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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喀人口发〔2011〕15号签发人:康宝山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喀喇沁旗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创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旗计划生育服务站:现将《喀喇沁旗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创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1年5月20日2喀喇沁旗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创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赤峰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创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意见》(赤人口发[201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工作,推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和主要步骤按照市计生委“先示范、后推进、再提高”的工作思路,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使全旗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及计生办事3(服务)机构基本达到国家制定的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标准的具体要求。同时,力争我旗的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成为全市各旗县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此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抓好全旗创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旗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在本单位及所辖全部村(居)开展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将旗计划生育服务站、十家满族乡和牛家营子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创建活动的示范点。所有乡镇(街道)确定1个工作基础好、群众觉悟高、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能力强、村级两委班子重视程度高的村(居)作为试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力求每个乡镇(街道)都打造出自己的特色。根据示范单位创建的经验和做法,旗计生局适时组织召开全旗创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工作经验交流会,相互交流借鉴,实现共同提高,以便规范标准、确定统一模式在全旗推广。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第二阶段:抓好全旗创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总结推广工作主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创建示范单位的4成功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在本乡镇(街道)及辖区内所有村(居)全面推开,进一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深入开展。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使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的信息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完成时限:2012年9月底前。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及表彰工作主要内容:旗计生局将对全旗各乡镇(街道)、旗计划生育服务站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效果好的单位及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达不到具体标准和要求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推动全旗阳光计生行动深入开展。完成时限:2012年10月底前。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现“阳光管理”。1、重点公开内容(1)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旗计划生育服务站政务公开内容①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本部门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②本部门机构设置和主要责任;③本地区人口状况、奖优政策兑现、社会抚养费征收等5情况;④办事(服务)项目、流程、承诺和结果;⑤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行为规范;⑥免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⑦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⑨监督维权方式、渠道及处理结果;⑩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其他事项。(2)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政务公开应重点公开以下内容:①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③本村(居)人口出生情况;④计划生育奖优政策兑现情况;⑤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⑥计划生育村规民约;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⑧需要村(居)民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2、主要公开形式(1)旗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要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印刷品等形式公开;(2)乡镇(街道)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形式公开;6(3)办事(服务)机构主要通过公开栏、办事指南、印刷品等形式公开;(4)村(居)主要通过公开栏、村(居)民大会或代表会议、印刷品等形式公开。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八项公开制度:即定期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评议监督制度、整改反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交流制度、举报投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进一步做到规范有序。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公开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口计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实现“阳光管理”。(二)广泛开展监督评议,保障阳光维权。认真开展各项监督评议,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直接接受群众评议。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村(居)要在公开栏附近放置群众意见箱,实现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评议和监督。72、坚持每年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各乡镇(街道)要继续采取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在育龄群众中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在人口计生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3、聘请行风监督员进行评议。各乡镇(街道)要聘请人大、政协、老党员、计生协会、退休干部、育龄群众中一些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每年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监督员的姓名、照片等情况要公布在公开栏上。4、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认真落实《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喀人口发[2007]30号)文件精神,通过公布“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设立举报箱,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保障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树立责任意识,对举报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果。(三)不断延伸便民链条,推行“阳光服务”。1、加大优先优惠政策兑现力度。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将计生惠民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严格各项8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审核、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将奖励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得到实惠。2、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各乡镇(街道)要继续认真开展“三大工程”,全面开展“宣传倡导、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重点工作,继续实施“优生促进工程”。3、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幸福工程”项目运作水平。各乡镇(街道)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规划、科学运作,探索推行“部门合作、优势互补、大额投入、提高效益、部门+贫困母亲”的运作模式,提升增强项目的造血机能。认真总结在救助贫困母亲行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扩大救助面。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旗计生局成立开展创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口计生局监察室),协调组织开展全旗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旗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成立领导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方案报送旗人口计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抓好示范,搞好宣传。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9服务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舆论氛围。(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市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严格实行政务公开评估制度。旗创建领导小组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跟踪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二是把阳光计生行动列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四)抓好建档,规范管理。在开展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及时建档归档,要特别做好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等资料的存档工作,要定期进行汇总、总结。附件:1、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2、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创建基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10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一、组织领导好。主要领导亲自抓,纳入总体工作之中,有组织领导机构,有专门的负责人员,有资金制度保障。二、三项公开好。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实现全覆盖;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合法;动态内容及时公开,公开形式便民知情。三、评议整改好。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正确运用评议结果,群众满意度高。四、热线服务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工作时间提供人工服务),语言规范文明;群众咨询得到满意答复,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举报投诉得到及时处理。五、维权效果好。行风监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有奖举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办事(服务)态度和质量优良;法定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六、纪律执行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检查考评工作纪律执行到位;无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七、监督评估好。监督检查机制健全,认真组织开展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上报行风建设工作情况。11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康宝山(旗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兰春雨(旗计生局纪检组长)赵庆华(旗计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振民(旗计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浩宇(旗计生协会秘书长)成员:张淑君(旗计生局监察室主任)刘学东(旗计生局政法股股长)唐志强(旗计生局宣教股股长)张海岩(旗计生局科技股股长)钱国龙(旗计生局统计股股长)赵义民(旗计生局流管办主任)牛小燕(旗计生局办公室主任)陈丽丽(旗计生局财会股股长)王桂宏(旗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口计生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张淑君工作人员:吴常华、刘长文12(此页无正文)主题词:计划生育创建阳光计生行动通知发至:旗计划生育服务站,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喀喇沁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1年5月20日印发(共印20份)
本文标题:喀旗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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