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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一、推动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因一、现状,里面写做得成功的至少三点(不要写存在的问题);(一)、我国户籍制度的历史意义户籍制度是政府职能部门对所辖居民的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暂住人口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入登记、迁出登记、变更更正登记等),依法搜集、确认、提供住户居民的身份、住址、亲属关系等人口基本信息并进行管理的一项国家行政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治安和提供人口统计资料。狭义的户籍制度是指1958年盘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为核心的限制农村人口的流入城市的规定以及配套的具体措施。广义的户籍制度还要附加劳动就业制度、福利保障制度、医疗保健制度等辅助性措施,以及在接受教育、转业安置、子女落户等方面衍生的许多具体规定。(二)、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存在的弊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说,户籍制度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高成本、低效率。首先,市场经济的前提性条件之一就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中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将农村劳动力绝大部分限制在土地上,从而产生了工业化快于城市化的“欠城市化农村病”。现实当中最直接反映便是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中国城乡二元对立的户籍制度,阻塞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渠道。有数千万农村人口在城市打工,处于流动状态。然而,由于他们不具备城市永久居民身份,工作预期不稳定,其消费行为并没有城市化。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保障城市常住人口就业,许多城市都出台了地方性法规,限制外来人口就业种类,出现城市关门现象,抑制了劳动力和人才的自由流动。同时,户籍制度造成的身份差别,使得外来打工者群体缺乏基本的归属感和确定性。遏制了消费市场的进一步启动。大量涌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几乎不可能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机会及社会地位,这在相当程度上窒息了他们投身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户籍制度容易导致人口流动低效率和管理混乱。“迁移式”户口迁移理模式是现行高校户籍管理制度的主要管理模式,在大中专新生入学报到时,要求统一将户口迁入考入的学校,毕业时在统一转出,形成有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学校,再从学校回迁原先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迁移模式,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迁移项目繁多,审核流程复杂,加上数量多,流程长,而时间又非常短,造成效率低,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的现象。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要求“人户一致”,户口随着人走,人到哪个地区户口也必须在哪个地区,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人户分离”的现象大量存在。近年来,很多大学毕业后在找到理想的工作岗位,正式就业前,常常做些流动性比较大的,经常变动的工作,由于工作的不稳定,就造成户口无法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同时有不愿意把户口回迁到原户籍所在地,而是随身携带户口迁移证,甚至存在着户口迁移证损毁,丢失的现象,成为无户口人员。同时“预就业”现象,严重影响高校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这是因现行户籍管理模式的导致的间接不利影响和结果。户籍制度损害了社会公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凡是中国公民无论有没有身份证明都应当享受中国公民待遇。传统的城乡二元户籍分类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了。由于户籍制度的设计不合理,使城乡居民由于出生便与生俱有的不平等法律地位。农村人口长期的普遍受到城市人口的歧视和排挤。(三)、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有违宪法的公平原则。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是,现存的户籍制度有着深刻的歧视性内涵。它维持了一种社会不平等关系,把以农民为主体的一个庞大的人口群用户籍固定下来,并使他们事实上受到歧视。比如: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社会地位和福利的差异;大城市户口和中小城市户口之间也有诸如就业、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特别是在中国城镇中有大量的流动人员,因为户籍制度,他们并不能和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这实际上就是在违反宪法规定的公民平等的原则。这种制度的经济后果也极为消极。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国家的经济资源在城乡之间不能合理布局,并加速了中国总人口的迅速膨胀,使中国农村人地比例关系在短期内迅速恶化,产生了中国农村发展的一个死结。同时,它还阻碍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完善,使得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一种“短期”行为。二、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可行性二、问题,里面至少要分析和提出三个问题(单纯的写问题,不要写问题的原因,否则很容易跟对策混淆);(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要求与之配套的户籍制度自由流动劳动力是市场经济的前提性条件。作为“世界工厂”的当下中国,需要不断地把大量资本和大批工人源源不断地投入生产,这就要求了工人的流动性。尽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不断增加。但是,户籍制度的实质影响,使得中国的城乡人口迁移模式不同于其他很多国家城市化进程中的那种以永久性家庭迁移为主导的迁移模式,而多以临时性为主。快速发展的沿线城市城镇化进程,交通运输网的高速建设有助于实现中心城市与卫星城市的合理布局,发挥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高效运输体系统的发展显著地改善了中小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能够有效地吸引资本到中小城镇的发展实业,增强中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水平及吸引农民工在卫星城市落户。流动人口在城乡间的往返式流动,不仅带来了每年春运期间巨大的交通压力和移动成本,据统计,在2010年春节前后的40天时间里,全国有约25.14亿人次在进行东西南北大流动,2011年预计人口流通数量将达到28亿人次,如此巨大的人口流动给交通运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二)、居民身份证制度日趋健全和完善(1)存储信息量增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信息的存储和证件查询采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既可实现公安机关内部全国联网快速查询和识别身份,还具备了公安机关与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网络互查功能,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信息共享,可以有效提高政府部门依法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效率,同时也有利于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2)防伪性能提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用防伪膜和多项印刷防伪技术,其防伪性能较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显著提高。