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民法通则串讲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杨敏锋2020/6/151讲师简介•杨敏锋,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研究室副主任,律师,专利代理人,南京大学理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代表作品包括:2020/6/152基本宗旨•1.理解是记忆的基础,只有理解的东西才能记得牢记得久。•2.法律是可以被理解的。2020/6/153一、民法通则串讲•1.主体之间的平等性•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020/6/154•【2008年第1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事项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A.税务局向某个体工商户征税•B.赵某与其邻居因为房屋采光产生纠纷•C.工商局向某公司颁发营业执照•D.钱某与孙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平等就意味着有选择权,可以用脚投票。•问题:是双方都可以说不,还是只要有一方可以说不就可以了?商场购物。2020/6/155•2.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2006年第1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下列哪些原则?•A.自愿、公平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公开透明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为什么公开透明不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2020/6/156•3.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到死亡•(2)民事行为能力:•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为什么以18周岁为分界?•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作为发明人吗?2020/6/157•【2013年第24题】12岁的周某在其某项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接受了某基金会给予的一万元奖励。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关于周某接受该奖励的行为,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经周某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行为才有效•B.因周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行为无效•C.他人不得以周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该行为无效•D.基金会可以周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该行为无效2020/6/158•4.监护•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1)法定监护:法律的直接规定•(2)指定监护: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存在争议,则有关组织或者法院指定•(3)约定监护: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4)委托监护:监护人以协议的方式将自己的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担任监护人•(5)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020/6/159•【2010年第9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监护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只有自然人才能担任监护人•B.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C.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D.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2020/6/1510•5.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1)不同点:宣告失踪只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稳定状态,并需要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而宣告死亡不仅结束被宣告死亡人财产关系的不稳定状态,而且结束被宣告死亡人人身关系的不稳定状态。因此,宣告失踪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而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吗?2020/6/1511•(2)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民通意见》第25条: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为何宣告死亡存在先后顺序?2020/6/1512•【2008年第36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宣告死亡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B.与被申请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属于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C.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D.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2020/6/1513•6.自然人的住所•《民法通则》第15条: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为很么经常居住地优于户籍所在地?•【2009年第10题】王某户籍所在地是上海,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了两年。因身体原因前往广州就医,并在广州某医院住院一年半。痊愈后在深圳居住工作,至今已逾一年半。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王某在下列哪个城市的居住地视为其现在的住所?•A.上海B.北京C.广州D.深圳2020/6/1514•7.法人•(1)权利能力:法人VS自然人•①权利能力开始和终止的时间不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②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的内涵和外延一致,而法人的权利能力的范围取决于法人章程和设立人的意志。•③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内容不同。法人的某些民事权利专属于法人享有,自然人不得享有,如土地、矿藏资源的所有权,申请破产的权利等。当然,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法人也不得享有,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和继承权。2020/6/1515•(2)行为能力:法人VS自然人•①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取得,同时终止;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取得的时间上并不一致,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行为能力却依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的不同而存在差异。•②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完全一致,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能力便享有什么样的行为能力,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可以是一致的,也可以不一致。•③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需由法人机关来实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常由其自身行为来实现。2020/6/1516•【2008年第49题】甲公司的注册地在天津,其在北京全资设立了法人企业乙公司。2008年底,由于全球经济衰退,乙公司欠下丙公司人民币2亿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甲公司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乙公司的全部财产清偿•C.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当乙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法人四要素:•(一)依法成立(良民);(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钱);(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地盘);(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但当)。2020/6/1517•8.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民法通则》第71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专利也是一种财产权,所有人如何实现“占有”?2020/6/1518•9.共有•《物权法》第103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2008年第75题】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出租给丙使用,丁是乙的儿子。现甲欲将该房产中自己拥有的份额转让,丙和丁均有购买意愿。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转让其份额,应当经乙同意B.甲转让其份额,无须经乙同意•C.甲转让其份额,应当经丙同意D.在同等条件下,丙具有优先购买权2020/6/1519•【2009年第62题】甲和乙共同共有一台电脑,后甲未征得乙同意私自将该电脑以市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该电脑•B.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该电脑•C.丙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D.对于乙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当由甲赔偿2020/6/1520•10.债权•(1)合同之债•(2)侵权之债•(3)不当得利之债•(4)无因管理之债2020/6/1521•【2012年第3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情形存在不当得利?•A.某地新建一公园,使得刘某在该公园周边的房屋大幅升值•B.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误多给了孙某100元钱•C.赵某的朋友自愿替其偿还1万元债务•D.丁某在垃圾箱中捡到1台废弃的电脑2020/6/1522•【2010年第70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下列哪些必要费用?•A.报酬•B.收益中的合理份额•C.管理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D.管理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2020/6/1523•11.知识产权的种类•(1)广义知识产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商号权等。•(2)狭义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含邻接权)•【2011年第65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A.赔偿损失B.没收违法所得•C.停止侵害D.消除影响2020/6/1524•12.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1.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2.身份权: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2006年第5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人身权?•A.选举权B.生命健康权•C.荣誉权D.婚姻自主权2020/6/1525•13.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020/6/1526•14.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效力•(1)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2)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未发生的事实、不确定的事实、可能的事实、合法的事实•如果下周五下雨,我给你100块。•(3)附期限的民事行为•下次下雨的时候,我给你100快。2020/6/1527•15.无效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020/6/1528•【2012年第58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无效民事行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C.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D.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致使双方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2020/6/1529•16.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2020/6/1530•【2008年第19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行为无效?•A.周某因欠赌债而向孟某出具欠条•B.吴某因骨折在医院疗养康复期间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C.12岁的小学生郑某花5元钱在书店购买了一本课外读物•D.王某利用李某没有经验,以1万元的价格从李某手中购进一套价值50万元的旧版人民币2020/6/1531•17.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行为因欠缺某种有效要素而致使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等待享有追认权的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以确定其效力的行为。•(1)行为能力欠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与合同法的冲突•(2)处分权欠缺:无处分权人•(3)代理权欠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4)代表权欠缺: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2020/6/1532•18.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而后果归被被代理
本文标题:01-民法通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9452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