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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的SCP范式分析国贸1302张珏2013306200628摘要: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发展使得年轻的证券业快速发展为当今我国金融业的四大主业之一,但我国证券业在其快速的发展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直接影响了该行业的效率,甚至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了深远影响。运用产业组织理论中的SCP范式分析方法,结合中国证券业发展现状,全面分析了中国证券业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及市场绩效,从而得出了中国证券市场集中度偏低,还没有实现真正的规模经济,市场绩效还较低的真实状况,由此提出相关建议。关键词:SCP范式产业组织证券业一、中国证券业的SCP范式分析(一)中国证券业市场结构分析市场结构指产业内企业间市场关系的表现形式及其特征,包括卖方之间、买方之间、买卖双方之间、市场上已有的买卖方与正在进入或可能进入市场的买卖方之间在数量、规模、份额和利益分配等放面的关系和特征,以及由此决定的竞争形式。决定市场结构的因素有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进入和退出壁垒等。1.市场集中度分析市场集中度是指某一产业市场中卖方或买方的数量及其在市场上所占的份额,是反映市场垄断和集中程度的基本概念和指标。一般用该产业或市场较大企业、消费者所占市场份额的大小来表示。如果产业内企业规模大、数量少,大企业所占有的市场份额高,其对市场价格的影响也大,容易形成对市场的垄断;反之,产业内企业规模小、数量多,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就大。本文采用绝对(行业)集中度指标𝐶𝑅𝑛指数来衡量中国证券业市场集中度。𝐶𝑅𝑛=∑𝑋𝑖𝑛𝑖=1/∑𝑋𝑖𝑁𝑖=1式中,𝐶𝑅𝑛表示产业中规模最大的前几位企业的市场集中度;𝑋𝑖表示X产业中第i位企业的资产总额等;n表示X产业内要统计的大规模企业数;N表示X产业的全部企业数,本文中选取n=4,8计算,分别以𝐶𝑅4和𝐶𝑅8来表示。表1𝐶𝑅𝑛与市场结构—贝恩指数集中度市场结构𝑪𝑹𝟒值(%)𝑪𝑹𝟖值(%)极高寡占型75≤𝐶𝑅4---高度寡占型65<𝐶𝑅4≤7585≤𝐶𝑅8中上寡占型50≤𝐶𝑅4<6575<𝐶𝑅8≤85中下寡占型35≤𝐶𝑅4<5045≤𝐶𝑅8<75低寡占型30≤𝐶𝑅4<3540≤𝐶𝑅8<45竞争型𝐶𝑅4<30𝐶𝑅8<40截至2013年12月31日,115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2.08万亿元,净资产为7538.55亿元,净资本为5204.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2.41亿元,净利润440.21亿元,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759.21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128.62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44.75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25.87亿元、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70.30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305.52亿元、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184.62亿元,104家公司实现盈利,占证券公司总数的90.43%。表2年度总资产排名前八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1中信证券19,293,365中信证券7,169,054中信证券817,9032海通证券12,901,784海通证券6,031,073海通证券780,7973国泰君安11,784,112广发证券3,332,907国泰君安725,0734广发证券10,884,661华泰证券3,205,212广发证券717,4385华泰证券8,834,968国泰君安3,066,420华泰证券592,6446招商证券7,518,404招商证券2,640,705招商证券536,3547国信证券7,076,072银河证券2,503,907国信证券603,4238银河证券6,972,940光大证券2,238,127银河证券684,393表3年度中国证券行业集中度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𝑪𝑹𝟒0.260.260.19𝑪𝑹𝟖0.410.400.34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2013年证券公司经营数据由表3可得,我国证券业总资产排在前4家的证券公司所占的份额𝐶𝑅4为26%。前10家证券公司所占份额𝐶𝑅𝟖为41%。根据贝恩对市场结构类型的划分(见表1),可以看出中国证券业市场结构介于低寡占型与竞争型之间,属于低集中度产业。对比净资产、营业收入的𝐶𝑅4、𝐶𝑅𝟖可以发现,中国证券公司并没有形成寡头垄断,总体表现出数量多、规模小的局面,竞争异常激烈。2.产品差别化分析产品差别化是指特定产业或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产品相对于其他产业或企业的产品所具有的不同特点和差异或者是不完全替代性。产品差别化主要从两方面对市场结构产生直接影响:一是影响市场集中度。市场上规模较大的企业,通过扩大产品差别化程度,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从而保持或提高市场集中度水平。二是形成市场进入壁垒。差别化易于形成消费者的忠诚和偏好,对于意欲进入该产业的企业构成一定程度的进入壁垒。产品差别化是形成产品差别化的基础,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证券承销和经纪服务,业务趋同,服务能力差异微乎其微,各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产品基本上是一种无差别的产品。品牌,渠道,促销差别化方面,各证券公司的商誉,即买者对证券公司的信任程度,买者对证券公司所提供服务的认知程度,证券公司广告等各种促销行为均差别不大。3.进入与退出壁垒分析(1)进入壁垒。一是政策法律制度壁垒。《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二是初始资本壁垒。中国《证券法》规定经济类证券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三是规模经济壁垒。新进入的券商,受市场、筹资规模等方面的限制,生产经营成本高,获利能力较低,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2)退出壁垒。证券公司主动退出时,沉淀成本壁垒成为主要的退出壁垒。证券公司的各种资本和营业设施具有一定的专用性,退出市场有一定转让损失。