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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天健·芙蓉盛世二期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管理制度1长沙天健·芙蓉盛世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能满足本项目在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长沙天健·芙蓉盛世二期工程的顺利进行,并保证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长沙天健·芙蓉盛世二期工程所有分包方。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3项目部职责3.1项目经理:主持专业、劳务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面管理工作。3.2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部技术质量管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技术交底、质量事故处理等工作。3.3安全部: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3.4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各种问题,现场技术、质量监督。3.5成本部:负责项目部的合同、招投标、预结算、进度支付、大宗材料采购等工作。3.6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设备材料管理、后勤管理、门卫管理、员工宿舍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工作。3.7财务部:负责项目部财务、税务、工商等工作。3.8资料主管:负责项目部技术质量资料、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各项资料收发、归档及移交等工作。4分包单位管理4.1进场准备工作4.1.1资质报审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将单位、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报项目资料主管处,经资料主管长沙天健·芙蓉盛世二期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管理制度2审查备案后,根据资料主管要求报送监理。4.1.2施工方案1、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各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在完成分包单位的审批手续后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比本专业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日期至少提前14天报送)。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论证,分包单位依照技术负责人的指令配合落实相关工作。2、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成专业分包单位审批、总包单位审批、监理业主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实施。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方案的实施及交底工作,项目工程部监督落实。4.1.3安全教育、交底1、分包单位进场后应首先组织所有人员统一到项目安全部办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办理智能卡等手续,未经安全部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有补充、更换人员,也因首先办理安全教育、交底等事宜。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并将复印件交项目安全部备查。3、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进场必须到项目安全部报检并通过市政总公司、监理或相关政府部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1.4图纸会审1、分包单位收到施工图设计后,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熟悉本专业施工图,并将对图纸的疑问、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根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参加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4.1.5因分包单位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部罚款、书面批评或其它不良影响的,分包单位除承担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部的罚款外,项目部对责任分包单位另处500元/次的罚款。4.2开工4.2.1分包单位完成相应的进场准备工作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4.2.2分包单位的开工日期以开工指令日期为准,实际施工中,如与分包单位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那么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它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4.2.3施工中,项目部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进度计划安排,项目工程部将根据项目部拟定的进度计划向分包单位下达各工序的《施工计划单》,其中将标明最迟开工时间和最迟完工时间,以便统一协调施工进度。长沙天健·芙蓉盛世二期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管理制度34.3组织管理4.3.1各专业分包单位各自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在开工前报总包项目部,配合总包完成相关资料报送监理备案。要求分包人必须有现场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资料员1名,测量员1名、质量员、安全员按规定人数配置且要求持证上岗,并保证常驻工地,履行组织管理职能。若分包单位不能按以上规定配置,总包单位将代为配置且工资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4.3.2分包单位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场。同时分包单位必须及时补足管理人员,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4.3.3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人·次,并对分包单位处罚500~1000元/次。4.3.4分包单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项目部管理者,视情节轻重对分包单位罚款300~1000元/次。4.3.5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假迟到早退者罚款100元/人·次,对无假缺席者罚款200元/人·次。4.3.6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4.4技术质量管理4.4.1方案实施组织项目实施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工程部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进行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避免因抢工作面造成施工混乱,从而延误工期。各分包单位应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总体安排。