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请示练习题2一、材料2006年1月17日,江苏省文化厅向文化部递交了一份请示,请示文号是“苏文市(外)〔2006〕08号”。请示的主要内容是:由江苏五环广告传播公司和南京大唐亚太国际演出交流有限公司与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协商达成协议,拟邀请其本人于2006年4月28日前来江苏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举办个人演唱会。有关演出费用等开支,均由江苏五环广告传播公司和南京大唐亚太国际演出交流有限公司承担。经研究,江苏省文化厅拟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届时来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举办个人演唱会。现在按照规定上报文化部审批。请示的附件是:演出确认函、演员护照和有关演出资料。请根据以上信息,按照请示的格式,拟写这份请示。二、改错联系(请在原文改错)关于暂缓调高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分配比例的请示报告市人民政府,市旅游局:今年4月7日,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x字[xx]8号),同意建立旅游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其部分资金来源于交通建设附加费的分配,并将此分配比列从原来的5%调高到10%。对此,我委认为该措施无疑有利于筹集资金,促进旅游业发展。地铁工程建设年度投资高达30亿元,筹资任务十分艰巨,而今年地铁资金缺口更大,需开拓更多的资金来源。因此,任何减少筹集地铁资金的做法都会异致工期拖长和投资增大,不利于工程建设。鉴此,我委要求在地铁建设期内,暂缓调高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仍执行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占5%的分配比例不变。请示,请批复。Xx市计委Xx年x月x日
本文标题:请示练习题2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6963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