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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1.技术交底制度1.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并负责报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1.2.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基坑支护、桩基础、基坑降排水、脚手架等应制定专项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1.3.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等情况,技术措施作更改、补充、完善时,也应做好审批手续。1.4.在施工前,对质量计划中的关键工序控制标准和要求、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1.5.其他方面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部施工人员负责分级进行。1.6.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内容应齐全详尽,并能结合工程实际。1.7.技术交底不论采用口头方式、还是采用样板引路或示范操作等何种方式,均要用文字记录并存档。2.三检(自检、互检、专职检)制度为了保证每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能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以建立健全施工中的“三检”制度。通过加强对操作者的技术交底和技术考核,使施工人员明确各自操作手段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试验方案和检测的方法等内容及项目部提供必需的检测工具与手段以保证三检制度的顺利实施。2.1.自检2.1.1.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设计目标后报班组长检验。2.1.2.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评表中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2.1.3.在完成后,会同施工员逐项地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由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2.1.4.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认真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班组长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自检,专职质量员在检验时,要查阅自检记录,无自检记录时,不予进行质量核验评定。2.2.互检2.2.1.班组成员相互之间应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减少返工。2.2.2.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施工员必须组织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经双方检查确认后在“工种交接检查表”上签字,此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分项工程,接方可拒绝施工。2.2.3.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班组再施工时,必须注意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上道工序出成品后不办理交接手续,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由上道工序操作班组负责,对已办理交接检的成品由下道工序操作班组负责。2.3.专检2.3.1.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职质量员进行质量核验评定。未经专职质量员核验评定的项目,或未经核验、评定达到质量标准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对违反此规定的责任者,专职质量员有对其进行行政及经济的制裁权力。2.3.2.专职质量员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核验之前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做到无自检记录或其不符合要求时,不予进行核验,以促进班组质量管理工作。对有自检记录的分项工程,在检验评定时应会同有关施工员、班组长共同进行。并依专职质量员核验评定的质量等级为准。2.3.3.专职质量员在核验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时,必须按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设计目标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协助施工员、班组长搞好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要注意抓薄弱环节、抓重点部位、抓防止(治)质量通病及隐、预检等工作。3.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3.1.材料采购3.1.1.优先从公司发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用供货单位和生产厂家。计划人员和技术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类物资采购计划。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计划的标准图集编号及非标准件加工图要详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向材料部门做技术交底(或会同一方交交底),材料部门人员在加工订货时,必须与生产厂方(或供货单位)签订加工订货合同。3.1.2.材料部门对下达执行的各类计划和签订的合同,应分类编号存档管理,建立计划及合同管理台帐。3.1.3.采购员采购材料应遵循“比质量、比价格、比运距“的优势原则,以集中批发为主,就近零星采购为辅的原则制订采购材料。3.1.4.采购时必须向供销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检测试验等资料,对无合格证的材料及产品一律不得采购。3.1.5.采购供销单位的批量产品时,除即时结清者外,一律签订合同。3.1.6.要坚持先看货后订货的原则,不得盲目采购与订货,必要时应与技术质量人员事先进行产品质量考察工作。3.1.7.公司、项目部两级配套质量技术人员,指导、监督材料供应质量工作。发现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按合同要求和法律、法规的时效及有规定去处理,及时找厂家或供货单位洽谈,做到包退、包损失。3.2.材料验收3.2.1.为了确保进场材料合格,结构预制构件、大型产品在组织送料前,由材料管理部门业务人员会同技术质量人员先看货验收,进库时由保管员和材料业务人员再次一起组织验收方可入库。有进场复试要求的必须按规范要求规定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3.2.2.收料人对地材、建材及有包装的材料及产品,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查看规格、品种、型号是否与来料相符,宏观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包装、商标是否齐全完好。3.2.3.公司材料管理的业务人员到外单位及材料公司各仓库提送料,要认真检查验收提料的质量,索取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送到现场(或仓库)后,应与现场的收料员进行交接验收。3.2.4.验收质量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可及时登入进料台帐,发料使用,验收质量不合格,应及时退场。3.2.5.材料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抄送或复印件)的索取和签发,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3.2.6.