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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深圳地铁公司和集团公司质量方针、政策、制度和办法及地铁公司对质量工作的要求,结合深圳地铁5号线5303A标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业主、中铁南方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第三条认真贯彻实施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使工程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处于有序可控状态。第四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展科技攻关、“QC小组”等活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第二章质量管理目标和方针第五条质量管理目标和方针1、质量管理目标:本标段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创国家优质工程“银奖”以上,争创“鲁班奖”)。2、质量管理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管理方针第三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第六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中铁六局深圳地铁5号线5303A标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王春河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徐彦胜、总工程师杨世武、副总工程师许满吉为副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各工区经理为组员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员人员名单为鞠海峰、陈聪、刘彪、张启革、孟瑞平、赵永军、陈昌平、黄树林、张晓磊、潭浩、田正旺、吴可佳、郭正国、赵先锋、周毅、常建军。其职责是全面领导深圳地铁5号线5303A标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对本标段工程质量负责。第七条、技术质量部配专职质检工程师刘宇、工区配质检工程师(员)。工区具体质检工程师(员)名单如下兴东站工区:柯昌喜;兴留1号竖井工区:黄树林;兴留2号竖井工区:刘文洪;兴留3号竖井工区:许杨欢;留仙洞站工区:温庆峰;留西1号竖井工区:田正旺;西丽站工区:吴可佳;西大工区:苏宏宇;大学城站:杨兵;大塘1号竖井工区:周毅;大塘2/3号竖井工区:常建军。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框图见图1-3-图1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框图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基础工作第八条、质量教育。进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GB/T19002-ISO9002标准教育,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规范、标准、操作规程;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规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海峰工程管理中心部海峰物质设备部心部海峰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预算合同部财务部各工区经理各施工队-4-严用合格产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追查事故责任者)活动,增强实施质量管理工作的自觉性。第九条、计量测试工作。按规程要求进行材料、土工、砼试件等的检测试验工作;测量工作要建立换手复核、复测制度。第十条、标准化管理。根据国家现行的各种规范、规则、验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分解和具体化,制订本项目部的管理标准和施工工艺标准。第十一条、原始记录。项目部及各工区要注意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各项原始记录的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存档工作。各项原始记录应真实准确,填写及时,不得随意更改或事后补填。建立质量台帐,并落实到人,做好签字、归档工作。工程日志是工程验交的必备资料之一,各工区应指定技术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规定的内容与工程进展同步逐日填写,不得事后更改和填补。工程日志不是流水帐,不得记录与工程无关的事,填写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下列各项:1、开竣工日期,施工勘测资料,工程进度安排及上级有关指示;2、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机具设备使用情况;3、掌子面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描述;3、每日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及其质量情况;-5-4、每日使用主要材料规格、数量及其工地试验结果;5、气候情况;6、施工中发生的问题、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等。第十二条、科技攻关和“QC”质量管理。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技术质量部、工区有关人员为组员的科技攻关和“QC”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开展活动。第十三条、创优活动。根据总体目标,开展创优活动。《工程创优规划》另发。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第十四条、项目部对全标段的工程质量负责;工区对本工区施工的项目工程质量负责。1、建立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项目部经理、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对所承建的工程负主要领导职责。项目部各级管理负责人、各职能部门按其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职责。2、建立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部经理、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对所管辖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总的全面责任。各级管理负责人、各职能部门按其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3、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部经理、党工委书记、-6-总工程师对所承建的全标段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各工区经理对所管辖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施工队长、各工区技术负责人对所施工的每一单位工程的质量负终身责任。各级管理人员按其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在建筑物合理使用寿命内,凡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无论何时、何地、担任何职务都要承担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第十五条、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责任1、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图纸,现行的地铁施工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统一招标采购质量符合要求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并对所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现场取样进行检测。承担工程的全部试验工作。3、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验收。不合格工程视为未完工工程。第十六条、各工区工程质量责任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7-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降低工程设计标准、工艺标准和质量标准。发现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不符或有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杜绝使用不合格品。对自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应先送试验室检验,合格后方允许采购。3、严格按施工工序和质量标准施工,不得在施工中为谋取非法利益而偷工减料、使用次料、少用料以及使用替代品。4、执行严格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做好工程质量的检查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重要的隐蔽工程还必须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检查验收。