如分包单位不听从项目部的总体安排,处3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4.2设计变更、洽商各专业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以及因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项应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反映以便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工程部要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4.4.3现场施工协调长沙天健·芙蓉盛世二期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管理制度4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它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项目部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单位在各工序施工前,需要其它分包单位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至少提前3天向项目部提出,以便协调处理。因分包单位自行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一切损失,根据损失情况项目部另处责任分包单位500~10000元/次的罚款。4.4.4设备材料管理1、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并经项目设备材料部和成本部确认后方可进场,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报项目设备材料部核实,无误后,由项目部报监理进行核查,监理同意后方可入库或使用。2、分包单位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必须执行见证取样规定,经监理见证取样。设备材料进场不及时报验即投入使用的,每批次处以3000元罚款;违章使用不合格进场材料的,除全部拆除、返工外,每发生一次处5000元罚款。3、材料浪费及损失处理分包单位施工前必须充分熟悉设计文件,严格按设计文件、规范、工艺标准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因未按要求实施造成材料浪费或损失的,按材料实际浪费和损失金额照价赔偿,另处1000元/次的罚款。4.4.5施工测量由项目工程部向分包单位提供基准点,分包单位负责测量放线,并对基准线、点进行检查、维护工作,项目部工程部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复查。分包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经检测、校准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有关检测证明资料报项目工程部备查。4.4.6质量管理1、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项目工程部验收,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项目部不予验工计价并督促整改。2、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分包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局部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500元罚款。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强制性条文,违反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必须全部整改,同时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4.4.7资料管理长沙天健·芙蓉盛世二期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管理制度51、分包单位根据本专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分包单位应严格按项目部要求执行资料报验,资料报验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对迟报、漏报的每次处100元罚款。2、在工程竣工时,分包单位将竣工资料移交项目部。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对口,及时、准确,保证竣工验收时资料无问题。4.4.8成品、半成品保护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自身及其它单位的施工成品、半成品,如果因为施工不当对其它单位的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除全额赔偿损失外,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次罚款。4.4.9技术质量管理处罚细则1、工程实体1)混凝土、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出现超龄期的,每出现一组超过规范允许龄期7天以上的,罚款500元;2)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达不到设计标准的,每出现一组罚款1000元;3)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未按规定的5%比例进行外部送检的,每缺少一组罚款500元;4)房建工程混凝土墙、柱、楼板尺寸厚度抽检数据超过20%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或超出规范之外,罚款3000元;5)钢筋混凝土中出现钢筋表面外露(包括箍筋)的,视现场情况每出现一处罚款500~1500元;6)预留各类孔、洞及预埋件位置出现偏差不符合设计要求,除设计变更要求外,每出现一处罚款500元;7)地下室、屋面和室内防水工程完工验收后再发生渗漏的,除必须返工处理外,对超出标准规定的,每出现一处罚款2000元;?8)现场施工中,砼、砂浆配制不按规定计量,现场无计量器具,随意掺配,一经查出,罚款1000元;9)结构工程中,安装的钢筋网每发现少放一根受力钢筋,处罚款500元;钢筋规格与设计要求比每小一个等级罚款5000元;10)混凝土出现涨模、蜂窝麻面和孔洞,其中蜂窝麻面面积每处超过1000cm2、空洞面积每处超过100cm2或者发生透光现象的,每处罚款800元;发生涨模幅度超过2cm的,发现每处罚款500元;11)砌体施工中,墙体顶砖不按规定要求斜砌顶梁的,或加气砌块墙体底部不按规范或长沙天健·芙蓉盛世二期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管理制度6设计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12)砌体施工中,砌体接槎位置没有按规范施工,或没有放置拉结钢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砌体施工灰缝不饱满,砌块之间灰缝中空的,每处罚款500元。13)混凝土表面上抹灰施工,不按规定首先进行表面甩浆糙化处理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14)抹灰施工中,在混凝土墙、梁、柱与砌体砖墙接槎部位不按规定铺装钢丝网片的,每发现一处罚款800元;15)墙面、地面装饰施工和砌体施工中,砌块、装饰面砖(片)不按规定浸水直接铺贴的,每发现一次罚款800元(说明书规定不需浸水的除外);16)混凝土浇筑施工,未对模板表面洒水湿润处理就直接铺筑混凝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17)管道回填和土方回填施工时,不按规定分层压实(夯实),不做密实度试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18)给排水管道施工时,基座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或管道接口包封不按规定施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19)水电以及电气管道预埋位置偏差较大或发生堵洞,需重新开槽铺设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20)有其它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项目部管理制度等情况的,对一般违章行为视情况罚款1000~2000元,对严重违章行为视情况罚款3000~5000元,其处罚单的开出和解释权在项目部。2、业主和上级单位检查处罚办法1)在建设单位(业主)或监理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中,因质量问题多或存在严重问题而被通报批评者,项目部视情节轻重处责任分包单位5000~10000元。2)导致建设单位(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总包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班子成员到现场解决施工质量等
本文标题:天健长沙分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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