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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作者:刘翼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张永亮.徐金锋.ZhangYong-liang.XuJin-feng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法律制度及完善-行政与法2008,(7)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用行政手段对知识产权侵权产品的跨国交易进行规制,目的在于将侵权货物阻止在海关边境外,不让其进入一国或一单独关税区的商业流通,以免破坏正常的经济贸易秩序.我国已建立起相对完备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但在具体制度方面存在不合理的方面,不利于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本文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对其不足进行探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完善措施.2.学位论文孙书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研究2007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对于—国的经贸发展至关重要。知识产权保护从民事保护、行政保护到司法保护,己经建立起较全面的保护体系,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成为各国发展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基础。由于知识产权能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的非法货物的国际贸易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给正当的国际贸易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此时,国际社会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上称为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或者知识产权的边境措施,是海关依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在进出境环节采取的制止侵犯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或物品进境或出境的执法措施。各国海关都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相比,更直接接触在进出境环节发生的侵权案件,有权力也有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进出境的货物、运输工具和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及处理来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正常进出口的贸易秩序。因此,正如世界海关组织(WCO)秘书长所呼吁,各国和地区海关组织应积极应对全球贸易环境的新变化给海关监管带来的新挑战,最重要的职责是打击非法贸易。'①关贸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第一次在国际多边协议中对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进行了系统规定,明确了海关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中的独特地位,世界各国也都先后颁布完善了海关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规与措施。对于中国,依法实施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是中国加入WTO后履行国际义务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和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海关建立现代海关制度、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的内在需要。本文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理论入手,在分析国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先进做法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全文除引言、结语和后记外,分为三大部分,共四万二千余字。第一部分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概念界定、沿革、性质、范围和作用进行了概插性研究。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在学理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是对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狭义理解,通常都将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理解为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本文也是如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以行政法保护为主,刑法、民法保护为辅,通过监管有形货物来保护无形财产,除了其保护的对象即知识产权拥有地域性外,海关行政权本身也拥有地域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对象范围包括版权、商标权和专利权,并逐步扩大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外观设计等领域。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宏观上能够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完善一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提高国内产品的国际形象,微观上能够制止正在发生的侵权、防止将来发生的侵权、为启动民事救济提供便利。第二部分分析了国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先进做法与趋向。主要对美国、日本和欧盟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进行了研究,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机制呈现出以下特点:海关保护程序简便,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海关保护的负担较轻,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海关保护程序中的权利义务相对平衡。同时,国际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发展态势表现为:海关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全局战略中分量越来越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趋向区域化、国际化。第三部分在阐述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沿革与现状的基础上,主要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加入WTO之后,我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增多,且呈现专业化、智能化趋势;国内企业及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漠,定牌加工企业成为经常的侵权主体;现有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立法不够完善,新《条例》仍存在诸多缺陷;海关执法经费不足,机构设置需要改革,执法队伍素质不够,统计数据不能与外国海关对接,现代海关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H883/EDI)对相关数据检索分析处理能力有待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失效、缺乏与权利人深入的合作交流,海关与境外海关及其他知识产权执法机构执法信息共享率低;面对的不利国际环境,外在的国际公约如TRIPS更多地体现了发达国家的利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实践中则继续施加压力。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需要立法机关、执法部门、企业、权利人以及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注重提高企业及权利人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合法加工,注重提高自主创新意识;立法方面以TRIPS协议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相关立法;海关执法上,充实海关执法资源、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关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种类的扩大并适当纳入,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自动化程度,加强与权利人的交流与联系,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激励机制,建立多双边海关合作交流机制,加强海关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在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吸收国外先进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对于我国的科技创新、对外贸易的发展以及我国整体的科技和经济实力的提升都大有裨益。3.期刊论文陈小俊.ChenXiaojun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立法缺陷探析——全国首例知识产权权利人状告海关案引发的思考-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4)2005年,南京关区扬州海关发生了全国首例知识产权权利人状告海关行政诉讼案,在此案的诉讼活动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实施办法》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中存在的立法缺陷凸显,本文着重分析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立法中存在的双轨制、三权合一、新旧《办法》衔接、认定权的行使、权利人与收发货人之间的不平衡、权利人滥用权利等缺陷,并提出了弥补缺陷的建议.4.期刊论文刘菊堂.LIUJu-tang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两种模式分析-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学报2007,28(1)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非法货物的国际贸易数量也呈上升趋势.为遏制国际贸易领域的侵权盗版活动进一步恶化的势头,世界各国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和司法保护的同时,也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转向行政保护、特别是海关的边境保护方面.我国为此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该条例明确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两种模式,本文主要论述两种模式的差异,提倡知识产权权利人采用主动保护模式,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5.学位论文葛燕峰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研究2002该文分成四个部分对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进行全面阐述与研究,第一部分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概述,从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着手,论述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特点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通过阐述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及其基本内容,具体分析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体系.第三部分则详述TRIPS协议的产生背景、基本内容及其关于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特别规定.第四部分结合TRIPS协议规则和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实践,着重于探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TRIPS协议对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影响,从完善立法的角度对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6.期刊论文赵东占.ZhaoDongzhan试论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中涉刑案件的处理原则-上海海关学院学报2009,30(4)在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中处理好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之问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海关工作人员在正确区分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进行处理时要遵循先刑后行的原则,对于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根据刑事诉讼的最终结果进一步确定对行为人的行政处罚.7.学位论文邓治华论新形势下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意义及改进建议2007随着全球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国际贸易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影响世界各国正常的贸易往来,损害人们的创新热情;减少就业,加剧贫困。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假冒商品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入世”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形势下,为有效维护正常的知识产权贸易秩序,遏制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世界各国都在加强对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保护的同时,都逐渐将重点转向行政保护。因此,海关在边境执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重点论述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现状,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存在的问题等,阐述了笔者对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总体状况的思考,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本文指出最近这二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仍然不容乐观。如何加强宣传与引导,切实提高国内企业的自主维权意识与能力,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是海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海关执法过程中存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较短,许多规定显得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担保金制度不合理;执法能力有限;案值认定困难;制度缺失以及企业自身维权意识不强;执法信息共享率低;执法力度存在部门和地区差异等问题。笔者对有关海关执法定位的问题、有关权利人提交担保金的问题、有关权利人妥协的问题、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原则等几个问题进行了思考,并对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四点建议:引入预防和打击并重机制,建立规范企业行为制度;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建立侵权特点分析制度;引入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联系配合制度;重视培养从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WTO把知识产权列为世界贸易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中国承诺在加入WTO之后,立即全面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如果我们不能对有关缔约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提供有效保护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终止应享有的减让等优惠待遇,直至受到交叉报复或跨部门报复。因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对假冒、盗版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已经成为我们“入世”后必须履行的任务。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背景下,知识产权是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我国政府已经将保护知识产权纳入依法治国方略和改革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入世”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可或缺的以部分,将进一步凸显其在为维护贸易秩序和促进科技、文化、贸易发展的重要作用。8.期刊论文刘平.张玉蓉.戚昌文论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15(5)由于特定的历史背景,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的立法缺乏实践的积累,并且未有顾及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展的现实,甚至超越了世界水平.立足于我国国情,从最大限度保护权利人利益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知识产权与促进国际贸易自由流通两个方面达到平衡来考虑,我国应当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修改中重点考虑取消现行的出口检查制度.9.期刊论文吴静箐.WUJing-qing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现状与对策-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8)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缺陷,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对策.10.学位论文舒隽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研究2007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又称知识产权的进出境保护、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或知识产权的边境执法,是指海关依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在边境采取的制止侵犯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境的行为。
本文标题: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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