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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史1/161试比较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1.国家观①起源:柏拉图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分工,只有社会分工合理有序进行,才能实现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而不是突出个人的幸福。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国家起源于家庭,起源于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人们之所以要在政治上组织国家归根结底是为了过“优良的生活”。②个人与城邦的关系柏拉图认为:认为个人是城邦的缩影,城邦是个人的扩大。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高于个人,个人依赖于城邦,个人离不开城邦,有了城邦才能实现个人,个人与城邦可以理解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③导致政权混乱的根源:柏拉图认为私有制是导致城邦混乱纷争的根源。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因为多数政体是寡头制或平民政体,而中间阶级较小所以致使国家混乱④对私有制的看法柏拉图认为私有制是城邦混乱的根源,一旦废除家庭和私有制,人们就会全心全意的关心国家利益,就不会“独亲其亲,独子其子”,所以他主张消灭私有制和家庭。亚里士多德则承认私有制的存在,但他主张通过良好的礼俗和正当的法规改善私有制以兼顾公私两者的利益,所以他提出“产业私有、财务公用”的设想,他反对柏拉图主张消灭家庭和婚姻社会化,也不相信亦不主张实行财产公用。2.人性观①人的本性柏拉图认为人的资质是由先天决定的,是不能改变的所以形成了层次鲜明的分工,每个人的灵魂都包含着理性、激情、和欲望,而城邦也是由着三部分人构成的,所以个人是城邦的缩小,城邦是个人的扩大。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自然赋予人类的目的就是过有德性的优良生活,人类只有组织起来过城邦生活才能实现人类的本性,即人是政治的动物。②人类社会的最高原则西政史2/16柏拉图认为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原则,智慧、勇敢、节制三种美德同时实现也就实现了正义,城邦之所以混乱是因为人们不懂得什么叫真正的正义,从而导致个人行为的失范,而个人行为的失范则必然的导致城邦的混乱。亚里士多德则认为美德是人间的至善,善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原则,实现国家的善就是最高的善所以他认为政治学是所有学科里目的最高的学科,因为它研究怎样实现一个国家的善。③公民美德观柏拉图认为协调好理智、激情、欲望三者的人就是有节制的人,而每个人做好自己本分的事就是正义,而智慧的哲学家就是亲近真理、正义、勇敢和节制,所以在柏拉图眼中,哲学家最适合做国家统治者。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来源于实践而非知识来自于自由而平等的人的现实交往,人的价值只有通过城邦的政治生活才能体现出来。3.理想国家的构想①理想国家的统治者:柏拉图认为是智慧的哲学家,贤人政治;亚里士多德认为是中产阶级法治②理想国家应该具备的特征柏拉图认为:一是智慧的哲学家治国;二是在内部实行共产制度,妇女、儿童、教育公有,婚姻公配,社会化;三是强化公共教育来选拔哲学家,给职业以特定训练以达到分工有序、各尽其责的目的;同时让妇女也有受教育权,这样能够造就出类拔萃的男人、女人。同时也有利于教育熏陶。但在晚年时他的思想有发生了转变,,他也意识到并且也提倡法治和混合政体。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一是中产阶级掌权轮番而治,二是可以财产私有而公用,三是法治,四是控制人口与加强教育。4.对教育的看法柏拉图认为教育无论对于选拔统治者还是教化公民都非常重要,教育应当面向全体公民,因为教育可以解放人,实现男女平等,尤其对于城邦政治至关重要,此外教育应当巡循善诱、循序渐进,尤其是教育管理国家的人。亚里士多德认为教育是启发人们理性,培养人们良好习惯的重要途径,教育不应该是家庭的私事,而应该有城邦统一组织实施,与柏拉图一样,他也重视教西政史3/16育的循序渐进性,循循善诱性,教育渗透灵魂,陶冶情操的功能。5.对法律的看法柏拉图认为法律代表着某种经验的结果,但在他看来,用法律和各种规范来智力国家的方式是次佳的统治方式,但他肯定法律与规范能给城邦带来福祉,但也担忧着法律一旦成为统治力量的支配还是否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在他看来没有任何法律或条例比知识更权威。