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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稳健起步,快速成长法律合规部李政明在年初的全国系统工作会议上,总公司与各分公司、总公司各部门签订了风险管理责任书、经营合规责任书,希望提高全系统各级机构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快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控制度机制步伐,促进长安责任险公司稳健起步,快速成长。作为专门从事风险交易的特殊行业,风险管理是保险业内老生常谈的议题,但是,说得多,做得少;形式多,见效少。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面临哪些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理,究竟应当如何开展工作?针对这些疑问,我们就加强全系统风险管理工作提出几点看法和建议,供系统有关单位和同志们交流探讨。一、提高思想认识(一)加强风险管理是全球金融保险业的大势所趋。金融保险业不存在风险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近20年来,国际金融业接连发生众多恶性事件。据瑞士Sigma等国际权威资讯统计,从1978—1994年16年间,世界上有648家保险公司破产,即每年40家保险公司倒闭;1996—2001年,保险业高度发达的日本连续7家生命保险公司破产;1987年到2006年的20年时间里,美国保险公司排名剧烈变化,排名前20位的公司中只有一半留存下来。最近发端于美国的金融海啸波及全球,经济损失惊人,给全球各国和地区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很多欧美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急转直下,机构声誉严重受损。上述触目惊心的事件说明,金融机构外部的监管不可能替代企业自身对经营过程的风险控制,企业自身更应该积极、主动的防范经营风险。正如2008年11月美国前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国会就次贷危机作证时所言,美国联储和相关监管部门以为金融机构在开展衍生品业务时,会对股东、客户严格负责,主动作出专业、审慎的评估,考虑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但由于人性的贪婪,没有完美的风险管理,金融机构把那些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衍生品大肆推向全球,造成百年一遇的信贷海啸。2009年1月12日,欧洲央行行长明确表示,低估风险是金融海啸的根本原因。有鉴于此,近年来美国、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对金融保险业的监管逐步倾向于基于风险的监管(RBS)方式,以促进金融机构加强自身经营风险的控制。面对国际经济和金融发展的新态势,加强风险管控成为全球金融保险业的大势所趋。(二)强化风险管理是我国保险业的监管要求。《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九条意见提出,要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为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2007年4月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风险管控。在2009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吴定富主席指出,要把风险防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调全行业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上述重要文件和会议都对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常抓不懈,努力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三)推进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经营的内在需要。吴定富主席在2009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风险总量和种类不断增加,风险结构更加复杂,风险预测、识别、评估和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这些对保险业的风险控制、管理能力提出了很多挑战和新的要求。一般认为,保险企业面临以下风险:业务风险(如产品定价、核保、理赔、再保险、保险中介风险)、市场风险(如业务拓展、市场行为、客户投诉和保险监管风险)、财务风险(如账务虚假风险、资金和资产风险)、投资风险、人员风险(如员工欺诈、骨干跳槽、劳动合同纠纷)、行政风险(如政策调整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如诉讼、仲裁和法律法规风险),等等。具体分析,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主要表现为:片面追求规模,承保质量降低,保险标的风险系数大,出险率高;统一法人意识淡薄,擅自越权经营,超权限承保,带来潜在风险;承保技能偏低,签单质量较差,核保漏洞较多,造成问题保单和后遗症保单;费率水平整体下滑,价格标准背离定价原则,较高风险标的以较低费率承保,经营风险加大,等等。理赔风险主要表现为:理赔管理粗放,勘查定损把关不严,赔案定责过宽,定损偏高,未决赔案管理松懈,造成超额赔付;赔案审批把关不严,假案、错案时有发生,通融赔付和人情赔款问题较多;理赔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难以正确理赔,造成公司利润流失,等等。总之,经营风险广泛存在于保险公司决策、管理和运营的各环节,如果忽略风险管理工作,往往会形成重大的风险隐患,造成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开展系统化、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实现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监控,可以大大降低经营风险,因而成为保险业经营安全的必要条件。(四)加强风险管理是我公司稳健起步、快速成长的现实需要。我公司处于初创阶段,整体实力较小,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作为国内第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属于高端产品,风险更大,因此我们面临着比同业公司更高的经营风险。当前,我公司处于各种矛盾和问题凸现的初创时期,发展基础薄弱,从过去一年的运营情况来看,已经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风险,如各地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市场行为的合规性问题、财务管理问题、客户投诉和法律诉讼案件的逐步显现等。这些风险如不及时识别、评估和化解,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公司的发展。因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十条、保监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夯实经营管理基础,对于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新形势,大力强化经营管理,防范控制经营风险,切实做到以风险管控促进和保障公司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总体要求根据中国保监会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司系统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2009年我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十条精神和中国保监会监管政策,以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为统领,把保障公司稳健起步和又好又快发展作为风险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坚持专业、科学和有效地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和改进工作,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切实提高风险管理效能,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促进和保障公司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机构人才建设、文化品牌建设,加快公司起步和发展进程。三、加强组织领导保监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机构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覆盖所有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对于我公司而言,风险管理是一套新机制,必须加快全系统组织体系建设步伐。