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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六项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机电、运输、供应管理工作,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运转,保障物资供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集团公司有关物资供应、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以及上级有关法规规章,结合中强煤化有限公司管理现状,经研究决定,下发关于机电供应管理的六项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一:物资供应补充管理规定附件二:关于进一步明确机电运输管理责任的规定附件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附件四:辅助运输系统管理制度附件五:胶带运输系统管理制度附件六:供电系统管理制度附件七:井下电气系统失爆判别标准二〇一六年元月一日1附件一物资供应补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强煤化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物资供应管理,明确责任和程序,经研究决定,在保留43号文附件“供销部6项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程序和原则性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制定了《物资供应补充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职责1、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全面负责物资供应工作,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做好物质供应工作。2、各矿机电矿长分管物资供应业务,其他副矿长协助做好物资供应工作。3、各矿供应科应安排专人负责月度采购计划的汇总、申报、配合公司办理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招标结束后,各矿负责实施采购、签订合同、验货、入库、办理财务手续等工作。二、职责与物资采购计划流程1、支护材料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汇总,分管矿长签字后送交供应科。2、通防、安全监控、“六大系统”材料由通风科汇总,分管矿长签字后送交供应科。3、机电科负责汇总审核支护、通防、安全监控及“六大系统”以外的材料,同时根据年度维简计划和采掘接续计划,编制月度机电设备、电缆、大型材料月度需求计划,机电矿长签字后送交供应科。24、供应科汇总以上三个部门的材料计划,组织召开材料计划会议,材料计划会议由机电矿长主持,分管矿长、主要科室、各单位主管队长参加。5、供应科根据会议要求、对照年度物质采购计划修改完善月度采购计划,由机电矿长、矿长签字后报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6、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汇总各矿在月度物质采购计划,对照各矿年度计划,根据资源共享、节约成本、通用性、互换性的原则,对月度物质采购分类汇总,做出指导性建议,形成中强公司在月度采购计划,由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部等部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实施采购。三、物资采购要求1、总价值在叁拾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按照框架招标协议和公司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提交书面说明,当事人、机电矿长、矿长签字后,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审核备案:(1)对于只有独家生产或只有独家生产的产品才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在用设备、备品备件及材料性能优良,从安全性能、技术要求和使用维护方面必须指定厂家产品的项目。(2)只有两家以下供应商可供选择,或虽有三家以上供应商,但不能形成实质性竞争的情况,必须议价采购的项目。(3)由于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照正常采购流程、框架招标协议实施采购的项目。3、一般物资比质比价采购要求:3(1)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将组织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各矿供应部等有关部门,对已经注册的供应商目录重新考察调整。(2)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根据市场情况定期组织框架招标,对于使用量较大、一般常用物资逐步实施框架招标。(3)公司组织的招标和框架招标以外所有物资的采购,由机电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共同确定3家以上候选供应商,确定候选供应商的依据为:供应商目录、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使用效果和售后服务等情况,采购人员必须在候选供应商范围内比质比价,形成书面调研资料,机电矿长审核、矿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采购。(4)采购合同执行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四、招标公司组织的招标有2种方式,一是总价值在叁拾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二是对大宗常用材料组织框架招标。招标流程如下:1、各矿提出物资采购计划和技术要求,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负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函件,中强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3、每次参加招标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特殊情况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4、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由机电供应部制定,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随时调整评分标准。5、评标成员一般由矿方机电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矿供应科、财务科、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中强公司财务部等部门组成,评委成员数量一4般为5人或7人组成。6、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兼顾对投标人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二次报价方式,以第二次报价结果评分。原则上,综合得分第一名者为推荐中标人。特殊情况下,由主任评委提出理由,征得评委同意,推荐其他名次的供应商,但中标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报价最低值。7、一般情况下,以推荐中标人的二次报价为合同价。如果推荐中标人的二次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进一步下调价格,由主任评委找征得其他评委意见后,找推荐中标人进行价格谈判。8、主任评委与推荐中标人约谈达成一致意见后,报请公司领导研究,总经理签字后,确定中标人和合同价格。五、紧急采购1、月度物资采购计划根据月度生产计划、机电系统设备备品备件需求以及库存情况制定,要有预见性,考虑周全,尽量减少紧急采购计划。2、单批次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机电矿长、矿长签字后,报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审核,各矿负责采购。3、单批次10万元以上的(包括10万元)采购项目,机电矿长、矿长签字,报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各矿负责采购。4、紧急采购业务5项操作要求:(1)由于安全生产急需、特殊技术要求指定供应商的紧急采购项目,原则上三家以上比质比价,履行签订合同手续时,补齐比质比价调研资料和书面说明。