(二)中国证券业市场行为分析1.策略行为卡特尔串谋。证券业的卡特尔串谋行为主要表现为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为达到利润最大化,同一地区或城市的各证券营业部联合勾结,通过协议统一口径。如在2001年,证券当局发布通知,取消原来3.5%的固定佣金标准后,一些券商来联合起来,公开实行高佣金规则。但由于中国证券公司之间产品差异化程度低,证券公司为维护存量客户的代理关系需要通过降低佣金标准来抢占市场,这样的联盟自然不攻自破。2.价格行为中国证券公司之间大多采用价格竞争策略,即通过降低佣金标准来吸引客户而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份额。一些中小券商为争夺客源,不断压低佣金比例,少数券商甚至打出了“零佣金”的旗号。这些热衷于打价格战的中小券商大体上主要是刚刚增资扩股和网上交易和银证通有全国品牌的券商。3.非价格行为创新行为与经营多样化行为。目前中国证券公司业务逐渐多元化,证券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品种互相渗透成为金融创新的热点。证券公司通过改善产品质量、改变结构、创新业务等手段,可以使自己的产品与众不同。据统计,截止2013年底,券商融资融券业务额打3434.7亿元,这一数据在2012年底为895.16亿元,同比增长2.83倍,在短短几年内已成为券商的第三大盈利支柱业务。中国证券业的创新业务不断涌现,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这些创新业务在证券公司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将迅速增加。(三)中国证券业市场绩效分析市场绩效评价是指以经济活动目标为基准,对特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条件下市场运行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市场绩效评价基准指标有收益率,勒纳指数,托宾q值等。表49−年中国证券业资产、收入、利润变化单位/亿元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总资产2030019700157001720020800净资产4838.775663.596302.556943.367538.55营业收入2050.411911.021359.501294.711592.41净利润932.71775.57393.77329.30440.21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整理所得由表4可以看出中国证券业的绩效处于波动阶段,没有形成稳定的收益,2009年~2012年净利润从932.71亿元骤降至329.30亿元,连续四年下降,这是因为自2008年证监会放开营业部审批后,新设营业部逐步恢复,随后2009年,证监会出台新设营业部新规,放宽了设立营业部的资格条件。营业网点的激增,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佣金率的价格大战,使得2010年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开始大幅下降。归根结底是由于中国券商缺乏创新,行业差异化低的经营局面造成的。2013年,证券行业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为行业稳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营业收入,净利润相应有所增加。总体来看,我国证券业市场绩效水平低,未形成规模经济,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空间很大。二、结论及建议(一)结论通过对证券业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分析,可得如下结论:(1)中国证券业市场集中度属于低寡占型,尚未形成真正的规模经济,差异化程度较小,政策法律制度森严。(2)中国券商创新力不足,大多采用价格竞争战略,即通过佣金的价格战来吸引客户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3)中国证券业盈利能力不稳定,波动较大,总体市场绩效水平较低,需要各种良好制度,创新业务来开发其巨大的发展空间。(二)建议1.公司治理创新:应持续不断地提高我国证券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水平。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上市建立证券公司审计委员会,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信息披露水平2、组织创新:推进证券公司集团化和国际化,允许在证券公司组建和控股经纪、投行、咨询等子公司的基础上,构建证券控股公司,允许证券公司组建资产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参股和控股信托投资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3、业务创新:大力推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持续推进经纪业务鼓励证券公司推行集中交易和网上交易,解决证券公司在推行集中交易和网上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通讯、席位、税收等问题。同时,放开证券公司设立技术服务站的限制,允许经营管理规范的证券公司根据自身需要设立技术服务站。4、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大力推进证券市场的规范经营,为证券公司的业务扩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建立健全证券业风险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以自律组织为主的监管体系,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参考文献[1]李孟刚.产业经济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2]周晓媛,李娟.中国证券业的SCP范式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21):76-77[3]包瑞雪.基于SCP范式的中国证券业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4(16):97-98[4]马勇.证券产业进入与退出壁垒研究[D].山东大学,2007.[5]李洪尧.中国证券业发展与创新研究[D].吉林大学,2006.[6]高正平,杨克成.中国证券业的SCP分析及完善发展对策[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院报,2003,23,(08):31-35
本文标题:中国证券业SCP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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