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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前言建筑业“营改增”,你准备好了吗?建筑业“营改增”,你准备好了吗?把握政策动向,做到“有备无患”企业主动出击,做好“营改增”前的摸底测算走在行业的前列,与“营改增”政策实施零距离主要内容“营改增”政策介绍“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建筑业经营模式的现状、影响及应对目前应对的措施一、“营改增”政策介绍如:某企业购进一批配件和辅材,成本价(不含进项税)100万元,加工生产成A产品,A产品销售价(不含税)160万元,则60万元(160-100)就是增加额。再如:某供应商购进钢材一批,进价(不含税)2000万元,将该批钢材销售给B建筑公司,不含税销售价2600万元,则差价600万元就是增加额。对于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而言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项目营业税增值税计税原理及特点存在重复纳税、实行价内税基本消除重复征税、实行价外税计税基础不同存在全额计税及差额计税两种模式,但大多数情况为全额计税,即以营业额为计税基础计税的销售额=含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税率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的销售额×税率-不含税的可抵成本费用×税率-不含税的可抵设备投资×税率征管特点简单、易行增值税计征复杂、征管严格、法律责任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1.税率:3%11%2.计算税金的方法:乘法减法3.缴纳税金的方法:劳务所在地项目部预缴,机构所在地汇总纳税“营改增”的主要变化:“营改增”的改革进程“营改增”涉及的行业改革的时间表“营改增”的主要政策1.已经实现“营改增”的行业(1)交通运输业(陆路、水路、航空、管道)(2)邮政业(3)电信(4)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2.尚未实现“营改增”的行业(1)生活性服务业(2)建筑业(3)房地产业(4)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涉及的行业建筑业“营改增”的内容和特点:税率:11%全国范围内、全行业推行,不搞区域试点以法人单位或正式分公司为纳税主体,汇总缴纳增值税;项目就地预交、总部集中清缴(预计预交征收率2.5%)(本次模拟参照)清理“营改增”前历史欠税新旧合同政策衔接:以“施工许可证”为标志,采用简易征收方式交纳增值税,倾向国税管理。政策补贴:行业试点后,原则不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建筑业“营改增”的内容和特点:纳税申报期:考虑一个季度申报。甲供材: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不计算销项税。扩大抵扣范围:劳务分包合同考虑按3%征税率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在考虑中,不明确)(本次模拟暂不考虑)。“营改增”前购进的存量资产抵扣(存量资产含义:是指企业“营改增”前所拥有的全部可确指的资产。):存量存货、资产进项不予抵扣(发票时间无关、确认采购时间)应关注的“营改增”新政策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特别是该文件的四个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应税服务使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目前“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区别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50万元、80万元、500万元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率税率17%、13%、11%、6%、3%0征收率3%使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可申请代开专票)账务处理计征复杂、征管严格简单、易行增值税基础知识-纳税人分类增值税基础知识-纳税人分类身份生产、劳务/主批发、零售应税服务50万元80万元500万元小规模≦一般业务内容可抵扣税率抵扣凭证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进口货物、有形动产租赁17%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煤气、天然气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通信业11%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研发与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通信业6%增值税专用发票砂土石料、自来水、商品混凝土、小型水利发电站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管理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管理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管理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管理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分析经营层面影响分析经营层面1.税负增加,挑战盈利能力影响分析经营层面2.获取进项税额不充分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地材等二三类材料;工地临时设施;融资利息支出;工程保险支出;甲供材;集采物资;内部调拨物资;代开发票;试点前的存量资产等。影响分析经营层面3.收入下降,规模缩水利润表(项目)目前营改增营业收入1110亿1000亿1110亿为例包含营业税不包含增值税影响分析经营层面4.毛利率下降,形势严峻利润表(项目)增值税制因素营业收入剔除11%的增值税额营业成本剔除的增值税额有限范围受限;税率受限。影响分析经营层面5.汇总纳税,增加管理难度目前征税范围纳税方式就地纳税“营改增”汇总纳税多种经营,纳税方式变得复杂影响分析经营层面6.