主要街道、治安复杂地区设立街面警务工作岗亭,推行交巡警合一的警务工作模式。推进技防建设向城镇机关、城乡社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重点7交通区域延伸,推动经济适用、简便有效的小技防设施进入城乡居民家庭,努力构建人防、物防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学校、平安社区、平安机关、平安乡村创建活动,以小平安促进大和谐。14、加大治安重点区域整治力度。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小区等社会治安重点综合整治区纳入城乡一体化建设整体规划,每年确定若干个综合整治示范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对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定期排查、定期通报制度。依法加强校园、公园、车站周边环境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整治,推进文化市场、餐饮、娱乐场所、洗浴中心、中小旅馆等易发多发治安问题重点场所规范化管理。加大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管理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制定《中宁县物业小区动态管理服务工作意见》,以社区楼院为单位,开展无盗窃、无吸毒、无犯罪、无火灾的“四无楼院”小区评比竞赛活动,对居民小区治安状况进行“红、黄、绿”三色等级评定,定期公布评定等级,接受群众监督。15、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适时开展“严打”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依法打击传销、邪教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16、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由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安监、妇联、团委、民政、文化等部门参加的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把综治中心打造成为“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法治联建”的工作平8台,加强专职巡防队伍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专职巡防员在治安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公安机关治安信息员队伍,发展壮大专业保安服务队伍,在企业中设立治安机构,培训内保人员。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引导律师参与社会综治工作。五、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服务教育管理17、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按照“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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