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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期,新任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按着干部“四化”方针和党的先进性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干部管理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管干部是宪法赋予我们党的职责所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贯彻管少、管活、管好的原则。管少是将以干部进行分层级进行管理,即阶梯形或金字塔形管理,实行层级管理负责制。管活是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的前提下,因事因地因人灵活机动掌握条款细则,不全部搞照本宣科。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制定对策。管好是以教育引导为前提,规范干部行为,教育管理出好的干部,不以待干部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后处理干部为目的,而已教育和管理出不违法违纪干部为目标。(三)坚持管干部与用干部相结合的原则。管理干部是在用干部的前提下对干部进行管理,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对干部加以规范,因此,管干部的过程也是用干部的过程。做到大胆地用干部,大胆地管理干部。(四)坚持以提升干部团结力、决策力、执行力、发展力为标准的原则。真正使干部上下一心,团结步调一致、精神振奋、共谋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工作思路的确清晰,措施过硬,落实执行到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强烈的发展意识和干劲,形成你追我敢,创业争先的发展局面。二、干部管理权限(一)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由旗委组织部负责直接管理,(二)乡镇干部和村级干部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直接管理。(三)村级两委委员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直接管理。三、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管理。(一)干部培训与干部学习1、定期培训:由乡党委负责组织乡村干部定期举办科技、法律道德等各方面的培训班,每年定期举办大型综合培训班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8学时;每年要针对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培训班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4学时;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参加旗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旗农牧民培训中心学习各类技能。2、流动培训: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组建农牧业技术宣讲团、法律法规宣讲团、技术技能宣讲团等利用农闲时间深入各村举办各类流动培训班,每年深入每个村流动培训不少于3次,培训以讲座和电教为主。3、实行乡干部每周学习日制度。即每周五组织乡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内容包括涉农法律、法规、各级各类条例、办法、制度、各类适用技术与技能、理论知识与党的方针政策等。每月组织一次学习笔记检查和相关内容的考试,全年累计3次笔记不合格或3次考试不及格的干部年内不得评优、评奖,并扣罚奖励工资。4、实行干部经常性自学制度。自学内容以理论性研究为主,乡党委、政府每季度指定一项理论研究自学课题,每季度乡干部做自学课题相关理论学习笔记不少3000字,村干部少于1000字。乡干部每季度上交相关理论课题研究1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5、组织好村级干部远程教育。每月不定期组织村级干部和党员收看党员电教频道节目,并做好收看记录。(二)干部工作管理1、考勤制度:由乡党委、政府负责制定乡村干部考勤制度,乡干部除法定休息日外,全部按时上班,每天工作不少于6小时。乡干部实行工作日不定期、不定时点名制。对于迟到、早退、旷工一次者给予相关金额的罚款,发现3次者亮出黄牌,年内不得评优评奖并扣发奖励工资。屡教不改者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村干部实行坐班制,各村制定坐班日程安排表上报乡党委备案,乡党委政府成立违纪检查组不定期深入各地检查在岗情况,每发现1次不在岗给予口头警告一次并扣发一定金额工资。口头警告3次者给予黄牌警告,年内不得评优评奖,黄牌警告2次者是支部成员的予以调整,村委会成员者的交村民予以罢免。2、工作安排:每名干部要对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和村级各项工作进行系统的安排部署,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即每日做什么要心中有数,每周落实什么心中有数,每月完成什么心中有数。年初要有工作安排和计划,年终要有工作落实情况和检查评比,年末要有验收和总结。工作安排条理清、情况明、有侧重、有典型、增强主动性,不等、不拖、不靠。3、工作责任:根据干部职位确定干部工作责任,对地区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实施工作三级责任制度,即乡镇党政正职为一级责任人,相关乡镇党政副职和村级党政正职为二级责任人,相关乡干部和村级副职为三级责任人,一级责任人占责任的50%,二级责任人占责任的30%,三级责任人占责任的20%。4、工作限期:完成每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都要有一定期限,旗级无明确期限的,由分管干部或各村上报时限审批后实施限期完成制度。乡党委、政府在期限末检查各村完成情况,对于超期未完成任务或目标的,因特殊情况造成的可在期末前上报申请延期一次,并明确延期时限,经批准后可延期,无特殊情况的,每超期1/2期限以内的对责任干部予以口头警告,超期一倍的亮出黄牌,年末不得评优评奖并扣发奖励工资,超期一倍以上的除亮出黄牌外,对干部予以降职或调整。5、工作效果:对于干部落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效果都要给予一定的评价,评价分四个等次,即优秀、较好、一般、较差。优秀等次是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效果明显;较好等次是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一般等次是指按时按量完成任务但工作质量上略有差距;较差是指在时间、质量、数量上均存在差距。6、工作汇报:在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过程中,由落实工作的责任干部定期向乡党委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遇到的新情况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同时也包括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短期工作任务实行周报制度,即每周汇报一次,常年或跨年度工作任务实行月报制度。汇报中除汇报进展情况外,提交下一步工作目标或完成值,最终工作任务完成后要有总结并申请检查与验收。(三)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管理1、遵纪守法:必须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不参与信奉各种教会,不参与各种非法游行集会,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机密,不散布各种反动言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2、作风正派:对事公正、助人为乐、对群众态度不蛮横、不耍特权、不逞威风、不出入各类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按摩室、不乱搞男女关系、不擅自动用公车为自己或他人操办私人事宜,不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用公款旅游。