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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管理制度1.目的1.1为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为检修和试验工作创造安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原则,特制订本制度。1.2工作票是生产现场作业人员,用来检修设备或安装设备的法律手续。是说明所需要检修或安装的设备和地点、时间,必需做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和参加作业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的书面文件。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包括承包单位)工作票的管理工作。2.2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第二种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简称“工作票”)的填写、审批、执行和管理要求。3.依据3.1原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3.2原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3.3原电力工业部《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3.4《福建省电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4.职责与权限4.1安全监察部负责全公司工作票的管理、监督、统计、考核工作。4.2发电部、检修部、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票的管理、统计、考核工作,检修(维护)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的管理、统计、考核工作由检修部归口负责。4.3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4.3.1工作票签发人4.3.1.1工作必要性;4.3.1.2工作是否安全;4.3.1.3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4.3.1.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组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4.3.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4.3.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4.3.2.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4.3.2.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4.3.2.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4.3.2.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事项。4.3.3工作许可人4.3.3.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对安全措施进行必要的补充;4.3.3.2负责正确、完善的执行安全措施;4.3.3.3负责向工作负责人进行交底,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爆炸等危险。4.3.4工作组成员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4.3.5值长负责接票、对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5.工作票使用程序和规定5.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维护或安装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办理工作票时,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必须到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交底、逐条复诵。5.2工作票必须统一编号,妥善保管,缺号、重号按不合格论处;并按编号顺序使用。(具体工作票的编号方法,可协商后再定)5.3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或签发人填写,由公司批准的相应专业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值班主值审核工作票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安全实际,不符合实际退回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符合现场实际做好安全措施后履行工作许可手续。5.4工作票需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5.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5.6工作票工作时间按实际需要填写,特殊情况经值长请示许可后,酌情延长。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事先不提出要求,当天不开工者作废。5.7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对工作班成员做到“三检查(检查着装、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工作人员精神状态)、三交底(进行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一控制(即人人必须明确危险源的控制)。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工作。5.8一个设备上同时有几张工作票开工,安全措施相同,可用几个标示牌表示对应的工作票数,结束一份工作票取去一个标示牌,待最后一张工作票办结束后取去最后一个标示牌,才能解除安全措施。5.9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同意,并重新履行开工手续。5.10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讲清维护工作项目情况,交代有关遗留问题,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5.11所有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时进行,交班前30分钟与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操作。5.12工作票有关责任人(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的聘任,首先由班组推荐,部门进行专业技术和有关业务考试、考核,安监部负责对工作票有关责任人的资格审查及进行《安规》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发文公布。每年至少审核公布一次。工程施工、机组检修的外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批准,并将书面公布的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送公司项目负责部门审查确认报安监部审核,由公司领导批准,以书面(或OA)形式通知后生效。工作票工作程序工作延期5.13事故抢修工作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而需要立即进行的抢修。事故抢修可以不用工作票,经值长同意后,其安全措施由检修负责人提出。值班负责人应审查补充并执行,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方可工作,必要时值长可指派专人进行监护或协助。值班负责人应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抢修时间超过八小时应办理工作票。5.14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它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若试转后仍需进行检修,则由工作许可人恢复安全措施后,双方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5.15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异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代,并在设备异动记录薄上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运行人员应将工作负责人交代的检修情况及注意事项记入运行日记内。