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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T18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讲座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惠丽2009.12.222•一、有关标准的基本知识•二、标准的制定缘由、背景、思路、突出特点及发布意义•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内容解读3由于我们学习的对象是一本行业标准,因此我们首先必须了解有关标准的基本知识无论是资料员、监理员,还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要执行标准,就应当懂得标准的定义、属性、等级、用词特点……以下首先介绍:有关标准的基本知识4有关标准的基本知识国家管理标准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89标准的重要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标准即是规矩,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法规5为了更好地学习标准,必须了解:有关标准的基本知识标准有两种属性(1)强制性标准:国标GB行标JGJ(2)推荐性标准:GB/T行标JGJ/T(协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的一种:CECS)6强制性标准的定义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6条)由于强制性标准直接影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强制执行。除了强制性标准之外的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由采用者自愿选择。7标准的4个等级国家标准(国标GB)行业标准(行标JGJ)地方标准(地标DB)企业标准(企标QB)8标准的4个等级1国家标准(国标GB)2行业标准(行标JGJ)(建筑施工行标JGJ)(建筑工业行标JG)(建筑材料行标JC)(轻工业部行标QB)(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3地方标准(地标DB)4企业标准(企标QB)9各级标准之间的关系下级标准必须遵守上级标准,只能在上级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作出规定。下级标准的规定不得宽于上级标准,但可以严于上级标准。例如:国家标准规定某分项工程的最大允许偏差为5mm,地方或企业标准不得放宽为6mm。但是可以规定为4mm或更小。标准的这一特点,与行政法规不同。10标准用词的特点标准用词有严格的规定。标准用词,必须简单、明了,容易理解。标准的词义应该准确,不易产生歧义和理解上的误会。每本标准,都附有本标准用词的说明。学习和执行标准时,除了应该注意标准的用词,还应注意用词的顺序。11标准的3级用词(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四)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12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标准按照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标准的水平和严格程度应当高于它的上级标准。一种产品如果执行企业标准,意味着其质量要求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所以国际上通常认为,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标准,这与我国目前许多人按照传统思维方式形成的认识刚好相反。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并不象我国目前这样拥有4级标准。他们多数只有两级标准,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13第二部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制订缘由、制订背景、思路、突出特点及发布实施的重大意义14一、本规程的制订缘由及背景•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特点:•(1)资料管理复杂性1)涉及单位及机构众多2)涉及工程管理环节众多3)涉及各级相关人员4)工程种类众多,资料要求各不相同15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特点(2)资料管理地域特色浓厚(3)资料管理的从属地位162、当前国内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工程资料责任划分不够清晰明确。•(2)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范围尺度不一。•(3)工程资料表格各式各样,五花八门。(4)工程资料过程管理薄弱。•(5)对工程资料的形成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认识。17二、编制思路•1、以建设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为主要研究对象•2、面向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总(分)包、检测单位、档案验收单位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3、充分考虑我国各地区在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4、强化工程资料过程管理18三、突出特点•1、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资料管理做出了规定。•2、明确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工程竣工文件管理的责任主体、文件(资料)形成主要步骤、文件(资料)主要管理要求。•3、内容精练且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9四、发布实施的重大意义•1、规范国内工程资料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了辅助手段;•2、解决了跨省市承揽业务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在资料管理方面执行哪本标准的难题。20第二部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内容解读21执行本规程的几个注意事项•本规程适用于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管理资料的管理。•由于施工安全资料仅仅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与管理,且已经有专门的法规和标准,例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予以规范,因此本规程未将其纳入。•本规程适用于围绕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工程资料的管理。•本规程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规范配套执行。22本规程的主要内容•阐述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规定(第3章)•明确工程资料如何分类(第4章)•明确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要求(第4章)•明确工程资料如何编号•明确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及组卷要求(第4章)•明确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要求(第4章)23本规程与专业验收规范结合将主要资料用表列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子系统检测记录•等等24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资料管理附录A工程资料形成、类别、来源、保存及代号索引附录B监理资料用表附录C施工资料用表附录D竣工图绘制附录E竣工图图纸折叠方法25第一章总则共4条261总则•1.0.1为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定本规程。(制订目的)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制订依据)•1.0.3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当规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1.0.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要求)27第二章术语共10条282术语•2.0.1建筑工程资料engineeringdocument•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记录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2.0.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engineeringdocumentmanagement•建筑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等工作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管理。292术语•2.0.3工程准备阶段文件engineeringpreparatorystagedocument•建筑工程开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2.0.4监理资料supervisiondocument建筑工程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2.0.5施工资料constructiondocument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302术语2.0.6竣工图as-builtdrawings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反映建筑工程施工结果的图纸。•2.0.7工程竣工文件engineeringcompletiondocument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2.0.8工程档案engineeringfiles•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312术语•2.0.9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2.0.10归档archiving•工程资料整理组卷并按规定移交相关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32第三章基本规定共7条333.0.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3.0.2工程资料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2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3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应及时。343.0.3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2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3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4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353基本规定•3.0.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0.5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3.0.6工程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A图A.1.1中主要步骤形成。•3.0.7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364工程资料管理•4.1工程资料分类•4.1.1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5类。•4.1.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374工程资料管理•4.1.3监理资料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6类。•4.1.4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类。•4.1.5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384.2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4.2.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2.2监理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有关规定;监理资料用表宜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附录B未规定的,可自行确定。•4.2.3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工资料用表宜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附录C未规定的,可自行确定。394.2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4.2.4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2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3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404.2.4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4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5竣工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6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及相关责任人签字。•7竣工图应按本规程附录D的方法绘制,并应按本规程附录E的方法折叠。414.3工程资料编号•4.3.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宜按本规程附录A表A.2.1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4.3.2监理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A表A.2.1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4.3.3施工资料编号宜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资料编号可由分部、子分部、分类、顺序号4组代号组成,组与组之间应用横线隔开(图4.3.3-1);42•╳╳─╳╳─╳╳─╳╳╳•①②③④•图4.3.3-1施工资料编号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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