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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车及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教学培训用车需求,严格教练车管理,根据交通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教练车管理制度(一)教练车的使用1.教练车必须证件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具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和反光标识。门上必须要有运政监督电话。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5.教练车出车前、收车后,教练员带领学员,对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紧固螺丝方向,制动部位要细致检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出车训练。6.公务用车,由办公室安排,驾校职工履行公务需要,由主任安排,主任,副主任用车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才能使用,个人用车一律征得学校办公室同意,否则不得派车。7.教练车应配备灭火器。8.除考试、修理点修车外,教练车不允许在外过夜。9.教练车停放要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10.教练车在道路训练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驾校汇报,以便随时报案。(二)教练车维护1.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3.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修理厂进行修理工作。4.二级维护由修理厂负责。(三)教练车检查1.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2.检查内容(1)教练车的车容与车貌。(2)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状况等技术状况。(3)发动机异常响声。3.检查方法和要求(1)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练车互检和学校统一检查的方法。(2)教练员坚持每天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训练队(或小组)坚持每星期组织一次检查,学校每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有记录。(3)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四)教练车更新教练车严格按照国家报废年限进行更新,更新教练车要与考试车型保持一致。教练车的技术状况应符合GB7258、GB18565的技术要求。达到JT/T198中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五)教练车备案所有教练车由档案管理部门建立纸质和电子技术档案,并适时进行记录、维护及更新。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1.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模拟器、理论教室和教练场等。2.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1)年初由教学保障处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计划》,报学校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预算。(2)教学保障处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一次采购金额在十万以上或单价在三万以上的设施设备,应采取集体讨论或招标形式购买。(3)临时采购教学设施设备,且金额不超过二万元的,是分管教学保障的领导批准。超过二万元的由主管领导批准。(4)对易损件的采购实行定点采购。3.教学设施设备登记(1)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2)教学保障处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3)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由财务处建立固定资产台帐。4.教学设施设备使用(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5.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1)教学保障处要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修。(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3)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6.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1)教学保障处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7.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教学保障处审核后,报校长或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有国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规定的,由学校制定更新周期。(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8.教练场和理论教室附属设施设备,包括桌椅和交通信号,桩杆要完好,保持环境卫生。9.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者丢失,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直接责任人的50%。10.教学保障处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三、计算机管理制度为提高信息技术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中的应用作用,充分显示“情景教学、模拟考试”的实际效果。制定本制度。1.建立专用教室。按本要求建设专用教室,按规定配置实用计算机,网络运行畅通,软件使用规范,专室专用。2.专人负责管理。聘请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以上的专业人士担任管理工作。负责开机、调试、维护与管理。3.主要训练内容。交通安全法规教学软件、道路运输法规教学软件、理论模拟考试等并与多媒体教学应用衔接。4.建立使用记录。学驾人应按练习计划按时上机练习,每期、每次、每天限额人数练习,每机配有练习记录簿,对练习人的姓名、上下机时间、练习成绩保存和打印,对练习总学时进行统计保存。5.练习管理。练习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心爱护设备。如发生不按规程操作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练习,发生机件损坏照价赔偿。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死机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员,不得私自处理。四、训练场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考训场地的利用率,保证训练或考试的安全,杜绝事故,制定本制度,由设施设备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一)对教练场地的教学设施设备建立登记台帐、档案。(二)教练场地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管理原则,教练场地实行封闭管理,休息区教练场地设立分隔实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及紧急救护药品和设备。(三)设立专门的场地管理员工作岗位,场地管理员职责如下:1.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使用监督与管理;2.