5.16外单位(下称乙方)承包公司内设备检修工作,检修部(下称甲方)应负责协助办理工作票手续。5.17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乙方对其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具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资格负责。机组的检修(施工)工作的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制度。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乙方相关专业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对所派的工作负安措执行工作许可开始工作工作终结保存事故及夜间抢修电缆封堵拆除和恢复试验检验安监部抽查工作负责人变更工作票评价统计审核签发保存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检修部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等安全负责。乙方的工作票执行情况列入检修部“两票”合格率统计、考核。发包工程的工作票中“部门”、“班组”应填写本公司的检修部、班组。5.18工作票上“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有效。5.19电缆的拆除和恢复工作中,确需拆除原来的电缆封堵或敷设新的电缆需要穿越孔、洞,必须在工作票上写明需拆除电缆封堵的具体位置,按“谁拆除谁封堵,谁敷设谁封堵”的原则,在工作结束时将电缆封堵完好,否则不得终结工作票。5.20对工作已终结、结束或作废的以下各种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工作终结”、“工作票结束”和“作废”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终结”、“工作票结束”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结束”热力机械工作票:“工作终结”动火工作票:“工作终结”热控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终结”作废的以上各种工作票:“作废”5.21每月的第三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由发电部、检修部、后勤管理部门各专业专工或负责人(安全员)将上月所有终结的工作票,按工作票种类、编号顺序整理、装订好,经审查合格的工作票,盖上“合格”印章后交安全监察部。5.22工作票使用后应保留一年。6.电气工作票使用管理细则6.1电气工作票填写说明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任本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6.1.1电气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或下方作“V”或“∨”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或值长的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每页工作票错、漏字修改处不得超过三处。电气工作票上设备名称、编号、动词、姓名不得修改。6.1.2“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工作班成员(包括临时工、劳务工)在5人及以内,必须写全所有人员姓名;5人以上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监护人)姓名全部填入,并填明总人数(含工作负责人)。6.1.3“工作任务”栏的填写工作地点应填明设备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具体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对工作的范围和基本内容进行限定。6.1.4“计划工作时间”栏的填写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及布置安全措施的时间。工作票上所列的计划时间不能作为开始工作和恢复送电的依据。6.1.5“安全措施”栏的填写6.1.5.1应解除的继电保护压板是指检修时可能引起运行设备联跳的电量或非电量保护(如瓦斯保护等)压板,分项按格式填写,并顺序编号,不出格。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附页的剪贴应牢固,附页上应有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骑缝盖章或骑缝签名。6.1.5.2应(已)设遮栏、应(已)挂标示牌”栏的填写,工作票填写人应根据《安规》的规定和工作的需要提出要求;工作许可人应根据工作票要求和现场实际,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条件下完成上述要求。此栏还包括为防止触电而需加放的绝缘挡板的填写。6.1.5.3“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栏由工作票填写人根据施工现场的有电设备布置情况填写,必要时应先到现场查勘清楚后再填写。6.1.5.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根据现场实际指明邻近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的具体设备、名称编号,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工作票填写人事先未考虑的安全措施。补充安全措施应具体可操作。6.1.5.5继保、热控安措的执行和解除都必须有监护人监护并签名。6.1.5.6在室内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室外地面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周围用绳子做好围栏上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由工作负责人填入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负责执行。6.1.5.7“安措执行情况”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执行完成后,应先写明相应序号并打“√”。“应装接地线”栏,待接地线装设完成后打“√”,并填写编号。6.1.5.8检修临时电源:由发电部值班人员拆接;机组大小修时也可以由具有电工证的检修部人员自行拆接,但应通知发电部值班人员;禁止外单位人员拆接检修临时电源。6.1.5.9“工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变动”栏的填写6.1.6工作票签发后,开工前发生工作班人员变更,工作负责人可在工作班人员栏内补充填写新增加的班员姓名。当出现个别人员缺勤或不能上岗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备注栏内说明。如因人员缺勤将影响到施工安全或可能造成检修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6.1.6.1开工后工作班人员变动,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由工作负责人将班员变动情况填写在工作人员变动栏内,并通知工作许可人。新增添的人员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重新交待安全措施后才能参与工作。6.1.6.2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负责人变动栏内,并通知值班负责人。若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可以电话变更,由值班负责人代为签字。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工作交接。6.1.7“工作票延期”栏的填写工作票的有效期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工作票因故(如在检修中发现重要缺陷、天气突变等特殊情况)需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经调度批准的检修设备,还应经当值调度员批准)。6.1.8“备注”栏的填写6.1.8.1“工作负责人指定专职监护人”栏是指需要进行分组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指定各小组监护人,并填明小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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