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房地产 > 2013年11月合富辉煌郴州市房地产研究月报(合富辉煌)
1郴州房地产市场研究月报2013年11月合富辉煌(中国)湖南公司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拓展联系人:合富辉煌(中国)湖南公司总经理杨虹薇137872921112合富辉煌(中国)湖南公司第一时间为您发布最新长沙楼市动态、热点资讯、土地成交快讯等信息,定期发布长沙房地产市场研究报告。关注官方微信,随时随地掌握长沙最新楼市资讯,合富辉煌,竭诚为您服务!合富辉煌(中国)湖南公司官方微信3PART1房地产市场动态PART4土地市场PART5报广投放PART6郴州楼市动态PART2全国及重点城市房地产动态PART3郴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4财税改革正被提上日程房产税或将在全国推开民政部称以房养老只是试点性举措切勿以偏概全《决定》将显著影响房地产房产税推进速度在加快新一轮“土改”铺开农民可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和流转宅基地暂难入市城市房价不会受冲击宅基地上小产权房转正无望农宅交易得到确认城乡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国务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存两种方案于2014年6月底出台10月21个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10%楼市调控升级……PART1房地产市场动态5财税改革正被提上日程房产税或将在全国推开为企业税负减负是税改的目标之一。以目前正在进行的“营改增”为例,其税率由原来的17%和13%,新增11%和6%两档税率后,部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税负最高降低了60%,未来营改增“1+6”在全国推广后,其减税的效应也将在全行业波及,预计能为企业带来30%~40%的减税。然而现实中,房产税开征并不乐观。2011年,上海、重庆先后试点房产税政策,截至目前对其两年的试点效果一直没有统计内容。全国各地虽然对开征房产税的呼声很高,但颇具争议的是开征细则涉及的存量和增量一直尚未解决,这也成为房产税在全国推广的一大难题。目前直接税主要有所得税和财产税两种,提升直接税的方法就是要开征财产税和提高所得税。其中,房产税开征是既定政策,需要全面推开,而遗产税与赠与税迟早也会开征。(2013-11-4)——合富观点:数众多的中低收入阶层,成了较多给公共税收做贡献的群体。在收入差距拉大的过程中,税收调节的再分配作用并没得到应有体现。因此,需要以低收入、小微企业、实体经济等为重点的结构性减税,配以其他优化收入分配的举措,来顺应民心。PART1房地产市场动态6民政部称以房养老只是试点性举措切勿以偏概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发布后,“以房养老”问题引起社会广泛讨论。民政部日前首次通过其官网公开回应称,“以房养老”只是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养老服务的举措之一,而且是试点性举措,希望社会及媒体对国务院有关意见全面理解,勿以偏概全。国务院在此次意见中明确提出,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公益慈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举措,对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在意见中,“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所谓“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而且明确是开展试点。在随国务院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也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第27项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一个子项目。因此,对国务院意见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不能以偏概全、误导公众。(2013-11-4)——合富观点:“以房养老”只是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养老服务的举措之一,是一种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模式,进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PART1房地产市场动态7《决定》将显著影响房地产房产税推进速度在加快《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尽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涉及房地产的内容并不多,但业内人士认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等政策长期来看将显著影响房地产业,有利于增加土地供给,完善房地产税制体系。随着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形成及落地执行,房地产市场有望回归平稳。(2013-11-17)——合富观点:上述政策长期来看将显著影响房地产业,但短期看仍然困难重重,尤其是最重要的宅基地仍没大动作;宅基地不属于经营性建设用地,所以未来几年内不可能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而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用地,有望实现入市;主要与宅基地相关的小产权房,暂时也看不到转正的希望。PART1房地产市场动态8新一轮“土改”铺开农民可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和流转《决定》明确提出,“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只有产权明确才能形成市场主体,才能走上市场经济道路。如果没有产权,农民就没有财产性收入,就不是市场主体,中国的产权改革之路就不算完成。通过调查杭州、嘉兴、湖州等地的土地改革试点,厉以宁指出,土地确权后,农民心里踏实了,不再担心土地被侵占。无论出租土地、扩大种植,还是建房,农民的收入都有了大幅提高。实际上,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土地确权的工作便在全国展开。2008年开始,农业部就在全国挑选了8个县开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工作,2011至2012年,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50个县。(2013-11-17)——合富观点:《决定》中关于土改的制定,这实际上是对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方式进行农地流转的肯定,并且深化了2013年一号文件的定位——建立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制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构成主体之一。PART1房地产市场动态9宅基地暂难入市城市房价不会受冲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重要一项。从文件来看,与之相关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里非常明确地提出,与国有用地享受同等待遇。在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已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另外,对于宅基地,《决定》还提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2013-11-17)——合富观点:宅基地入市问题,明显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复杂,改革的难度也更大;改革需要一步步推进,按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宅基地暂时不会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小产权也不可能全面性转正;未来五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即便实现入市,也不会大规模增加全国的商品住宅,更谈不上冲击现有的房价体系。PART1房地产市场动态10宅基地上小产权房转正无望农宅交易得到确认《决定》中受关注的除了“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外,还有《决定》中明确的“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以及有关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和农宅交易等。相对于房产税的模糊表示,此次《决定》对于土地市场供应的表述更多。《决定》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虽然宅基地不能入市,但是农宅交易得到了确认。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认为,宅基地仍是集体所有,农民拥有的是使用权。农民住房可以交易,这就跟城里人交易住房的道理是一样的。农民的房子可以像城里人的房子一样进行买卖,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可以入股、抵押,这些是突破。(2013-11-20)——合富观点:这条政策长期看将显著影响房地产业,但短期看仍然困难重重,尤其是最重要的宅基地,目前仍没大动作。而宅基地不属于经营性建设用地,所以未来几年内不可能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而工业、商业、综合等性质的经营用地,有望实现入市。PART1房地产市场动态11城乡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文中,“公平”一词共出现了20次,引人瞩目。“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频繁出现的“公平”,清晰勾勒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走向,让人们期待。国企与民企:平等使用要素、参与竞争;城乡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公共服务:要素平等交换、资源均衡配置;司法公正:将奠定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机会平等:招工用人一视同仁;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社会保障改革:减少特权、增加平等。(2013-11-19)——合富观点:同地同权同价解决了‘要不要’的问题,更要依法实践。要解放思想,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赋权于民,以平等的产权、同等的收益为基础,从农村突破,向城乡一体化总目标迈进。PART1房地产市场动态12国务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职责整合工作的指导,加快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有关事项的整理交接,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有序、平稳推进。(2013-11-21)——合富观点: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PART1房地产市场动态13不动产统一登记存两种方案于2014年6月底出台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将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确立以国土为中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会变得更加简单。该系统实际由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组成。按照规划,个
本文标题:2013年11月合富辉煌郴州市房地产研究月报(合富辉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9008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