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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深入贯彻基建为生产运行服务的理念,治理质量通病,促使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工程整体移交水平的提高,确保相关反事故措施的有力执行,确保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输变电系统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规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意见。4总则4.1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审查的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切实加强电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电网的安全运行,方便电网工程建设施工,控制好工程造价,确保工程的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输变电系统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标准》等制定本指导意见。4.2本规定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公司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机构或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以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对施工图涉及使用功能、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主要核查并确保施工图对规范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施工图质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作为工程的验收依据。4.3云南电网公司投资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图审查由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主持开展,或由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授权工程监理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单位(以下均简称为审查机构)负责组织或主持审查。4.4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是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部门,是负责审查、授权或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施工图审查的工作管理机构。4.5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4.6审查机构根据需要可要求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调试单位、运行单位以及厂家(含构支架)等派相关负责人参加施工图审查。各有关单位不得借故推脱。4.7凡在云南电网公司内参与110kV及以上新建、扩建、改建电网建设工程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审查管理指导意见。4.8施工图审查宜在施工蓝图全部到齐后,由审查机构主持召开施工图审查会议。同时为保证工程顺利开展及实现进度目标,也可分部分组织施工图审查工作。在变电工程中,图纸审查一般分为场平工程(含边坡治理、进站道路等)、土建主体施工、装修装饰、电气安装与调试、图像监控及电子等部分。在线路工程中,施工图纸审查一般分为基础部分、结构部分、电气部分三个部分。4.9涉及到重要变电工程的有关设备问题时,审查机构宜组织专门的审查。比如,现场组装主变压器、大型变电站的主要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等项目。4.10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4.1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不合格施工图。4.1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越级或超资质设计。4.11.2无合格勘察报告文件支持的施工图。4.11.3违反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款、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其他要求的施工图。4.11.4预算静态投资在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超过批复概算静态投资的。4.11.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施工图。4.11.6不符合规划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施工图。4.12经云南电网公司授权或委托的审查机构应向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出具审查意见书。4.1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没得到审查机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4.1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参与审查的各参建单位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等,本着控制质量、保证安全、控制投资、方便施工等原则,在熟悉施工图、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合理化建议和修改,解决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4.15各有关单位按闭环管理原则贯彻执行审查意见书。审查机构负责督促、跟踪控制各参建单位对审查意见书的执行。4.16工程采用总承包管理方式的按总承包的范围履行相关职责4.17在审查过程中,各参与单位及参加人员应严格保守相关方申明的商业秘密。5职责划分5.1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5.1.1是公司工程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负责,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行使组织、沟通、协调、监督、检查、服务的职能。5.1.2是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技术和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已立项建设的110kV~500kV输变电工程自初步设计阶段至工程竣工阶段的全过程工程管理。5.1.3负责电网基本建设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和推动国家、云南省和南方电网颁发的有关电力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执行。5.1.4负责省内电网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设备成套、监理、施工、调试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5.1.5负责了解、收集各方面对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设计原则的意见,组织讨论和审查。5.1.6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图设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问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交付进度等各方面问题进行全面协调。5.1.7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5.1.8对公司的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具有全面的工程管理考核权,并可直接根据工作情况提出对有关单位的考核意见。5.1.9可授权或委托有关单位开展施工图审查的相关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5.1.10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协调和解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5.2审查机构5.2.1审查机构受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的授权或委托全权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查。5.2.2审查机构应按认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无正当理由,授权审查的监理单位不得拒绝云南电网公司授权的施工图审查。5.2.3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并按规定承担审查责任。5.2.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审查。5.2.5审查机构应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及时报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5.2.6审查机构的审查责任不替代勘察设计企业的质量责任。5.2.7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施工图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5.2.8提供施工图审查签到表,记录各参建单位的审查意见。5.2.9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书,对云南电网公司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全套施工图、审查、复审和重新审查在内的审查记录等有关资料存档备查。5.2.10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5.3监理单位5.3.1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审查。5.3.2监理单位应规范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完善现场监理人员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执行。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建设工程相关方的利益,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守相关方申明的商业秘密。5.3.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需要的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5.3.4参加施工图各部分的审查,并根据工程各部分设计内容提出要求和合理化建议。对施工图进行自审,提交自审记录。5.3.5各部分审查过程中对工程中暴露的在上一部分审查中未发现的有关专业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在下部分审查时由审查机构根据各审查人员的讨论结果给予明确。5.3.6协助配合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5.3.7依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督促和过程控制。5.4建设单位5.4.1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向公司全面负责。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审查。5.4.2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变电站所址、线路走廊等的具体情况,并及时提供《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路径批复》、《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压覆报告》、当地政府部门的《开工许可证》、《林地征占用可研报告及采伐设计说明》及批复、《用地预审意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等内容。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5.4.3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两天内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查机构审查。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预算审查或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如需要变动工程设计审查意见的,需按有关程序完成变更报批工作。5.4.4勘察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完成以下工作:a)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负责对外协议的联系工作,签订与工程建设及将来运行有关的土地征用、运输、水源、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出线走廊和有关设备等的协议或合同。b)在勘察设计工作中,负责对外联系并取得勘察许可证,负责解决由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取费标准中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筹措解决的项目并支付有关费用。c)负责设计文件的组织供应工作,配合公司或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d)配合公司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全面交底。5.4.5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可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公司的同意。5.4.6拒绝接收违反初设文件、超出概算、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图。5.4.7在项目实施中对不合理设计有修改建议权和权限内变更设计审批权。5.4.8有权按合同约定对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和物资供应等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和管理成效的奖惩权。5.5勘察设计单位5.5.1设计单位应确定各专业需要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和电网公司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规定,并反映在工程设计文件中。5.5.2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气象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并达到要求的深度。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工程设计终勘报告书》。5.5.3勘察、设计单位不仅具有相应资质,还必须具有相应水平、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应当按规定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并盖职业专用章,对设计文件负责。5.5.4出版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工程勘察文件反映工程地质、地形与地貌、水文地质状况,评价准确,数据可靠。出版的施工图纸应配套完整,细部、节点应交待清楚,标注说明应清晰、完整、无误。5.5.5设计单位应细致对设计方案进行策划并制定与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目标、指标,制定适宜的控制措施。5.5.6设计单位应对项目需要的设计评审、校审和审查方式和活动进行细致的安排。5.5.7设计单位应研究工程项目难点和重点,制定项目设计技术原则,安排相关方案研究、论证工作。设计调查工作应全面、细致,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应重点对改扩建工程、对侧工程、线路交叉跨越、重要设施等进行现场详细调查核实。5.5.8设计单位应研究并制定项目技术创新、控制工程造价、工程创优等具体措施;研究工程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保护屏柜的订货图端子牌应标明各安装单位的用途名称。5.5.9设计单位应利用以往工程的设计质量信息,制定改进措施,避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5.5.10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色泽等,并提出质量要求,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
本文标题:施工图审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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