推高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新购存货、固定资产分离进项税额降低升高影响分析管理层面影响分析管理层面:1.资质共享与增值税抵扣办法的冲突。2.重大税制改革,如何群策群力、储备人才、知识更迭。▲业务流程。▲经营、采购、工程、财务、法律法规和信息技术部门。3.税务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更加复杂。(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发票的审核(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保管等等。(2)会计核算的变化。管理层面:4.不同的业务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没有分开核算或者划分不清(划分不清是指税法规定,从高计征),增加税务风险。同时也增加企业管理成本和风险。真正决定税负风险的主要责任部门、责任人:企业法人、工程管理部、采购部门、签订合同、投标报价部门、经营管理部门等。第三部分建筑业经营模式的现状、影响及应对工程造价我国的工程计价规则一直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规定,工程计价各方严格按照工程计价规则计算工程造价。因此在其他因素均不变化的情况,适应营改增的工程计价规则必将导致工程造价的变化。项目承接-工程造价项目承接-工程造价应对1.工程报价体系的修改时间和建筑业“营改增”的试点时间孰前孰后,将直接决定公司造价部门编制工程造价时采取何种编制方法以及相应的管理重点。2014年7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颁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征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标造[2014]51号),计划在2014年12月前完成调整,并在12月对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相关工程造价人员的进行全面宣贯、培训。应对经营公司、工程造价处及工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密切关注本次的培训内容2.对于“营改增”前新签合同,根据业主是否已经“营改增”,跟业主沟通在合同中明确因税改产生的税负增加调价条款,同时制定调价模型。《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建标造〔2014〕51号)1.将营业税下建筑安装工程税前造价各项费用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增值税税金”计算的计价规则,调整为税前造价各项费用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不含增值税税金”的计算规则。(税前造价不包含进项税额)2.税金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项目承接-工程造价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简称“建安造价”)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以上五项费用简称“利税前费用”)、利润与税金等七项费用要素,则建安造价计算式为:建安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税前费用+利润+税金。营业税下,建安造价中税金以应纳税额计算,即应纳税额=税前造价×营业税税率/(1-营业税税率);同时计入建安造价的利税前费用与营业税税制相适应,应为含税金额。增值税下,建安造价=利税前费用+利润+税金=(利税前除税费用+进项税额)+利润+应纳税额=利税前除税费用+利润+(应纳税额+进项税额)=利税前除税费用+利润+销项税额。显而易见,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规则为:建安造价中税金以销项税额计算,销项税额=税前造价×增值税税率(11%);同时计入建安造价中利税前费用与增值税税制相适应,应为不含进项税额的除税金额。项目承接-工程造价项目承接-甲供材项目承接-拆迁补偿项目承接-拆迁补偿项目承接-拆迁补偿项目模式与组织资质借用项目联合体项目直管项目1.自管模式:税制的改变对这种模式没有太大的影响项目模式与组织-自管甲方施工单位总承包合同基本情况:1.施工单位名义中标;2.施工单位施工;3.以施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给甲方;4.报表的主体是施工单位。项目模式与组织-资质借用资质借用项目现状影响应对以资质方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实际组织施工方为借用资质方。施工过程中,借用资质方以资质方的名义提供发票并收取工程款。收入、成本并入借用资质方汇总报表范围。资质借用项目项目模式与组织-资质借用资质借用项目项目模式与组织-资质借用现状影响应对1.梳理在建项目的资质借用情况并列出清单,建议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对于资质借用的情况,以资质主体的名义给业主开具发票的,相应的收入、成本需纳入资质主体报表合并范围,以规避双重缴税的风险;二是若可执行差额简易征收的方式,资质主体与借用一方签订分包合同,但存在转包不符合建筑法规定的风险。2.集团公司企划部门对资质进行优化,不同法人主体的母子公司根据市场定位,规划资质的取得,减少资质借用。3.严格资质管理,如借用资质不可避免,则必须明确主责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以保证经营公司、工程造价处、工程管理处、企业管理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人力资源处及分公司等之间的信息同步,确保适应“营改增”后的管理需要。联合体项目项目模式与组织-联合体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项目模式与组织-联合体《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项目模式与组织-联合体联合体项目项目模式与组织-联合体资质共享、内部分包存在涉税风险建筑业承接业务受资质制约较大,因此普遍存在资质共享的现象增大涉税风险和无法抵扣的税务损失需要对现有业务模式进行梳理、研究是否需要对业务模式进行调整项目模式与组织结束语“扁鹊的医术”与企业风险管理
本文标题:中国“财师汇”营改增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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