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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4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目录1.工程概况2.安全监理目标3.安全监理依据4.安全监理内容5.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图6.安全监理工作程序7.安全监理工作制度8.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9.安全监理分项实施细则10.施工重大危险源控制策划表11.安全资料的规范化要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建筑面积:4、结构类型:5、工程投资:6、计划工期:7、建设单位:8、勘察单位:9、设计单位:10、监理单位:11、施工单位:二、安全监理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争创“安全文明”工地。三、安全监理依据3.1本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3.2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大纲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3.3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3.4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3.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3.6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四、安全监理内容1、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4、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5、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7、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8、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9、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10、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保护记录及相关维修资料及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行投入使用。11、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12、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1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14、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15、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事故采取的抢险、处理工作。在认定非监理方责任后参与事故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16、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要求。5.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图重大事项通报整改意见方案审批日常检查督促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专业施工队安全员分包队伍安全负责人协作单位安全负责人6.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方案、细则获批准加强专项检查由总监任命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明确工作职权和内容编制安全监理细则获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查验各项人员证书、材料设备安保资料等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工作正常开展。督促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等检查各项工作是否按计划开展,安保体系运行是否有效。制止违章作业。对高危作业进行巡视检查和跟班监督记录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审阅签署各项安全资料对施工安全计划、目标与现场安全开展情况进行比对。寻找安全管理薄弱点,对风险点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整改指令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检查安全整改落实情况。编制安全监理月报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问题,敦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的较严重安全隐患,责成施工单位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认可后实施工程竣工召开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总结会议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通知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报事故参与事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相关书面记录协助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上报技术部和公司经理室会同建设各方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协助或参与安全事故定性工作协助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写安全事故报告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事宜,完善施工安全方案。事故处理结果报技术部和公司管理层编制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补充调整安全监理方案或细则,杜绝事故再次发生7.安全监理工作制度7.1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学习和研究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的规定、规范和标准,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7.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险方案审核制度。凡是未获审批通过的安全实施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未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程不得擅自实施;7.3资质、资格审查制度。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杜绝无资质超资质承包、无证施工引发不安全隐患的存在;7.4专项安全例会制度。对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限定整改期;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应在例会纪要中明确具体的反映出来。每周、每月例会时间应固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现场会或专题安全例会;7.5巡视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7.6安全事项汇报制度。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不利出现事故苗子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马上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后通知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理部、公司管理部或总师室做汇报,接受公司技术方面支持;7.7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日记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总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8.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9.1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和保卫工作。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好帽带。不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不准在高处起吊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准在脚手架或防护栏上休息;不准在高处向下抛投物件。在工地上有权阻止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现场办公室内不许使用电炉、灯泡取暖或烘物。9.2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和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督促各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并对高危作业实施旁站;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填写、收集工作,编写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做好安全监理日记和相关记录。10.安全监理实施分项细则10.1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理10.2支架及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监理10.3摸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10.4钢筋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10.5混凝土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10.6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10.7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10.8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监理10.9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理10.10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监理10.11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10.12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理10.1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理1.进行基坑施工时,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熟悉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制定基坑施工方案。注意制定基坑施工在开挖过程中技术安全措施。(2)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的情况,必要时进行搬迁处理。(3)场地整平,清除地上和地下3.5m以内的障碍物。2.挖土过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3.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置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处理。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和站立。7.开挖时应在地面的适当的地方设置沉降及位移观测点,进行必要而完备的监测,发现情况,立即进行处理。8.开挖时要做到随挖随撑,严禁开挖至两根以上支撑空间后再进行支护。9.起吊钢支撑构件时,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吊臂活动范围内严禁有人。严禁在安装好的支撑上走动、悬挂重物或作为其他作业的受力支点。10.当支撑妨碍基开挖时,挖掘机械的操作要慎重,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操作。11.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及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12.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13.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和拉损支撑。14.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基础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能行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15.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位移、连续墙位移或支撑破坏。16.开挖土方必须要有挖土令,要求实施深基坑开挖施工动态过程控制。17.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平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18.配合机械进行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19.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故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应回填砂石料,以免影响底板质量。20.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21.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并在护栏上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22.施工场内道路必须硬化,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引导。23.车辆进出工地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以免工地泥浆带出工地污染城市道路。10.2支架及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监理1.支架及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对所用的钢管及扣件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能采用,钢管不得焊接,严重锈蚀、变形、裂缝的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采用。2.支架及脚手架必须严格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搭设。3.支架的基础要可靠,构件紧密并加入纵、横向连接杆件,使支架成为整体,并按要求设置足够的斜向支撑以保持其稳定。4.支架在受荷后的变形,在安装前要做充分的估计和验算,并在安装支架时注意受荷后的变形,使就地浇筑的中板及顶板符合设计要求。5.检查施工单位搭设支架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件。6.满堂支架应设登高设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7.检查操作层情况,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8.检查满堂支架及脚手架的步距,应控制在2米内,必须高于2米者,应有技术保护措施。9.检查满堂支架及脚手架稳固情况,及斜杆(剪刀撑)的设置情况。10.支架及脚手架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1.高处作业始终要系好安全带,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理措施,在高处作业安全监理一节中已有祥叙,在此不再赘述。12.支架及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除现场。13.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安全纪律。14.拆除人员进入岗位后,应先行检查,加固松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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