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制度与理性是一致的,而且在正义体制下制定出来的良法来治理国家比凭感情治事更优良,此外,将众人的智慧转化为法律规则用以治理国家,社会能较少的发生错误。2比较奥古斯丁与阿奎那的政治思想1.对信仰与理性:奥: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只有通过信仰才能解救,科学依附于信仰。因为在他看来人的理性能力是极其有限的,必然犯错误。因此,人类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凭借自己的理性和知识在现世获得幸福。因为人的头脑本身具有犯错的倾向,具有从祖先那里传下来的罪,又有自身情欲所导致的本罪,而上帝是仁慈的,他从人类中选取了一部分,使其信仰基督从而得救。此外科学不能保证人的幸福,科学只有在宗教的前提下才有意义阿:理性来自于信仰,理性的价值只有通过信仰才能发挥体现出来。理性是有价值的,理性的价值在于帮助人们实现低级目的(低级目的,低级快乐)但信仰高于理性,只有信仰才能实现人的高级目的,以自我为中心是人的痛苦的总根源。此外人的理性来自上帝,哲学与科学的确实性依赖于人的理性,但人的理性只不过是上帝的理性在人的心灵中留下的影子,是有限的,其他科学关注的仅仅是理性所能够把握的东西,神学的目的在于永恒的幸福,而永恒幸福是一切科学目的的目的。评析:他们都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看到了信仰对于科学的引领作用,阿奎那与奥古斯丁相比他承认了理性的合理性,而且他通过充分论证信仰对科学的引领作用为依据,从而论证出了信仰的至上地位,与奥古斯丁相比,他的通过解释信仰与理性的相互关系调和了信仰与理性的矛盾。比奥古斯丁用原罪说,双城说西政史4/16解释更加具有说服力,也不显得那么牵强,但不可否认的是奥古斯丁的原罪说与双城说使得基督教徒对精神世界有了认识,也就说奥古斯丁把人的精神世界与现实生活做了区分,使得人在主观上成为自觉或被迫自觉的形成了对自我的约束。2.国家与教会的关系:奥:他间接地表明现世国家都是暂时的,都会灭亡,教会的使命高于世俗国家的使命,教会的权利高于世俗国家的权力。因为他认为世界是分为“上帝之城”和“世人之城”,但在现实生活中,两个城是混在一起的,尽管他没有明确的把“世人之城”说成现实中的任何组织,不敢说基督教会近似“上帝之城”,但他不得不承认世俗国家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世俗政权是代表上帝管理人间事务。他认为世俗国家的职能在于负责人们的物质需求,提供安全,保证有序的社会交往,世俗国家是上帝拯救人类计划的工具。阿:君主的任务在于协调公共利益、维持社会等级秩序、在自己所治理的区域内谋求公共幸福;负有引导人们追求天堂的幸福生活的责任,所以要实行君主制,防止暴君制。但教权至上。他继承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他认为首先,人都有为了自己生存利益的私心,但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不同,为了避免社会混乱和解体,所以社会必须拥有某种治理的原则和控制的力量,所以就有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划分;其次,人与人天然之间就存在不平等,为了自身的福利而形成的被支配被统治的秩序是合理的秩序。再次就是国家组织本身就起源于人的自然本性,而尘世的最高统治者君王则是上帝的安排,统治者被授予权柄的目的就是谋求公共幸福。此外社会的幸福和繁荣在于它的团结与一致,和平与安宁,而一个人最能保证社会的团结与一致,和平与安宁,这个人就是君主。因为从事实上看,多数人必然产生意见分歧;此外统治权掌握在单一的个体手中符合自然规;还有就是经验证明多数人统治的城市和省份常常陷于纷争。而之所以教权高于政权是因为世俗统治者在使人类过有德行的生活以达到享受上帝的快乐的目的是无能为力的,只有神才能引导人们达到这个目的,而教会则代表着神,此在,君主还负有协助教会引导他统治的社会走向幸福生活的神圣使命。评析:阿奎那的进步之处在于他划清的教权与世俗权力的对于社会幸福的能力范围,通过论述教权代表的神的神圣能力来达到凌驾于世俗权力之上,但同时西政史5/16他通过赋予世俗权力这个协助教权达到社会的幸福的神圣而又实际的使命,不仅不会引起世俗权力的反感,反倒给世俗权力以更高的使命责任感,同时也真正提升了教权。同时他通过以法作为重要的统治手段为切入点,把分了类的法在体现意志形态和协调配合补充运作上则又进一步充实了教权至上论。3.