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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2011〕7号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人口计生委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计生办:现将《人口计生委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2-县人口计生委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2010〕55号)和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豫人口办〔2011〕4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以及广大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经委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县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把诚信体系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把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结合起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基层群众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低生育水平稳定,构建和谐计生、和谐社会。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14年,我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扶助等优先优待政策,基本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分年度的工作目标是:2011年,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表彰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五分之一的行政村实现诚信计生。-3-2012年,全县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经考核评估认定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全部实现诚信计生。2013年,全县范围内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经考核评估认定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全部实现诚信计生。2014年,按照“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规划,我县将提前一年全面提升实现诚信计生管理和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服务水平。三、基本要求1、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深入了解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网络,充分自愿、相互信任,村民小组设的会员小组或自治小组即为诚信计生小组,组员向小组长写出诚信计生保证书,自愿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小组再集体向村两委或计划生育自治组织及乡(镇)签定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政府为计划生育群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等职责和群众的权利义务,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生殖健康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以及获得规定的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明确群众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计划生育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实现政府诚信,干部守信,群众互信。工作基础扎实、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要积极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要先行试点,逐步规范。2、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计生。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与阳光计生活动-4-相结合,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强管理服务透明度,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把为群众服务的项目通过公示栏等各种形式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坚持群众自治,为诚信计生奠定基础。要按照南乐县人口计生委南乐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南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千村示范万村合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为开展诚信计生提供活动平台。各乡(镇)要把诚信计生工作融入到全县开展的三级联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千村示范、万村合格活动”之中。进一步宣传、培训有关法规和政策,凡是开展群众自治的,都必须把诚信计生活动作为其中重要内容,以群众自治为诚信计生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以诚信计生丰富群众自治内容,为群众自治注入生机和活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评比表彰,促进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活动顺利全面推进。4、坚持利益导向,增强诚信计生吸引力。要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县、乡、村各级制定出台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对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并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群众给予必要的奖励。协调部门,整合资源,研究制定有利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利益导向措施,制定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着力指导村民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豫政〔2008〕23号文件,在按人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时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多分1人份的优待。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正当权益,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5-计生活动的积极性。四、组织实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人口计生委由分管政策法规的领导具体负责,信访法制和计生协会股牵头组织,办公室、行政执法办公室、发规股、药具站、流管办、宣教股、科技股、财务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根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各乡(镇)计生办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年度计划。将诚信计生工作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合格村评选以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大力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二)积极创造环境氛围。各乡(镇)要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改革完善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条款。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宣传成功经验,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乡(镇)要着力稳定基层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和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县乡计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报酬待遇。-6-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使婚育新风、优质服务、优惠政策、优生优育、生育关怀进家庭、进农户。结合阳光计生行动、优生促进工程、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等工作,加大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四)认真组织评估验收。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分期分批实现诚信计生的方案,并在推进中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评估验收工作,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时限和要求,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在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之后,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逐步建立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将制定的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方案以及当年的评估验收情况于10月5日前报告县人口计生委信访法制办公室。附件:1.乡(镇)试点村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标准2.诚信计生保证书3.诚信计生协议书-7-附件1:乡(镇)试点村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标准一、基层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考核指标的设定,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二、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以及基层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能及时、全面公开。三、结合实际制定落实诚信计生奖励政策。落实各级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服务项目、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及各级优先优待计生家庭政策。四、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无高于4次/年强制孕环情检查的指标和措施,无对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参加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要求和措施。五、诚信计生工作的协议、承诺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0%以上的已婚育龄夫妇参与诚信计生活动。六、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基本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无必须落实绝育措施的指标和要求。七、广大群众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最近三年政策内生育符合率达85%以上,三孩及以上政策外生育率低于1%。-8-附件2:诚信计生保证书我自愿加入诚信计生小组,向诚信计生小组长保证:1、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不违法生育。2、自觉履行诚信计生承诺。3、积极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4、按时参加妇检、康检。5、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主动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6、发生意外怀孕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7、配合小组长做好其他小组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此诚信计生保证书一式两份,小组长、保证人各一份。保证人(签字):年月日-9-诚信计生协议书甲方: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村民委员会乙方:第组村民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第组村民诚信计生小组成员: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需求,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一、甲方承诺:依法认真履行以下服务管理职责与义务1、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乡(镇)制定的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其他各项优先优惠政策。3、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4、免费提供优生优育优教咨询、培训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5、免费为育龄群众提供以下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发放避孕药具;(2)孕情、环情检查;-10-(3)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4)人工终止妊娠木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5)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6)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6、乙方在生育孩子和引产后,甲方应在42天内免费送避孕知识和避孕药具上门;乙方流产后,甲方应在30天内免费送避孕药具上门;乙方生育孩子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意愿组织乙方落实上环、皮埋、结扎等长效节育措施。7、对符合办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条件的,甲方承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免费予以办理。8、组织动员乙方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维护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其他合法权益。二、乙方承诺:依法认真行使、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1、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2、乙方有依法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待遇和甲方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的权利。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孕情检查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4、做到办理结婚证和生育证生育子女。怀孕后不得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怀孕14周以上要求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须取得相关证明后才能施术。-11-5、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6、乙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应承诺按甲方规定定期接受相应的健康检查和健康方式服务;意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7、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8、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9、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或缴纳社会抚养费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三、协议效力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村民自治委员会、诚信计生小组长各一份。-12-甲方(盖章):乡(镇)村民委员会乙方(签字):第组村民诚信计生小组第组村民诚信计生小组成员签订日期:年月日-13-主题词:计划生育诚信计生方案通知南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8月15日
本文标题:县人口计生委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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