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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京闭幕新华网北京2003年10月14日电(记者王敬中)为期4天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4日在此间闭幕。根据会议发表的公报,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就《建议(讨论稿)》和《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要点一、“三个代表”成为国家指导思想。二、私有财产保护力度加大。三、非公经济地位获得提高。四、更加明确地表明“保障人权”。五、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扩大。六、“政治文明”首次被建议入宪。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要点七、国家主席职权有所扩大。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国家目标。九、统一地方人大代表任期。十、国歌写入宪法。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最后指出以上建议,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提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03年12月22日下午三时许,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说明。备受海内外关注的中国修宪由此正式进入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程序。这将是这部国家根本大法二十一年来的第四次修改。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后,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十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闭幕通过宪法修正草案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齐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下午闭幕,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是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会议期间,与会委员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中共中央的修宪建议,立意高远,内涵深刻,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委员们一致赞同据此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闭幕通过宪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闭幕会议上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应当保持稳定。但宪法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大认识和重要经验写进宪法,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也使宪法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它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一切法律都要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法治的核心是宪治,依法治国首要的是依宪治国。宪法的修改或曰“修宪”,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宪法自身条款的缺陷,出现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的情况时,由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的内容和条款作出书面变更、删除、调整、补充并颁布实施的活动。在宪政实践中,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是同等重要的活动。宪法的修改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全面修宪和部分修宪。全面修宪即在不改变国家的宪法精神的前提下,对宪法从头到尾或对大部分内容(包括结构)进行整体修订并重新颁布。我国从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以来,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是对前一部宪法的整体修改。部分修宪是指以决议或者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对现行宪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三次运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了修改,通过17条修正案把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三个修正案及时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成果,丰富了宪法规定的国家制度和根本原则的内涵,实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的统一,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奠定了根本的法制基础。修宪是保持宪法的稳定性与权威性统一的治国方法。在国家政权性质和制宪权根源没有发生变化的条件下,保持宪法的稳定性与权威性的一致性,化解宪法的稳定性与权威性的矛盾的有效途径就是适应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的发展,依据法定程序对宪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其他国家修宪举例纵观世界宪政史,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了宪法修改的程序。美国在1787年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91年就作出了史称“人权法案”的10条宪法修正案,迄今为止,美国宪法修正案已经有27条,超过正文三倍之多。修正宪法的过程也是美国宪法不断完善的过程。法国现行宪法是1958年制定的,又称为第五共和国宪法或“戴高乐宪法”。在这部宪法的实施过程中,曾于1960年6月、1962年11月、1963年12月、1974年10月和1976年6月作过五次修正,产生了六条修正案。我国现行宪法的三次修改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对现行宪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三次运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了修改,通过17条修正案把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1988年:为“私营经济”正名在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3年:为“富强”奋斗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被明确写入。国家的奋斗目标,由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变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正案将原来“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等内容,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年:为法治主要内容有:其一,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写入宪法;其二,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其三,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其四,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其五,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其六,在维护社会秩序的条文中,用“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的法律用语替代“反革命活动”这一政治术语,以便与已经修改的刑法相对应。六条修正案中,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对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重新界定,是此次宪法修正备受瞩目的焦点。1、有利于宪法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保持宪法的稳定性与权威性相统一。2、使宪法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摘自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修改宪法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国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1、中共中央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后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的修宪建议制定宪法修正案草案,再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修正案草案交全体与会代表审议表决,通过后,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颁布主席令,向全国公布实施。一、坚持党的领导二、充分发扬民主三、遵循法定程序四、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五、坚持宪法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六、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一,这次修宪,中央只是出了一个题目,让大家充分提出想法,体现了最大限度的群众参与。第二,此次修宪是由中央全会讨论决定,这一点体现民主程序更加成熟。第三,此次修宪,中央的建议稿首次以全文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常识1、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及建立原因2、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3、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含义和主要形式4、股份制性质、作用及其与公有制的关系(参考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5、社会主义本质和“三个有利于”标准6、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必要性、原则、作用哲学常识1、坚持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2、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3、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4、坚持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5、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6、坚持实践的观点,正确处理实践和认识的关系7、正确处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政治常识1、我国的国体(基本内容、本质、特点和优点、坚持的必要性)2、我国的政体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3、我国的国家职能4、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5、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6、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在我国的领导核心地位、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方式7、我国的政党制度8、当代国际社会和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点中国历史1、1901年梁启超提出君主立宪2、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皇帝专权,人民无权3、孙中山提出“军政、训政、宪政”分三步走4、南京国民政府和它的《六法全书》5、1954年制宪6、1975年宪法7、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世界历史1、美国1787年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91年作出史称“人权法案”的10条宪法修正案。2、法国1958年制定的称为第五共和国宪法或“戴高乐宪法”。3、其他国家修宪事例。一、单项选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有利于宪法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并且全会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改建议案”将“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1、从哲学上看,材料体现了①物质与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②实践与认识辩证关系的原理③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④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辩证关系的原理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④2、修改宪法部分内容①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②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③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④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④3、修改宪法部分,从经济常识看A、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B、国家的宏观调控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C、这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D、修改宪法部分是我国当前经济工作的中心4、材料体现了A、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B、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和依法治国的统一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宪治国的统一D、政治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二、材料分析:5、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此前,中共中央于8月26日和28日在中南海先后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的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对《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问:上述材料说明了政治常识的哪些道理?这些道理在材料中是如何体现的?答案要点:(1)中国共产党制定修宪建议,体现了党对国家的政治领导。将此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体现了只有将党的建议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才能实现党对国家的政治领导。(2)中国共产党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对修宪建议的意见,表明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和其他党外人士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本文标题:高三政治课件聚焦我国的第四次修宪高三政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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