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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促交房及索赔联系函开发商的名称(就是与你签购房合同的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是业主,年月日收到贵方催讨物业费的通知,感到很惊诧。年月日我与贵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年月日交房,但贵方违约迟迟不能交房,至贵方年月日通知交房时,我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等严重的质量问题,贵方承认严重质量问题并经数次整改均没有效果,因房屋的确存在质量问题,而且该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我作为业主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即使我接收了房屋也无法进行正常的装修、入住,那么这种情况下,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我来说,购买商品房的目的是为了居住使用,因此,如果我所购买的房屋不能入住使用,那么我的购房目的显然不能实现。我有权拒收房屋并可要求贵方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贵方意识到房屋质量问题的严重性,虽然数次称修好了,但每次大雨,房屋内及墙面的积水,反映严重房屋质量问题仍客观存在。在贵方修理房屋的前提下,我妥协了,于年月日收房,并要求贵方承担逾交房违约责行,对我长达数年不能使用房屋进行赔偿,并明确表示,贵方逾期交房期间的物业费我没有支付义务。贵方当时是承认事实并同意的。为此,正告贵方,及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特此书面催讨。通知人:年月日收到“催促交房及索赔联系函”签收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催促交房及索赔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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