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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12.29通过,全文共11章,包括230条细则,94年7月1日施行;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正,全文共13章,219条细则,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案例导入:甄某于2009年5月担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2010年3月,另一公司的经理田某找甄某借一笔资金,甄某将公司刚收回的一笔50万贷款转给了田某,甄某将田某给的5万元存入公司小金库。同年7月,甄某利用职权帮助弟弟公司做成一笔生意,获利10万元存入私人账户。……(p12)案例导入:请思考:1、甄某的董事长一职本届任期何时届满?为什么?2、本案中甄某从事了哪些非法活动?3、甄某、贾某应否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案例导入:(1)甄某的董事长一职最迟应于2012年5月任期届满。因为董事长的任期可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法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2)违法活动:A、违法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使用B、违法利用私权谋取私利C、违法利用职权收取非法收入D、私设小金库E、不符合章程规定和未经股东会同意,与贾某的公司进行交易案例导入:(3)是。根据《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公司的特征:A.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经济组织;B.以营利为目的;C.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D.由法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出资形成。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并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P7知识驿站1-7)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法人和自然人有什么区别?§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2)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二、公司的种类1、依据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形式为划分标准: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二、公司的种类依据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形式为划分标准:无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两合公司: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部分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资本划分为若干金额相等的股份,全体股东仅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公司债务。§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二、公司的种类2、依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依附关系为划分标准:母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年报)4、依据公司的国籍为划分标准:本国公司、外国公司3、依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为划分标准: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起设立、经营、变更、终止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范围•调整范围: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1公司法律制度概述公司?分类?公司法?调整范围?§2-2有限责任公司§2-2有限责任公司韶关旭日国际有限公司:是香港旭日国际集团在韶关新建的一家大型外商独资企业。公司主要生产电子玩具、手袋、旅行袋、旅行箱、制衣等产品,产品全部远销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创建于2004年,是韶关市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之一,目前也是粤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企业。公司占地面积约3000亩。厂房、工人公寓、食堂大楼、办公大楼错落有致……§2-2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资本的不等额性:全部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按协议确定出资比例,按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和风险。2、人数的相对稳定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最高限额由法律严格规定,使得股东人数相对稳定,这也决定了股东间的关系较为密切。3、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4、设立程序的简便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只有发起设立。§2-2有限责任公司二、设立条件1、法定人数: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A.没有规定下限,股东人数可以是1人B.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2有限责任公司二、设立条件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1)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2)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练习: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应该是多少?§2-2有限责任公司二、设立条件3、制订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事项。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2有限责任公司二、设立条件4、有公司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A.必须标明“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B.有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5、有公司的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章程载明并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公司所在地§2-2有限责任公司二、设立条件法定人数股东出资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公司住所§2-2有限责任公司三、设立程序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纳出资、验资设立登记签发出资证明书§2-2有限责任公司三、设立程序1、制定公司章程:A、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所有股东应该签名、盖章。B、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2-2有限责任公司三、设立程序出资方式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货币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2、股东缴纳出资并验资:法律规定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2-2有限责任公司三、设立程序3、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2-2有限责任公司三、设立程序4、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书面凭证。必须由公司盖章。§2-2有限责任公司P17案例分析2-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其中货币出资70万、专利技术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专利技术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第2年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1)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3)甲、乙、丙分别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2-2有限责任公司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监事§2-2有限责任公司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组成: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性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对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职权:1.2.3.4.5.6.7.8.9.10.11……(P18)议事规则:(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以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形式行使职权。(3)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4)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可作出决议的事项有: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公司变更形式§2-2有限责任公司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和主持: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1、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3、临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4、《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2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可作出决议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公司变更形式§2-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谁主持?A.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B.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C.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2、不设立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3、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的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1、设立董事会的§2-2有限责任公司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组成:成员3—13人,由董事组成性质:执行机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职工代表:公司职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有以下职权:1、2、3、4、5、6、7、8、9、10、11……(P19)表决制度: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只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董事会会议由谁召集和主持?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2、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3、副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2-2有限责任公司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职权包括:P20§2-2有限责任公司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监事会/监事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性质:监督机构组成:(1)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小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权:1、2、3、4、5、6、7……(P20-21)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议。监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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