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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四章安全例会制度第五章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第六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七章安全验收制度第八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九章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第十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第十一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十二章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制度第十三章消防管理制度第十四章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第十五章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第十六章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第十七章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制度第十八章应急管理制度第十九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二十章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第二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二十一章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群防群治制度,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编制。三、本制度的适应范围:各项目部、机关各部门。第二章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工程管理部组织青岛分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二、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分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列入综合管理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内。三、综合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办班计划、结业情况、培训效果、培训试卷等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四、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场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负责每年组织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管理部会同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4学时,内容包括:1、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条例、标准;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器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3、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劳动纪律和现场危险因素介绍;4、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六、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安全培训教育包括: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转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应急预案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其他性质的安全教育等。七、各项目部对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分工种、楼座及劳务队伍建立花名册,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存在的重点危险源以及施工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内容应包括:1、本工程项目的概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劳动纪律;2、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3、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八、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8学时,内容包括:1、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2、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要求;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4、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5、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采取的紧急措施。九、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的转场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十、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1、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2、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3、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5、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十一、凡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2、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3、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十二、班前安全活动教育内容应包括:1、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2、本班工作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措施;3、上一班工作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十三、项目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4、发生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十四、项目部可根据自身需要或地方政府有关要求适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工程管理部负责对青岛分公司各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二、工程管理部每月对各项目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三、工程管理部根据各阶段施工特点等对施工现场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突击性安全检查。四、每次检查形成检查通报下发到各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对各项目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并列入月度考核。五、各项目根据工程管理部下发的不符合通知单和检查通报,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附整改验收后的照片回复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填写《安全生产检查汇总表》六、工程管理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安全分析,制定下一步安全管理重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七、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各项目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八、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以及分包队伍的负责人、安全员等各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综合大检查,检查结果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密度。每月对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填写《隐患治理台帐》,25日前报工程管理部。九、各项目安全员以及相关人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有处理措施。十、各项目要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开展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十一、各项目对施工现场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该项作业并对相关人员采取批评教育及其他处理措施。十二、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检查结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十三、各项目成立危险源辨识小组,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建立危险源辨识评价表和重点危险源清单,对重点危险源制定措施、加强监控和验收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置重点危险源公示牌,将重点危险源和控制措施告知施工现场人员,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十四、根据施工进度及天气情况,每周对施工现场的重点危险源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实行周动态危险源辨识,有新的重点危险源及时更新重点危险源告公示牌,并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和安全技术交底。第四章安全例会制度一、青岛分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扩大会议,对上季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季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每月在工程项目管理会上,对下月安全管理重点进行部署安排,各单位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二、项目部周安全例会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以及分包队伍的负责人、安全员参加。三、在安全例会上,分析、查找施工现场存在的重点危险源,分析当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找出问题根源,安排、布置今后一段时间内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保证现场安全施工。四、安全生产例会要履行签到手续,对会议内容和形成的决议要以书面会议纪要发到相关分包队伍。第五章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各项目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各项目应根据工程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编制有针对性、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经审批后执行。四、项目部应根据现场施工环境的变动,及时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经审批后执行。五、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通过后执行。第六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工程开工施工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项目管理人员、分包队伍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实施分部分项工程及安排生产作业活动时应会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包队伍的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三、安全技术交底应交底到每一个操作人员。四、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要书面签字确认,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必须是本人进行签字,严禁出现资料员代签字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五、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六、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1、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2、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3、发生因公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4、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或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第七章安全验收制度一、项目部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边洞口防护、脚手架、模板支撑、卸料平台、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机械、土方机械以及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项目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组织验收,并备案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三、各类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交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留存备查。四、当下一道工序交给甲方或者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队伍时,通知项目总监或者安全工程师,并在其监督下,将工作面以及工作面上的安全防护设施移交给相关施工队伍,办理移交手续,相关单位进行签字确认,必要时附具现场实体状态图片。五、各项目施工前,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验收计划,列明验收项目、组织和参加人员。第八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一、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青岛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二、各项目在开工前,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项目安全生产需要。三、项目部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相应的物资采购和实物调拨,并建立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和实物调拨台帐。四、专业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要求分包单位按照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费用投入。五、项目部对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及施工人员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六、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登记表,对项目部和分包队伍实际投入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留存相关安全投入的发票、收据等复印件。七、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八、分公司将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管理进行检查,检查安全
本文标题: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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