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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秘〔2011〕52号关于印发2011年长丰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长丰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2-2011年长丰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为实施好2011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根据市城乡建委、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合肥市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合建〔2011〕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为根本,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加快推进长丰县农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农村新环境。二、目标任务(一)危房改造。2011年我县计划完成2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其中五保户、低保户640户,一般贫困户1360户。(二)清洁工程。从2010到2014年,用5年的时间,在全县规划配套建设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2011年我县计划完成4个乡镇的农村清洁工程,即在岗集镇、陶楼乡、造甲乡、杜集乡建设4座垃圾转运站及配套设施。以上两项任务均在11月底全面完成。三、基本原则(一)危房改造1、统筹规划。县政府通过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3-水利、农业、交通、卫生、文广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政府应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正透明。(二)清洁工程1、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编制垃圾处理专项规划,乡镇做好“一书两图”(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现状图、规划图)的编制。根据人口发展及垃圾产生量进行科学编制。2、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农村清洁工程是一项公共事业,乡、镇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垃圾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垃圾设施建设,引导群众自觉改善人居环境。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村实际,乡镇居民生活垃圾宜采用“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处理”的模式,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对本地产生的垃圾进行日收集、日处理。保持日清日洁。4、建管并重,提高效益。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小城镇的综合竞争力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4-运行质量。四、资金管理(一)危房改造。五保户、低保户新建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0.6万元;残疾人户及贫困家庭新建房屋户均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0.4万元。不足部分由县配套。以上补助资金均实行“一卡通”打卡到户。(二)清洁工程。2011年我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4个乡镇,测算总投资为520万元,其中省、县按7:3的比例进行配套,即省364万元,县配套156万元,以上资金均实施垃圾站房建设及相配套的设备采购等。五、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建设标准(一)危房改造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对村庄集中整治、统一规划的优先安排。其中,对罗塘乡、杨庙镇、杜集乡、朱巷镇250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采取集中供养的敬老院实行统一建房;对岗集镇大窑村、造甲乡凤楼、凤群村集中整治点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建设;对分散实施的由政府引导,到符合规划的村庄建房,对一次性建两层以上楼房的低保户,按一般贫困户标准补助,政府提供参考图集由农户自行实施建设。2、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采取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两种类型。对分散实施的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提倡以砖混结构的平房和瓦房为主,不得超标准建设楼房。-5-(二)清洁工程重点建设:一是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站房工程建设约100㎡左右,由省、市统一设计;二是垃圾运输设备,根据垃圾产生量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由市城乡建委统一政府采购;三是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对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转运。六、申报程序和审批(一)危房改造1、户主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低保金领取证或残疾、贫困户证明及危房照片等材料。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定是否属补助对象,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示,并填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户申请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必须组织建设、民政、扶贫、国土等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4、县领导小组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安排房屋鉴定机构对困难户危房进行安全等级鉴定,核定危房等级,并据此核定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乡镇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6-5、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由乡镇先进行初步验收,在此基础上,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再组织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在补助对象住房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6、资金拨付。对于补助到人(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工程开工拨付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40%。(二)清洁工程乡镇做好“一书两图”(乡镇清洁工程说明书、环卫现状图、环卫规划图)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研究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七、实施步骤(一)危房改造2011年,全县计划完成2000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详见附表),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下旬前):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县农村危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第二阶段,项目报审阶段(2011年6月上旬前):各乡镇制定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对象,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2011年10月底前):组织人员、材料和资金,完成施工建设任务。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上旬前):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7-验收和评估总结,并做好迎接省、市民生工程及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估验收准备工作。(二)清洁工程2011年完成4个乡镇的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见附表),具体分以下五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及任务准备阶段(2011年5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宣传动员会,完成“一书两图”的编制任务。第二阶段,设备招标采购、土地勘探测绘阶段(2011年6月底前),编制招标文件,完成设备招标采购(由市统一采购),对选址情况进行勘探测绘。第三阶段,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阶段(2011年7月底前),根据设备采购情况,对主体工程进行设计,对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第四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初—2011年11月底),组织施工企业进场施工,完成设备安装及配套设施到位。第五阶段,验收阶段(2011年11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清洁工程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准备迎接省、市相关部门的检查考核。八、相关要求及保障措施(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县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相应的成立组织,并下设危房鉴定工作小组和改造对象审查小组,将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任务合理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村、组、贫困农户。县直有关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的监管主体,其中,县发改委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县财政局负责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资金-8-的筹措、拨付和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负责安排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的顺利开展;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危房鉴定的培训、指导和抽检工作,负责农村清洁工程的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工作;县民政局、扶贫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年度用地计划的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危房等级的鉴定和改造对象的审核。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清洁工程。要把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与新农村建设、土地复垦置换、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灾后重建、扶贫开发等项目结合起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媒介,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的良好氛围。(三)严密组织,落实政策。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一律予以减免。强化责任意识,县、乡(镇)、村三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责任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户开展危房改造建设。-9-(四)收集档案,完善资料。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登录查询)。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今后工程进度等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农村清洁工程资料要按照要求建册归档,做到目标管理、组织实施、制度建设、资金落实、村庄清洁、宣传教育等资料齐全完善。(五)主动上报,严格督查。乡镇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月报”制度,及时将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投诉。县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领导小组要成立督查组,加大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督促检查,确保危房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农村危改工作中出现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件:1、长丰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长丰县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解一览表-10-附件1:长丰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周建林(县政府)副组长:甄大鹏(县政府办、法制办)戚锐(县政府办、扶贫办)李发启(县发改委)胡兵(县住建局)杨维国(县财政局)陈勇(县民政局)钟斌(县国土局)李玉道(县残联)成员:陶新贵(县发改委)
本文标题:长丰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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