、负责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3.未经许可,不允许本单位以外的人使用本校的考训场地;4.防火、防盗;(四)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使用本场地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实行进入登记、退出注销制度;2.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安全第一,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3.进行教学的学员与教练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参加训练的学员应在休息室休息或在安全区域内排队等候;4.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等的规定;5.严禁酒后进入场地训练;6.吸取“十次肇事九次快”考训,在进行考试或训练时要保持安全车速,严禁超速行驶;7.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教练的随车指导下进行教学活动;8.安全部门除例行的安全检查外,至少每月对本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9.注重美化环境,不在训练场地乱扔垃圾,不破坏花木草坪。(五)考训场地内的训练设施设备一旦损坏,有关责任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请专业人士进行修复。严禁非专业人员修理教学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在经过修理后,管理人员应对其性能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设施设备部门报告。(六)设施设备部应根据教练场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如:路机标线、标志牌、标志杆、标志墩、单边桥、限宽门、连续障碍、交通信号灯等)。(七)设施设备管理部门对考训场地和训练场地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所有设施设备的数量、性能、维护情况、使用情况等做出准确记录。(八)对超出使用寿命、失去使用价值或损坏后无法修复的教学设备,应由设施设备部登记报废。在一周内更新。(九)设施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训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档案应包括设备购置发票的复印件、技术参数复印件、保修卡、教练场地平面图、场地使用证明,科目设置明细等。培训收费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驾培收费统一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收费公示1.所有收费情况实行公示制,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2.在学校报名厅、学校广告、学校网站公布收费标准,做到亮证收费,明码实价。3.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公示板上的内容。4.学校为其他部门代收费用时,要注明被代理的单位及收费依据。二、收费方式1.培训费按培训形式收取,参加正常班培训的实行一票制,一次收齐;参加学时制预约培训的,按预约小时收费。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等教学模式。2.收费后要出具正式发票。3.学员办理入学手续后或预约参加训练前到财务处收款窗口缴纳培训费。4.除预约培训收费外,一律禁止多次收费。三、收费监督管理1.收取培训费由财务处收费窗口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准收取任何费用。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分管财务的领导负责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3.接受社会监督。在收费公示板上要同时公布学车费用及物价部门、交通部门和学校的收费、投诉电话。教练员管理制度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教练员聘用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驾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热情、文明。2.取得教练资格证的公民通过本人申请,经我校测试合格后予以聘用。测试包含面试和实操测试。3.应聘时应提交身份证、驾驶证、教练员证、身体体检证明、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及无不良教学记录等。4.经测试合格,申请人与校方签订聘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上岗。5.学校建立教练员纸质和电子档案。二、教练员的轮训1.轮训采取定期轮训和不定期轮训相结合。定期轮训每半年举行一次,不定期轮训适时进行。2.轮训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交通、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汽车驾驶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和汽车驾驶理论在汽车驾驶培训中的应用,规范化的操作动作和教学方法,交通运输法律及车辆技术管理,交通工程基础知识、行车安全和汽车故障诊断技术等。3、按要求参加继续再教育培训。三、教练员考核1.学校对教练员实行半年和年度考核。2.考核内容:教练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执教能力、教学质量和学员满意度等。3.考核方法:教练员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主要包含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学员问卷调查等几个方面。四、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1.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是指学校把教练员培训质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公布。2.教练员培训质量按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和驾驶证考试成绩平均计算。3.学校培训成绩只计算各科初考(测试)合格率。4.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半年公布一次。5.对连续两次排名在后三名的教练员实行离岗培训。累计三次以上排名在后三位的应调离教练员队伍。五、操作教员教学工作规范(一)培训工作规范1.必须按本校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按学校安排的教学教案执行。2.严格按照教学顺序教学。教学顺序为预备驾驶、基础驾驶训练、桩训、路训和考试后培训等。3.必须落实训练内容和训练时间。在情况允许下,让学员体会应变和应用驾驶训练。4.每天训练前,要组织学员列队听取当日训练项目、要求及注意事项和安全教育。5.学员在综合训练桩考项目时,头三天教练员必须与学员并坐指导训练,不准在车下只凭喊话指导。6.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桩训时教练员确需离岗的,要暂停训练,不得让学员独自驾驶。道路训练时教练员确需离岗的,要停止训练。7.严格遵守训练作息时间,按时训练,按时收车。需要加班训练的由驾驶操作负责人批准。(二)考试工作规范1.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2.认真协助交通管理部门,交警部门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3.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4.考试前检验学员有关证件,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考试地点。5.尊重
本文标题:新驾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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