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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2017年10月提纲一、目的意义二、主要任务三、技术路线与方法四、主要成果五、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目的第三次土地调查宏观调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空间规划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对象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工作目标五个重要意义25341提升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的重要支撑。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存量土地再开发,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重要保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重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的重要保障。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任务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没有内容的添加”,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各地类分布及利用情况。1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2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31.数据汇总2.成果分析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1.建立四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2.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成果汇总具体任务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专项用地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耕地细化调查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3.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并开展补充调查。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对耕地标注种植属性;对园地、草地标注土地利用情况;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面打开,工业用地要进行细化调查,对火电、钢铁、煤矿、水泥、玻璃制造、电解铝等工业用地进行标注。在此基础上,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标准时点统一变更以及调查成果后评估等工作。技术路线与方法(一)技术路线查清遥感影像二次调查数据库(变更调查数据库)全国城镇村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互联网+”技术核实土地调查数据库各类专项数据库建立国家整体控制1.国家负责三次调查总体方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制定。2.国家负责遥感影像图制作以及变化图斑提取。3.国家对调查成果开展核查地方细化调查1.地方实地调查。2.变化图斑举证。技术路线与方法(二)技术方法农村土地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航天遥感数据;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现有优于0.2米的航空遥感数据。采用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或数字地表模型和高精度纠正控制点,制作正射影像图。1.基于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技术路线与方法(二)技术方法2.基于内业对比分析制作土地调查底图。国家在最新数字正射影像图基础上套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逐图斑开展全地类内业人工判读,通过对比分析提取数据库地类与遥感影像地物特征不一致的图斑,预判土地利用类型技术路线与方法(二)技术方法地方根据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结合日常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资料,制作外业调查数据采用3S一体化技术,逐图斑开展实地调查,细化调查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等信息对地方实地调查地类与国家内业预判地类不一致的图斑,地方需实地拍摄带定位坐标的举证照片3.基于3S一体化技术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技术路线与方法(二)技术方法对已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利用现有地籍调查成果,获取城镇村内部每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对未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利用现有的航空正射影像图,实地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4.基于地籍调查成果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路线与方法(二)技术方法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国家统一下发的调查底图,利用移动调查设备开展土地利用信息的调查和采集,实现各类专题信息与每个图斑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5.基于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技术路线与方法(二)技术方法国家和省(区、市)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县级调查初步成果开展全面核查和抽样检查。采用计算机自动比对和人机交互检查方法,对地方报送成果进行逐图斑内业比对,检查调查地类与影像机地方举证照片的一致性,并采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举证及外业实地核查。对国家外业核查中发现地方拒不如实调查的不实图斑信息,国家将直接修改图斑信息,确保调查成果质量。6.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内外业核查。技术路线与方法(二)技术方法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增量数据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标准时点数据库7.基于增量更新技术开展标准时点数据更新。技术路线与方法(二)技术方法县、市、省均应建设三次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有效管理和更新三次调查成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应用共享机制,实现土地调查数据在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应用共享。三次调查将建设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分级共享,多元化应用。各地应根据国家保密要求和三调成果应用的实际情况,分类制作相关数据产品,实现数据的多元化应用。8.基于大数据技术开发土地调查成果多元服务与专项分析。主要成果通过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全国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形成一系列不同尺度的土地调查成果。包括各类面积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组织实施(一)进度安排按照《通知》要求,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至2020年,完成全国调查工作。2017年2019年2020年2018年2020年后2017年下半年,部署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总体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经费预算编报、试点验收总结、全国工作部署、技术政策培训和动员宣传等工作,同步启动遥感数据采集。2018年,全面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完成遥感数据采集、处理和全地类内业初步预判工作,完成土地调查统一底图制作并陆续下发各地开展调查。2019年,完成地方调查任务和国家级核查,各地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并以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统一进行调查数据更新。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充分利用第三次土地调查采集的遥感数据和工作底图,做好两项工作的统筹和衔接。2020年,完成统一时点数据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经国务院审查同意后发布。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分析、成果集成、工作总结以及地方调查成果验收等工作。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全面利用第三次土地调查统一试点更新采集的遥感数据和工作底图,做好工作统筹和数据对接。自2020年起,逐年开展新一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以上年度12月31日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查清年度内重点区域和重点地类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维持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现势性。组织实施(二)实施计划各省(市、区)负责本地区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制实施方案和细则,开展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同时,各省(市、区)负责对各县(市)土地调查工作的质量检查和成果验收。国家负责总体方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等的制定,负责全国的技术指导、省级调查技术培训和省级调查成果质量抽查,组织建设国家级土地基础数据库等。同时,国家统一负责遥感影像购置及正射影像图制作,并对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全面内业检查和“互联网+”在线举证结果检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地类开展外业实地核查。面向社会选择符合《土地调查条例》规定条件的专业调查队伍承担具体土地调查任务。各地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全程监管,以合同方式规范其调查行为;同时可积极发挥相关学会、协会等机构的智力支撑、中介服务和行业自律作用。国家地方核查队伍分工负责提高全社会对本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网络广播电视组织实施(三)宣传培训报纸媒体和自媒体宣传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利用、耕地和环境保护、社会和谐发展重要意义组织实施(三)宣传培训培训:各级应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经培训且考试合格取得全国统一土地调查员工作证的人员方可承担调查任务。培训需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统一培训调查技术、调查规程和调查政策等。国家负责对省级土地调查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国家省级负责对地、县级土地调查人员以及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地方组织实施(四)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调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专家组•通过巡查、咨询、考察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和调查季度,及时发现和研究重大政策问题。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各地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级政府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门,办公室成员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实质参与进来,共同负责本地区土地调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各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实施(四)保障措施针对调查中涉及到的部门统计的具体政策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应的调查政策,拟定解决方案或技术处理办法。政策保障充实调查工作人员和技术队伍,保证调查经费,并加强经费监督审计组织实施(四)保障措施国家制定调查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加强技术指导,明确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以及操作程序和检查办法,分阶段分级进行调查质量检查。技术保障按照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结合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的管理需求,明确调查数据库建设的框架结构、内容、维护更新要求等,提高土地基础数据库的兼容性,拓展土地基础数据应用服务领域,提高调查成果信息共享程度。组织实施(四)保障措施4.机制保障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检查验收制度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鼓励地方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推行项目监理管理,土地调查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县级土地调查成果由地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预检,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省级成果由国家进行全面的内业检查,并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外业抽查核实;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后,由统计部门组织开展事后评估。省级汇总成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对验收组织实施(四)保障措施5.经费保障三次土地调查经费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和《通知》的要求,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按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根据土地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实施(四)保障措施6.共享应用第三次土地调查进程中形成的调查成果,可随时用于宏观调控和各项管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础数据,经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土地调查相关成果由各部门共享,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作用。同时,通过成果集成,满足科学研究、社会公众等对土地调查成果资料的需求,实现调查成果广泛应用。谢谢!
本文标题:20171028_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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