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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党的十八大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时明确要求,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打造美丽天津。市政府按照市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决定》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绿化条例》要求,决定在全市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对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等实行永久性保护。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建设美丽天津的重点工作,对于提高环境质量,保障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用地,坚决禁止破坏环境的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为子孙后代守护青山绿水,留住蓝天白云。《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对市域范围内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了系统梳理,突出本市生态资源特色,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明确了各类生态用地保护界线、功能定位及管控要求,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从2014年1月23日-29日,用7天时间向全市人民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提升方案,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为美丽天津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征求意见工作由市规划局组织实施。市规划局网站将设立专题窗口进行公示。天津市规划展览馆同时开辟专门展厅进行展示,还设置了专线电话、电子信箱和意见箱等。《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经过进一步完善提升后,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总体目标通过生态用地保护红线的划定,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生态保护体系,形成碧野环绕、绿廊相间、绿园镶嵌、生态连片的总体空间格局。方案划定本市生态用地保护范围面积约2980平方公里(扣除重复及农田面积),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25%,其中红线区总面积约180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15%。生态用地保护范围包括:山69平方公里、河1315平方公里、湖979平方公里、湿地633平方公里、公园679平方公里、林带1757平方公里。(重复面积主要涉及各类型生态用地重叠部分面积约1050平方公里;各类生态用地保护范围中基本农田面积约1600平方公里)25%生态用地保护范围面积约298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25%15%红线区总面积约180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15%■基本原则法定原则生态用地保护范围的划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批复规划。突出特色原则方案体现了本市自然资源的多样性特征,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生态用地保护体系。重要性原则生态用地保护范围的划定优先选择重点保护地区,突出主要功能。可操作性原则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协调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方案的实施效果。■六大类型此次划定方案明确了本市生态保护用地类型包括: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六大类,并细分为山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景区、河流、水库、盐田、湿地、洼淀、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外环线绿化带、中心城区周边楔型绿地、中心城市绿廊、西北防风阻沙林带、沿海及交通干线防护林带等。■管控要求结合本市生态资源现状,将生态用地保护范围划定为红线区和黄线区。红线区除已经市政府批复和审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外,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黄线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管理,同时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经市政府审批的规划。不同生态保护区涉及重叠的部分,应按最高级别的管控标准实施管理。展示地点:天津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公示区通讯地址:河北区博爱道30号邮编:300010热线电话:022-24456132022-24456120022-24455960022-24463083公示网址: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具体内容,请登录天津政务网进行查询意见建议反馈电子邮箱:tjsthx@sina.com山山地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国家地质公园景区(3处)方案划定本市山体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总面积约69平方公里,包括山地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地质公园景区3处盘山风景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盘山风景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位于蓟县北部,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具有优越的森林生态环境,是自然山水与名胜古迹并著的旅游胜地。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为7平方公里,为盘山风景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范围。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坐落在蓟县北部,景区森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内部峰峦叠嶂、绿树成阴,旅游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为21平方公里,为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范围。黄崖关断崖地貌景区黄崖关断崖地貌景区坐落于蓟县北部,是国家4A级景区,自然资源得天独厚,人文景观内涵丰富。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11平方公里,为黄崖关断崖地貌景区范围。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蓟县北部,距蓟县县城东北30公里,是本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集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科研宣教、生态旅游和可持续发展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对京津地区的生态环境起着重要的屏障作用。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为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河一级河道(19条)输水河道(3条)方案划定本市河流生态用地保护总里程约1339公里,红线区总面积约884平方公里,黄线区总面积约431平方公里,涉及海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潮白新河、蓟运河、子牙河等一级河道19条,以及输水河道3条。