(3)制证周期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从过去的90天减少到了现在的60天。居民身份证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为今后整个户籍制度的改革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有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证管理系统,假身份证、假学历、偷漏税、骗贷、骗经济适用房、骗低保等情况将会基本消失;以用工单位、房主、宾馆方面为基本责任者,登记身份证并且定期报送有关部门或者通过网络即时报送,有关方面将能及时掌握人口流动的信息,公安部门可以迅速打击犯罪分子;政府还可通过免费发放生日礼物、节日礼物,赠送急救卡、医保卡,吸纳为工会会员、协会会员等人情化温馨服务的方式,鼓励外来人员进行身份证登记。(三)、推行现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对策改革户籍迁移制度。2002年以来广东、江苏、福建、浙江等14省区全面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以条件准入制渠道指标审批制,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重大改革措施。2010年6月7日,广东出台《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原则上农民工积分满60分便可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人可以随迁。其中积分指标包括学历、职业资格、缴纳社会保障费、参加社会服务、获得荣誉称号等。成都市从201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将正式实行,成都将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流动人口将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12个方面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权益。今后,持有《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在评选先进、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机动车驾驶执照申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法律援助、劳动就业、参与社区管理等8个方面享有与成都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除此之外,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参加科技发明、创新成果申报;按照规定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科技项目资助或者专利补助基金;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申请转为常住户口。2008年,深圳、慈溪、嘉兴、长春先后开始取消外来人口的暂住证,进而更换为居住证。2009年,太原、大连相继取消暂住证;2010年,广州、东莞、佛山、珠海宣布开始实行相同政策。这些城市中,广州、东莞、佛山、太原、珠海明确规定,外来人口持有居住证一定年限,且符合相关规定后,可在当地落户。其中规定时限最短的是太原,外来人口需持有居住证5年;时限最长的是深圳,需要10年。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户籍制度放开确实会城市产生管理压力,大量外来人口涌入造成公共资源的短缺以及城市环境、治安问题。而要改善这种情况,则要求城市政府加入投入,对城市各种基础设施加强建设。如重庆加大力度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帮扶力度,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逐步加大对小城镇、农村的财政补贴力度,大力发展小城镇、保护农业、提高农民受益、增强小城镇、农村对公民的吸引力。与此同时,国家对大城市也应征特别税,比如征收城市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增加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收入,以此作为发展小城镇、保护农业、提高农民受益的基础。因为城市属于全体公民,通过税收使全体公民共享城市资源,符合公平精神。这样,既可以使城乡之间、城镇之间的人口对等流动,也可分流大中城市的人口,为其良性发展创造好的环境。如韩国采取征收特别税的方法和信贷措施,加大中小城市的基础设施投入,成功地将工业活动和人口从大城市分流出来。印度20世纪60年代通过鼓励特大城市的卫星城市和大中城市的投资建设,创造就业机会,改善城市环境,吸引特大城市和乡村人口移民,新增人口2/3居住不到一百万人口的城市中,缓解了特大城市加尔各答、孟买人口压力。完善立法工作,加强法律保障力度。居民身份证制度关系到每一位公民切身利益,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国的居民身份证法律制度,是推进社会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的一项重要内容。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开始实施。其体现出两大特点:一是更加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方便公民办事。这次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公民也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二是进一步规范身份证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居民使用身份证的具体范围,规范了人民警察对居民身份证的查验,并进一步强化了对身份证管理方面的规定。如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和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等行为,均规定了处罚条款。同时,对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利用发放、查验身份证等工作便利收取当事人财务或其他好处的行为,以及违反规定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虚假信息或改变有关信息等行为,也作了处罚规定。三、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三、解决对策,针对问,一一解决的三个方案(一定注意跟上面提出的问题一一对应,没对应的不要写);(一)有利于城市的发展,有利于城市化率。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将有大量的、有条件的农民进入到城市生活,这样大的一个群体将会加快城市的各种建设,小到人们的吃饭、穿衣问题大到各种公共设施的建设,这样一来又进一步刺激了城市的发展。除此以外,根据资料城市人口的人均消费水平是农村人口的3倍,这对于正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我国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农民工进城,逐步改变生活习惯,可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中国经济在一片繁荣的统计数据下面蕴藏着本质性的结构失调——国内消费低迷、储蓄高企,从而导致投资过旺和外贸依赖。要予以根治,就必须提高国内消费,尤其是农民的消费。那就要尽快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中国的城市化道路之所以和人类历史上普遍的城市化道路相违背,根本原因就是改革开放以来基本上没有改变户籍制度。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尽管农村居民能够进城务工,却无法改变户口而变成城市居民。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更加明显,很多城市开始尝试户籍改革,如重庆户籍制度改革,打响了户籍制度改革第一枪。深圳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深圳落户。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2010年省政
本文标题:有关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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