3、清正廉洁:不准向下级单位或干部及群众索要钱物,不接受以各种名义为由的请客和礼物,不利用婚丧喜庆或生日之机,乱发请贴、大操大办、敛取财物、管好家属或子女不收受各种贿赂,不以自己身份或职务为自己亲属或他人谋取私人利益。对发现上述问题的干部,严格按着法律法规及各级相关制度予以严肃查处。(四)财务管理制度:乡级财务继续实施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须提前请示,待领导同意后实施,实施结束或出差等需在结束或回乡3日内签批,否则不予处理。村级财务继续实施会计代理中心制度。500元以下的支出需经两委班子会表决通过后方可支出;凡属村级重大公益事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荒山荒坡、林地、机动地承包,村级债务偿还,村级固定资产拍卖、承包,大项财务支出,必须由片长参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通过后报乡党委、政府审批,党委、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凡属经党委、政府同意的土地承包、资产处置等实施招标方式进行,确定招标日期后,各村事先通知会计代理中心,代理会计参加竞标会并将承包费交至各村专户,同时将承包合同带回一份备存;凡属村级重大财务支出,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财务支出预算、承包合同,工程实施前按财务审批程序预支30%工程款,工程结束后由片长参与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全部兑现;每周周一为财务审批日;高利贷债务偿还除按正常财务审批程序外,在资金兑付时由债权人本人或村干部持债权人的有效证件支付,有效证件复印后审计办备存;用机动地、荒山荒坡偿还债务的,各村提出偿还方案,由片长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党委、政府批准,审计办参与合同起草,帐务处理;村内现金收入必须进入银行专户,否则不予帐务处理;不按上述规定办理,按村级集体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对当事人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四、干部的考核监督(一)考核内容:考核是对乡村两级干部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鉴定评价。要根据干部的岗位职责、任务目标、行为规范、素质要求、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并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和依据。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干部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能主要考核干部的基本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勤主要考核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绩主要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廉主要考核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发扬民主情况。(二)考核形式: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全面考核、综合评定。1、平时考核:主要是对“勤”的考察和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干部的工作态度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每位干部的德能表现、工作态度与工作业绩进行跟踪考核,做到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名干部。2、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工作实绩,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结合有关数字、证件、档案等,对乡、村两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并排出名次。对乡级年度考核除考核年度实绩外,还要将地区稳定和服务职能的发挥情况做为必要的参数。3、民主测评:重点考核“德、能”,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召开乡级民主测评大会,参加测评的人员除乡、村两级干部和乡直单位负责人外,旗、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召开村级民主测评大会,参加测评人员除两委班子全体成员外,还包括全体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4、廉政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要对乡村两级干部廉政勤政方面进行测评,在平时设立廉政监察热线和信箱,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三)考核档次:根据年度考核积分和民主测评情况,对乡村干部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同时继续实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年中和年末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票占总票数30%以上的乡干部要予以调离并降职,村干部不合格票占40%以上的要予以免职,是村委会成员的提请村民大会罢免。五、干部的责任追纠与奖励。(一)直接责任追纠:对因工作安排中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在工作安排中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违反国家有关法令向群众强行乱摊派和征用民工的,对因工作中造成伤亡事故的要直接追纠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干部个人的追纠个人责任,是班子整体的根据责任划分追纠整体成员责任。情节轻微的立即责令停止侵犯行为,做出检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纠其刑事责任。(二)间接责任追纠:对因干部职责范围之内或分管范围之内的工作,因监督不到位或管理不细等失职行为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间接追纠各级主管领导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与政纪双开除处分。(三)干部的奖励:干部奖励除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奖励办法外,对干部应予特殊的关照,因干部除工作环境艰苦外,落实的工作直接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利益,十分辛苦,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乡干部应在农村津贴方面提高标准,村干部也相应提高工资标准。除此而外,增加干部各项重点工作表彰奖励和年终综合表彰奖励指标,对于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突出的,特别是年终综合考评优秀的干部或班子整体予以重奖,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予以破格提拨。
本文标题: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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