其中,方案划定河道管理范围为红线区,黄线区结合具体河道两侧情况进行控制。子牙河子牙河以静海县小河村为起点,到三岔河口为终点,全长约76公里,河道宽度180-1200米。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29平方公里,为河道管理范围;黄线区面积约15平方公里,一般按红线区外100米进行控制。蓟运河蓟运河自宝坻区九王庄为起点,到汉沽蓟运河防潮闸为终点,全长约154公里,河道宽度300-500米。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60平方公里,为河道管理范围;黄线区面积约31平方公里,一般按红线区外100米进行控制。永定新河永定新河自屈家店起,至防潮闸入渤海,全长约66公里,河道宽度500-700米。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35平方公里,为河道管理范围;黄线区面积约38平方公里,一般城镇段按红线区外25-100米进行控制,非城镇段按红线区外100-500米进行控制。海河海河自三岔河口起,于大沽口入渤海,全长约72公里,河道宽度100-350米。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24平方公里,为河道管理范围;黄线区面积约35平方公里,一般按红线区外30-100米进行控制,局部重点保护地区按500-600米进行控制。独流减河独流减河自独流进洪闸起,至独流减河防潮闸,全长约70公里,河道宽度850-5000米。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131平方公里,为河道管理范围;黄线区面积约38平方公里,一般城镇段按红线区外100-200米进行控制,非城镇段按红线区外100-500米进行控制。潮白新河潮白新河以宝坻区张甲庄为起点,滨海新区宁车沽为终点,全长约81公里,河道宽度420-800米。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69平方公里,为河道管理范围;黄线区面积约16平方公里,一般按红线区外100米进行控制。湖水源水库(5处)其他重要水库(6处)方案划定本市湖泊水库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总面积约437平方公里,黄线区总面积约542平方公里,包括于桥、北大港、尔王庄、杨庄截潜等湖泊水库共11处北大港水库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滨海新区南部,是亚洲东部候鸟南北迁徙的必经之地。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208平方公里,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范围,黄线区面积约163平方公里,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及水库周边200米范围。杨庄截潜杨庄截潜位于蓟县下营镇和罗庄子镇交界处,是一座中型水库,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为6平方公里,黄线区面积约1.3平方公里,为红线区外25米范围。尔王庄水库尔王庄水库位于宝坻区南部大白庄镇与尔王庄乡境内,引滦明渠中段右侧,是引滦输水调控的一座中型平原水库,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11平方公里,为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黄线区面积约5.4平方公里,为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团泊洼水库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位于静海县东部,是本市南北两大湿地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46平方公里,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及其他水库规划水面,黄线区面积约39平方公里,为自然保护区部分实验区及水库周边300-500米范围。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2处)洼淀(3处)盐田(1处)方案划定本市湿地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总面积约328平方公里,黄线区总面积约305平方公里,包括自然保护区2处(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洼淀3处(青甸洼、黄庄洼、东淀),盐田1处七里海湿地七里海湿地位于宁河县西南部,为常年性蓄水洼淀。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此建立了“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牡蛎滩、贝壳堤和古泻河湿地,构成七里海特有的三大自然景观。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88平方公里,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黄线区面积约271平方公里,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大黄堡湿地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武清区,是南北两大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湿地生态系统的典型性、自然景观的独特性、生境类型的复杂性、生态系统演替的自然性和生态地位的特殊性等特点。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71平方公里,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黄线区面积约34平方公里,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青甸洼青甸洼位于蓟运河上游,在蓟县西南部,泃河和州河汇流地带,是蓟运河系的滞洪洼淀。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36平方公里。黄庄洼黄庄洼位于本市宝坻区,京津新城东部,是潮白河综合防洪体系的组成部分。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12平方公里。盐田本市盐业生产已有千余年历史,驰名中外的长芦盐色白、粒大、质坚、味醇,自古即有“芦台玉砂”之誉。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76平方公里。公园郊野公园(16处)城市公园(25处)方案划定本市公园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679平方公里,包括郊野公园16处、城市公园和苗圃25处(面积在10公顷以上)官港森林公园官港森林公园位于滨海新区中部,以农田、林地、水域和苇地为主,体现了“林、苇、湖、田”特色,是具有森林野趣、自然原始风味的森林公园。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23平方公里,为官港森林公园规划范围。西青郊野公园西青郊野公园位于中心城区西南部,公园内保留了大量现状水域空间,是大绿野趣、生态湿地观光为一体的生态型郊野公园。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32平方公里,为郊野公园规划范围。津南郊野公园津南区郊野公园位于津南区中西部,公园充分利用现状农田、水域和林地等基地条件,是以文化、自然、生态、野趣为特色的市级复合型郊野公园。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21平方公里,为郊野公园规划范围。北郊生态公园北郊生态公园东至北辰区界、西至屈店闸,南至外环线及南仓道延长线,北至永定新河北侧规划路及引滦明渠。公园结合现状河道水系,分为三个部分:北区主要为较低矮景观;中区为开展亲水互动的平台;南区结合现状防护林打造生态屏障。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55平方公里,为郊野公园规划范围。柳林公园柳林公园位于津南区,是一座将自然风光与休闲娱乐、生态观光等功能相结合的多功能公园。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84公顷,为公园规划范围。水上公园水上公园位于南开区,邻天津电视塔,风光融江南风格和北方情调于一园,是本市最大的以水景为特色,以水上活动为内容的综合性公园。方案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区面积约为177公顷,为公园规划范围。侯台公园侯台公园位于本市中心城区西部,隶属西青
本文标题: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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