评述斯宾诺莎,孔斯旦与密尔的自由思想斯宾诺莎:公民有义务服从法律、服从政府,但是财产权,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等权利却属于个人;政治虽然意味着暴力和强力,从人们在理性的指导下放弃一部分权利,订定契约,组织成社会,把判断善和恶和实施惩罚的权利集中起来由国家来掌控和实施的目的来看,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每个人都是他自己思想的主人,虽然个人把自卫权交给了社会,但没有人愿意或者被迫把自由思考或判断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判断和感情的自由是天赋之权;禁止判断自由不仅妨碍科学与艺术进步、破坏公德、伤害正直的人还会使政府会更暴虐。孔斯旦:自由分为现代自由和古代自由。古代自由式公民参与公共事务辩论和决策的权利,包括制定法律、选举公职人员、参加审判等,属于谁来掌握政权的问题,现代人的自由是指每个人享有一系列受法律保障的、不受政府干预的权利,包括个人的思想、言论。结社、财产、经营、贸易等自由,涉及的是主权的范围问题。现代人的自由分为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个人自由是第一位的,政治自由与个人自由的关系是:政治自由有利于个人自由,但不能为了政治自由牺牲所有个人自由,因为这样会为暴政提供借口。个人自由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成果。随着国家疆域的扩大,人口的增长和生产方式的变革,政治自由的变革既不可能也无必要,现代社会的发展动力已经不是依靠政治参与和实现集体行动的动员,而是每个人的自由创造。而这种自主创造的前提是个人的财产、贸易等方面的自由,即国家的不干预,放任自由竞争,这种自由不仅是实现社会发展和集体幸福的前提,也是公共道德和私人道德的基础。其次他认为个人自由的威胁是权力本身而非权力的掌握者,因为在他看来权力一旦不受限制,那么个人的自由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他认为只有通过确立宪法分权,才能减少国家机关对公民个人的压力,同时他也反对给普通人民政治权利,因为他们一旦拥有权利就会利用这种权利侵犯包括财产在内的个人自由,所以他认为权利应当分权赋予中产阶级,因为他们有教养,勤奋,关心自由和秩序,只有这西政史6/16样才能保障个人自由。密尔:他认为他探讨的自由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他认为自由至少应该包括:①良心自由,即探讨和发表意见,感想的自由。在他看来只要是没有政府的干预,人们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别人的自然倾向是不足以对别人造成伤害的;其次,这样做有利于保护真理,发现真理,避免少犯错误,同时对纠正错误也有利。②个性自由,即按照自己的想法在自己的生活领域中付诸实践的自由。因为在他看来这样做对整个人类社会都是有好处的,因为人类社会需要这样的试验;其次这样有利于提高人类的智力和道德取舍能力,有利于保护首创精神为天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壤,还有就是对个人、整个社会的幸福都是有利的。③结社自由,即社会成员之间的一切交往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因为在他看来只要是个人的行动不涉及自身以外的其他人的利益,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当社会对这个人的行为表示不喜欢或非难时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仅仅是警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但无权采取行动。甚至在他看来国家包办教育都是不对的。密尔认为只要上述自由在国家没有得到尊重和实现,都并不算真正的自由,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区追求我们自己好处的自由,只要去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人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评析:他们三人都看到了自由对于国家,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斯宾诺莎从自然状态,从人们交权集权组织起社会,建立起国家的角度论述了自由的不可分裂性;孔斯旦则从不同社会成员占有的不同的财富而对个人自由的需求不同来论述自由,即在他看来自由是有阶级性,是要分层次的。而密尔则是从个人与社会发展所需的自由环境来论述自由的重要性,他重视个性的自由的社会的自由气氛,总的来说,他们三人的自由理论都应和了他们当时社会的呼声和需求。4.比较霍布斯与洛克的思想人性观:1.自然状态说:西政史7/16霍布斯:他认为自然状态下不论是体力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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