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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市政工程 > 第七章 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现代城市管理学)
第七章城市规划管理一、规划的概念规划是为实现一定目标而预先安排行动步骤并不断付诸实践的过程。规划的概念与特征“规划作为一项普遍活动是指编制一个有条理的行动顺序,使预先目标得以实现”。“规划是将人类知识合理地运用至达到决策的过程中,这些决策将作为人类行动的基础”。1、规划最基本的特征是未来导向性既是对未来行动结果的预期;也是对这些行动本身的预先安排。2、规划目标目标是规划评价的最基本准则与依据3、未来不确定性未来研究是规划研究的基础规划的特征第一节城市规划管理概述(一)城市规划1、内涵------根据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地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土地利用确定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建设部署2、特点------政策性和战略性------预见性和科学性------综合性和系统性------区域性与特色性------动态性和阶段性城市规划作为一项政府职能现代城市规划作为一项政府管理职能,是以城市建设环境为对象、以土地利用为核心的公共干预。城市规划是政府弥补市场缺陷的基本工具之一,是城市建设的龙头。目的:(1)克服城市建成环境开发中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2)确保城市建成环境能够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需求;(3)同时保障社会各方的合法权益。3、城市规划的作用P117宏观层面(1)从城市建设上保障经济发展(2)指明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3)促进城市个别用地和整体的土地和建筑的效益(4)保障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微观层面(1)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2)确定城市公共物品的提供(3)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4)降低交易费用,减少寻租行为第二节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一)古代城市规划理论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建筑师希波丹姆提出,把城市分为圣地、公共活动中心和住宅区。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城市功能分区思想之一。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理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周礼、考工记》,其中有关营国制度就是西周王国国都的城市规划设计。营----建造国-----城从实践上看,中国古代的城市规划,经历了从里坊制到街巷制的转变。里坊制-东周形成,延用至唐朝。居民区分若干里坊,建筑高墙,内呈井字形道路系统,不得破墙开店。北宋开始出现坊墙被破,街坊直接面对街道,开设店铺。城市布局朝着开放式发展。(二)近代城市规划理论1、“带形城市”理论1882年,西班牙工程师SY马塔提出,认为城市要沿着交通线路发展城市化地区。工业区生活区2、“田园城市”理论19世纪末20世纪的初,英国记者霍华德在吸取文艺复兴时期“理想城市”理念的积极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把城市和乡村结合起来的“田园城市”规划理念。1911年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的城市规划与建设全面参照此理论。城市乡村3、“卫星城市”理论和“有机疏散”理论20世纪初的城市规划理论,突出地表现为功能主义理念的兴起。1910年,法国建筑师托利、嘎纳尔在进行城市规划时,第一次系统地进行城市功能分区、他把工业区、港口、铁路、居住区严格区分开来。1922年,瑞士籍法国人著名建筑师柯布西埃在《明日的城市》中,提出建造摩天大楼和发展高层建筑的理论。1922年,英国伦敦规划委员会总顾问昂温,提出了建设城市新城(卫星城)理论。所谓卫星城市,是引用了宇宙间卫星和行星的关系,借以表明子城与母城相互依存的关系。一般说,卫星城市是指大城市管辖区范围内与中心城市有一定距离,在生产、生活等方面,既有一定联系,又按规划建成自成体系的工业企业、住宅区和成套的生活服务设施,具有相对独立和一定规模的城市。1942年,芬兰建筑师沙里宁在《城市:它的生长、衰退和未来》中,提出城市“有机疏散理论。”他认为将工业区疏散到郊区,将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保留在市区,可以减少市民上下班时间,避免交通拥挤。4、“邻里单位”理论1929年,美国规划师佩里提出“邻里单位”理论。1933年,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提出“中心地”理论,率先论证了城市体系对城市规划的影响。上世纪30年盛行美国。理念主张:以小学生上学不穿越交通干道为邻里单位人口和用地标准。5、“中心地”理论1933年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提出,“中心地”指在一个城市体系中,大、中、小城市都有各自的经济中心作用,每个城市的规划既要看到本市的经济中心作用,又要看到与其他城市的分工协作关系。6、《雅典宪章》的思想20世纪30年代的《雅典宪章》,是世界城市规划理论演进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提出有计划、有序的发展城市的原则。(1)提出城市的四项基本活动: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2)居住区的建设要考虑诸多要素。(3)衡量城市规划成功的价值标准是人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4)注重城市的长、宽、高三维空间。(5)必须使城市规划成为法律,避免城市发展无序混乱。(三)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二战”以后,出现了许多新的城市规划理念和方法:强调城市规划必须和社会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提出城市空间结构必须适应城市社会经济结构;注重科学技术的作用,运用控制论、系统论和信息论进行城市规划,使之更加具有科学性,预测性和操作性。1、“增长极核”理论—1955年法国经济学家帕鲁提出。大城市的聚集能力,产生经济活动的“极化”效应,导致城市进一步扩张。2、《马丘比丘宪章》的思想----1977年国际建筑协会在秘鲁首都利马通过的文件。文件继承和发扬《雅典宪章》的思想,对时代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城市规划中的政府职能、城市的环境保护与文物历史遗产的保存)对当代的城市规划具有很强上午指导意义。3、《北京宪章》的思想----1999年国际建筑协会20届大会。核心主张:“从传统建筑学走向广义建筑学”---即“整体的协调美和秩序的真谛”。(四)城市规划发展的展望1、理想主义思潮---倡导城市与乡村结合的思想。趋势聚焦“城市人居环境”。2、现代主义思潮---以巨大的尺度(高度)、现代的工程技术、多层次的空间结构、现代风格的艺术形式为主要特征。3、人文主义思潮---后工业时代反思的产物。保护传统,关注人文。“步行街”(三)中国城市规划变迁我国有组织的城市规划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1939年,国民党政府曾颁布了《都市计划法》,并先后制定了上海市和南京市的城市规划。由于历史原因,这些立法和规划没有真正得到执行。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城市规划得到了重视和发展。1952年9月召开的全国城市建设座谈会,正式提出要重视城市规划工作。1953年3月,建筑工程部城市建设局成立了规划处。