(2)已经采购过的同种物资,紧急采购价格不得超过高于正常价格,特殊原因(厂家没有现货需要应急加工、采取特殊运输方式、有特殊安全5技术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除外,但必须有书面说明,书面说明要有机电矿长、矿长签字,中强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核。(3)未曾采购过的特殊物资,要通过上网搜索、质询、调研等方式比质比价,原则上三家以上比质比价,履行签订合同手续时,补齐比质比价调研资料和书面说明。(4)紧急采购的物资在框架招标协议范围的,按照框架招标协议实施采购。(5)必须现款采购、不符合正常付款方式的项目,应由财务科、机电矿长、矿长签字,报中强公司财务科备案。六、监督与考核1、中强公司财务部及各矿财务科,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采购价格的监督审核,监督检查物资供应部门是否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制度进行采购。2、采购部门所提供的比价表中价格应当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报价单资料必须完备,并且能够追溯,对主要报价信息随合同送审。3、询价应针对招标、比质比价原始资料所列供应商进行询价,向其他供应商询价,只作为参考或建议,不能作为询比价依据。询价应在技术要求、数量及付款条件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应综合考虑市场变化情况、采购背景、特殊技术要求等多种因素。4、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采购项目,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应对采购相关情况和价格差异做出解释。5、价格监督争议仲裁:在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和财务部询价对价格差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向中强公司总经理提请仲裁。66、各矿务必于下月6日前,将本月度采购计划和上个月度采购总结,报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迟报一天罚机电矿长100元,罚供应科长200元。7、凡列入框架招标范围的物资,必须按照名次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特殊情况,提交书面说明。8、严禁个人擅自选择候选供应商、擅自确定实施采购的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否则,按违规行为分析处理。9、物资采购过程中,杜绝个人行为,杜绝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实施采购、签订合同。否则,调离工作岗位,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约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7附件二关于进一步明确机电运输管理责任的规定为了规范机电运输管理秩序,提高调度指挥效率,减少机电运输影响生产时间,结合目前机电管理协调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强化机电管理责任的通知》,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领导责任1、中强公司机电供应部是中强公司机电运输和物资供应业务的主管部门,对总经理负责。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做好机电运输和物资供应工作。2、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物资供应、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相关业务的管理,分管机电科、供应科、机电队、皮带队、运输队和地面维修车间。3、其他分管副矿长,必须掌握分管单位机电设备、备品备件和材料使用情况和需求计划,对分管单位的设备管理维护、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物资回收复用及机电队伍建设负领导责任。4、各单位责任范围内发生的机电运输影响生产的事故,应首先通知分管矿长,分管矿长有权调度机电科、机电服务单位维修工协助处理应急生产问题。影响生产2个小时以上的事故和系统性机电运输事故,应通知机电矿长。5、各单位责任范围内发生的机电运输事故,分管矿长负领导责任。机电运输系统性事故机电矿长负领导和业务管理责任。6、机电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提供服务意识,一切以保证生产系统安全运转为前提,其他专业领导要与机电专业领导多沟通,及时协8调解决制约生产的问题。二、有关业务科室及机电辅助单位的责任1、机电科、供应科、机电辅助单位按照业务范围、权限和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正常业务范围、权限和工作程序的情况下,其他副矿长和调度室有权直接安排工作。有关单位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命令,否则,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2、涉及到机电运输系统性问题、不符合正常业务流程的工作、计划外采购、机电辅助区队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其他分管矿长及时与机电矿长沟通,由机电矿长协调解决。3、调度室负责各区队影响生产时间统计,按照公司文件规定组织分析影响生产事故。4、调度室负责生产系统责任范围的界定和协调,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应急问题,调度指挥人员有权安排机电服务单位协助处理,对不服从者罚款200元。5、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供应科以及机电辅助区队,必须提升为生产一线的服务意识,以“满足安全生产需求、不影响生产系统运行”为行为准则。遇有生产系统机电运输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排除、抢险,严禁讲条件、推诿扯皮。三、各采、掘、扩等直接生产系统单位的责任1、各单位至少配备4名以上电气维修工,3名以上机械维修工,必须设置业务熟练的机电队长。2、机电科和劳资科,负责审核各施工单位机电队伍人员的资质和业务能力,对于不合格的建议辞退。对于没有按照规定配备机电人员者,扣除相应缺少人员的工资。93、各采、掘、扩、探等生产系统单位责任范围内的的机电运输故障,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需要机电服务单位协助处理时,由调度室安排并做好记录,按照责任单位人均工资的2倍转移到机电服务单位。以后逐步实行机电服务市场化管理,施工单位与机电服务单位商谈服务费用。4、每个生产班必须安排跟班电工,必须按照规定对机电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实行包机管理制度。每一项不符合要求,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5、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维护的原则,各施工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机电设备、供电、管路、运输系统的管理维护,机电辅助区队负责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公用部分的管理维护。当发生安全事故、影响生产系统的事故时,无论属于哪个单位的责任范围,副总以上领导和调度室有权安排所有单位的电工、机械维修工协助处理。对不服从调度命令者,罚单位300元~500元,罚责任人200元。6、严禁掩盖内部问题,向其他单位、机电运输系统推卸责任,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2000元,罚责任人200元~500元,罚分管领导100元~300元。7、能够正常协调解决的问题,在生产调度会议之前应及时协调解决,以提高会议效率。有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严禁不服从调度命令、无理取闹、反映不利于安全生产的问题,否则,罚款200元。10附件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盘活固定资产,保障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标准》和上级有关政策正常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第二条在本公司范围内从事设备购置、维护、检修、租赁、调剂、调拨、改造、更
本文标题:机电供应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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