在董事会层面,我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职责由风险委员会承担;过去的一年,公司经营层以总裁办公会的方式承担了风险管理工作,将于近期设立专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各分支机构要按照保监会要求和总公司的统一部署,成立本单位的风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推动本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配备相应的风险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掌握法律、保险、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应当具有把握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规则和识别、评估、处理保险业经营风险的能力。为加强全系统对2009年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力,总公司将制订风险管理状况的考评机制。由人力资源部牵头,法律合规部配合,引入风险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对各单位风险管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能进行考核。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分支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逐级签订《风险管理责任书》、《经营合规责任书》。总公司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风险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指导、推动全系统的风险管理工作。四、预防为主,重在风险防范加强我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关键是要预防为,努力加强事前风险识别、评估、事中管控,对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各环节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改变保险业普遍存在的流于形式、风险管理滞后的老做法,走出一条有长安保险特色的风险管理新路子。我国工程建设部门对工程质量管理有十分经典的总结:如果在图纸设计阶段强化管理,事半功倍,可以防止50%的工程质量问题,避免较大的损失;在施工阶段严格按图纸设计执行,也可以防止较大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在发生工程事故后进行补救,事倍功半,只能挽回较小的损失。这些经验对加强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具有借鉴意义。我国现行有效的《保险法》以及全国人大最新审议的《保险法》第37条对防灾防损的规定,其本质就是对保险风险的事前防范。但是,国内保险业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够,往往重展业、轻管理,重规模、忽视质量,重收保费,轻核保。这些行业普遍性的问题在长安责任险的经营管理中必须得到纠正。我们不能因循守旧,亦步亦趋,要敢于创新,打破国内保险业靠天吃饭的老传统,加强公司运营中的事前风险识别、评估、事中管控,对各层面、各环节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风险管理,走出一条有长安保险特色的风险管理新路子。如果我们对投保的工程项目从规划阶段、设计阶段、到施工全过程,组织技术专家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对工程风险进行评审,预测风险,预防、控制风险,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相关各方的质量责任落到实处,努力把防范风险的工作做在前面,我们会减少多少事故发生后的成本支出?承保利润将提高多少?股东价值要增加多少?依此类推,如果我们在理赔、财务、人事、机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提前进行风险预测,控制风险,对全过程进行监管,并采取专业化、系统性的风险管控措施,公司的风险隐患将降低多少?带来多少经营效益?股东价值又将增加多少?为做好我公司经营风险的识别、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总公司各部门和各级机构应开展以下风险管理工作:(一)总公司各部门。重点是: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存在哪些风险漏洞;是否根据部门职责制订了合理、高效的部门管理规则;对系统的指导、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完善,是否有利于风险管控;在部门日常管理环节中,各项制度流程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是否存在管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的问题;开展风险识别、评估、改进的基本情况,以及对本部门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修改、补充的具体意见。(二)分支机构。重点是:各分支机构是否成立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是否按照保监会文件规定和总公司要求,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和改进工作;是否严格遵守了保险监管政策;对所辖经营单位的管理是否有效、科学,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情况;经营管理中是否严格执行并遵守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履行了正常的工作流程;在筹建、业务、财务和管控等方面是否存在风险或漏洞;开展风险识别、评估、改进的基本情况,以及对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修改、补充的具体意见。五、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依法合规经营是控制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国际国内金融保险业的实践证明,以经营合规为主线,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依法合规意识、内控管理意识,有利于各项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对于把握公司的运行状况、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所谓依法合规,首先,要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金融保险的立法和部门规章、以及按照保监会、保监局的监管规定下,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其次,要遵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地保险协会的行业自律公约、行业内达成的有关规定进行业务拓展;最后,各分支机构必须遵守总公司的规章制度。本年度要进一步强化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要以“铁规章、铁算盘、铁纪律”的“三铁”精神,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严格遵守保监会70号文,促进全系统各单位依法合规,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六、完善基础和制度建设完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是加强风险管理工作的根本。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把堵塞漏洞、化解风险、防微杜渐的管理要求上升为公司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和有效果的作用。因此,各单位、总公司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经营风险源头的研究,针对经营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和制度性缺陷,广泛吸收国内外金融企业先进的制度和方法,对公司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提出建议,积极探索保险企业强化风险管理、构建科学高效的管控体系、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摸索,积累经验、完善制度。我们相信,随着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逐步展开以及风险观念文化的培育、传播和完善,一定能不断提升我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准,走出一条有长安保险特色的风险管理新路子,促进公司稳
本文标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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