1960年在全国计划会议上,中央采取“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宣布“三年不搞城市规划”。此后,国家削减城市建设领导机构,撤消城市规划设计研究单位,正在成长的城市规划受到严重损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的进程,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城市规划,相关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98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城市规划基本法律,它标志着我国城市规划进入了有法可依的发展新阶段。第三节城市规划的编制一、我国城市规划的编制(一)城市规划的原则2007年10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的原则,是正确处理城市与国家、地区、其他城市的关系、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城市建设的内部关系等的指导思想。规定城市规划要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1.整合原则城市规划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关系的整合原则。(1)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规划程序要与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2)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要从全局出发,使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布局上做到职能明确,主次分明,互相衔接,科学考虑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等,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3)要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辩证关系。任何城市都有一个形成发展、改造更新的过程,城市的近期建设是远期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既要保持近期建设的相对完整,又要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发展,要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4)要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影响城市发展为代价,避免重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保持人与自然相互协调,既是当代人类的共同责任,也是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2.经济原则城市规划要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1)要本着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做到精打细算,珍惜城市的每一寸土地,尽量少占农田。不占良田。土地是城市的载体,是不可再生资源。我国耕地人均数量少,总体质量水平低,后备资源不富裕,必须长期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方针。(2)要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定额指标,对一些重大问题和决策进行经济综合论证,切忌仓促拍板,造成不良后果。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资源占用与能源消耗过大,建设行为过于分散,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因此,在城市发展中要把集约建设放在首位,形成合理的功能与布局结构,加大投资密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处理好土地批租单元的改进、产权分割下成片开发的组织形式,提高对城币发展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的预见性,为城市更新预留政府控制用地,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3.安全原则安全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因此,城市规划要将城市防灾对策纳入城市规划指标体系。(1)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符合城巾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在可能发生强烈地震和严重洪水灾害的地区,必须在规划中采取相应的抗震、防洪措施;特别注意高层建设的防火防风问题等。(2)还要注意城市规划的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等问题。如城市规划中要有意识地消除那些有利于犯罪的局部环境和防范上的“盲点”。规划是一门综合艺术,需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安排城市的各种物质要素,以构成城市的整体美,给人以美的感受,避免“城市视觉污染”。(3)要注意传统与现代的协调,保护好城市中那些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设施、名胜古迹的同时,也要注意体现时代精神,包括使用新材料、新工艺,让二者结合“神似”而不是“形似”。(4)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协调,建筑格调与环境风貌的协调。城市规划需要通过对建筑布局、密度。层高、空间和造型等方面的干预,体现城市的精神和气质,满足生态的要求。5.社会原则所谓社会原则,就是在城市规划中树立为全体市民服务的指导思想,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尽量满足市民的各种需要。(1)设计要注重人与环境的和谐。人是环境的主角,让建筑与人对话,引人公园、广场成为市民交流联系的空间,使市民享受充分的阳光、绿地、清新的空气、现代化的公共设施、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这种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城市环境,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城市面向21世纪的规划和建设的目标。(2)是要大力推广无障碍环境设计。城市设施不仅要为健康成年人提供方便,而且要为老、弱、病、残、幼着想,在建筑出入口、街道商店、娱乐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体现社会高度文明。我国目前和将来都是老人和残疾人较多的国家,在城市中推广无障碍设计,其意义尤为重要。2、城市规划的类型与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家建设部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我国的城市规划分为三种类型。(一)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是城市政府进行规划管理的法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本文标题:第七章 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现代城市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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