材料管理人员要学习、了解、掌握材料质量标准及有关规范,逐步完善材料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工作,为现代化管理创造条件。3.3.材料保管3.3.1.发放:要按规定手续,用正式交易所当面点交清楚。外运物资要及时备料、包装,点交运输人员签收。坚持仓库物资先进先发原则。3.3.2.保管:按照仓库规划场地储存。标签明显,帐、卡、物、资金相符,规格不串,材质不混。露天物资堆放要上盖下垫,待验收物资应单独存放。坚持定期盘点,综合利用,物资要按时提出计划,并组织实施。库存物资要达到十不(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变、不坏、不混、不爆、不漏、不丢),合理的盈亏要按规定及时上报。3.3.3.资料:帐卡、单据(包括质量证明书和原始资料)日清月结,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上级需要的报表资料做到及时报送、准确无误。3.3.4.库容:要做到整洁美观,物资摆放要有序,横平竖直,整齐干净,达到料场无垃圾、无杂草,库内无杂物,货架无尘土。4.质量样板制度4.1.所有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制。4.2.土建、安装、装饰工程等主要分项工程或关键部位除有明确的技术交底外,在大面积施工之前必须分段号,按工种、班组分别做样板项,推行样板段、样板间、样板层等引路的施工管理方法,为创建优质工程铺平道路。4.3.做样板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规程、标准、施工图说明及项目质量目标进行施工,对已完成的样板需在班组、施工员自检达标的基础上,由段号负责人填报分项样板验收鉴定单,经项目经理部质检科、技术科鉴定达到要求并见证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5.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5.1.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5.3.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专职质量员检验核定。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工艺的要求,边操作边检查,将误差控制在规定的限值内,当分项工程施工到1个阶段或全部完成时,班组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检。对不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的,及进返修使其最低达到合格标准:1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分项工程检验评定,专职质量员核定。5.4.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是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专职质量员核定,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地基与基础和主体分部工程,因为是关系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两个分部工程,因此,还应由企业的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派人到现场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和核定这两个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5.5.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6.技术复核制度6.1.技术复核一般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和班组长自复后,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工区(队)技监员一道进行复核。对重大的、复杂的或采用新结构的技术复核项目应要求工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参加复核。6.2.技术复后应立即填写自复记录和复核意见,自复和复核人员均应在复核单上签字。6.3.属于技术复核的项目未经技术复核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6.4.如在技术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应立即纠正,在纠正后再行复核。未经技术复核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6.5.有些技术复核后项目可以与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一道进行,但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并应分别填写技术复核单和质量评定表。6.6.为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应按标准规定对重要项目进行复查、校核,主要复查项目内容如下:6.6.1.建(构)筑物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龙门板、轴线标高。6.6.2.基础(含设备基础)土质、位置、标高、尺寸。6.6.3.模板、尺寸、位置、标高、预埋件、预留孔、牢固程度,模板内部的清理工作、湿润情况。6.6.4.钢筋混凝土、现浇混凝土的配合比,现场材料的质量和水泥品种标号,预制构件的安装位置、标高、型号、搭接长度、焊缝长度、吊装构件的强度6.6.5.砖砌体,墙身轴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6.6.6.大样图钢筋混凝土柱、屋架、吊车梁及特殊屋面等大样图的形状、尺寸、预制和安装位置。6.6.7.主要管道、暖气、热力、上下水、煤气及化粪池、检查井的标高尺寸和坡度。6.6.8.电气变电、配电位置、高低进出口方向、电缆沟位置、标高、送电方向。6.6.9.其它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7.养护室管理制度7.1.养护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以确保达到规定的要求,负责管理的人员必须做好养护室的温度记录,每天两次(上下午各一次)。7.2.养护室温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查明原因后及时采取措施。7.3.养护室的温、湿度控制设备必须经过检测。7.4.养护内砂浆、混凝土试块进出要有台帐。7.5.养护室内设备妥善保管好,室内保持整洁。西北建设有限公司汉滨区双龙镇东香河生态风险防范工程二标段2016年5月15日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1.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施工企业要保证工程质量,必须进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各部门、各环节、各项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现场质量控制体系。现场质量控制体系中心是建立项目工程的质量责任制。质量责任制要目标明确,职责分明,权责一致,避免互不负责、互相推诿,贻误或影响质量保证工作。1.1.工程报建制度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关心:建设单位是否已按《建筑法》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方可组织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施工单位应予提醒,否则政府可能予以处罚。施工单位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2.投标前评审制度施工单位在投标或签订合同以前,经营部门应会同技术部门对标书或合同的条款进行评审,以确保本企业的施工技术、组织管理和建设资金满足合同中对质量和工期的要求。1.3.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单位工程的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的,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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