5、不得分包或变相转包工程。6、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或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应返工或重建。所承建的工程在其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并承担终身保修的责任。第十七条、项目经理质量责任1、对项目部各部门下属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2、主持质量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法令和各种制度、命令及措施。-8-3、组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会审,主持编制并实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4、组织实施质量检查,落实质量、安全、计量、试验、测量等管理办法,处理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5、主持制订外部劳务培训内容和计划,对不合格的队伍或人员提出再培训或清退等意见。6、抓好典型,开展创优活动,行使质量否决权,兑现质量奖罚规定。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找出对策。7、对因组织指挥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第十八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1、总工程师是工程质量的主要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管理进行具体的组织和指导工作。2、组织实施集团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项目部质量规划。3、协调指导各施工单位学习有关设计、施工标准和规范,了解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发和应用“四新”成果,组织开展创优活动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确保创优目标实现。4、组织实施质量大检查,参加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各项评比活动。5、组织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质量现状,针对施工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原因,制订改进措施和处理方案,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落实,处理本-9-单位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6、对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或不合格工程负领导责任。第十九条、现场技术负责人的质量责任1、将施工规范、规程、技术规定、质量标准、施工措施等向施工队或班组进行书面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指导、检查、督促。2、编制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指导施工。3、负责组织本工程测量、放样工作,关键部位要亲自复核。4、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报验,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填写质量评定表格。5、经常了解施工现场设计标准、施工规范的实施情况,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制止,直至责令返工,情节严重时上报处理。6、协调指导施工单位学习施工技术和各种规范、标准,推广应用“四新”成果。7、组织指导施工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第二十条、质检工程师(员)的质量责任1、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参加验工计价工作并负责工程质量签证。-10-2、负责一般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对工程质量有监督检查权和质量否决权。3、有质量奖惩权。有权制止一切不重视质量的行为或责令其停工整顿,并限期返工处理和罚款。对质量管理工作突出或优良工程有奖励建议权。4、对因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施工人员(操作者)质量责任1、认真领会设计意图及设计技术标准,坚持按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2、服从领导、技术人员和质检干部的指挥、指导和检查,以个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确保工程质量。3、对因违章施工、盲目蛮干甚至偷工减料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第二十二条、材料员质量责任1、按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并主动向质检和试验部门提交产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2、妥善储存和保管各种原材料,及时向施工单位说明材质的变化情况。严禁提供不合格的原材料。3、对供应不合格原材料,造成的工程内在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11-第二十三条、测量人员质量责任1、认真研究设计图纸,用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向施工人员提供准确的测量数据。2、对本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保障工作的施工连续。3、实行换人复核制度,对因人员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第二十四条、试验员质量责任1、依据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做好各项工程试验和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试验数据。2、坚持标准,认真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并及时向质检部门反馈。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调查。3、对因工作失职、不坚持原则或错签施工配料单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对任意编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试验数据,造成严重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工区经理(工程队长)的质量责任1、对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2、组织全面落实本办法第三章质量管理基础工作所提出的相关工作以及有关质量方面的文件要求和指示。3、对职工进行质量教育和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组织抓好质量管理小组选题攻关及成果交流,积极开展创优-12-质活动。4、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效益的关系,组织均衡生产,标准化作业,文明施工。5、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检查督促“三检”制度的落实,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6、组织并主持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定,督促填写质量评定表。7、及时表扬质量好的班组和个人,对违反操作规程、忽视工程质量的应责令限期改正或返工,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等级划分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袒护。第二十六条、技术质量部质量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深圳地铁公司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指示、规范、规程和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对施工准备、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审核、材料试验、施工操作和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制订年度质量工作要点、创优规划、评定和申报优质工程。3、总结交流年度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通报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情况,提出改进质量管理的措施。4、按规定及时上报工程质量情况和质量报表。5、认真组织并参与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评比,及-13-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6、负责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
本文标题: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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