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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知道汇编第一部分综合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设备管理,实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使设备设施能够按照程序有序进行,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系统长周期、安全、稳定、效益运行,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树立由于过失导致“系统波动是大错,减产是大过、停车放不过”的理念,坚持抓好“无因预先考虑不周,安排不到造成系统波动;无因操作不准,执行不透造成系统波动;无因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特别是现场工作不到位,包括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系统波动;公司各主管部门无因服务不到位而造成系统波动;无因联系、协调、指挥不当而造成系统波动”。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管理工作,为公司生产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兖矿国泰化工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全部生产设备,包括电气、仪表、机械修理、起重运输设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的管理。国泰化工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应当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以保证设备管理的技术性、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以设备零事故管理为总目标的设备创优管理思想指导下,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以全员参加的生产维修为基础,以点检定修制为中心,以状态检测为手段的设备预知维修模式,对运转设备根据运行状况检测适时合理地编制检修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设备进行恢复性检修。开展以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点的设备管理,以保证设备管理的技术性、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为目标,实现重点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全部设备完全好率在90%以上,全公司静点泄漏在0.5‰以下,动点泄漏率在2‰以下,按照《设备设施管理程序》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管理的各项要求,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和三体系文件要求。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操作、科学检修、适时改造更新,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达到设备寿命周期最经济、综合效能提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设备检修工作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协作,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维修人员力量,使设备检修与维护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属国家所有,是公司生产的物质基础,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护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列为固定资产:1.1属于整体之一部分,不能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而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该整体应列为固定资产。1.2单台电动机容量为7.5千瓦及以上的应列为固定资产。1.3房屋,建筑物、生产过程中主要生产设备应列为固定资产。1.4管道、线路应列为固定资产。2.由基本建设投资,贷款或公司自筹资金新建、扩建、购置的以及经上级批准有偿调入或无偿调入的资产,在交工验收后,均需按实际发生的投资费用和安装的台套数,由计划财务审计部组织,机电部分类逐项录入设备管理系统。3.计划财务审计部、机电部和固定资产所在部门必须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认真处理。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技术能力,使用年限,折旧率,大修理次数以及余额进行查定。计划财务审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4.固定资产的管理:机电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计划财务审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和维护工作。5.改建、扩建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封存的固定资产、连续停用1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包括大修理和季节性停工)需检修后封存;由于社会技术进步必须由先进设备替换的落后设备,以及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予淘汰的设备,由机电部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予以报废。6.固定资产调拨必须按国家文件规定办理。公司内部转移,由调入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调出部门主管同意,机电部批准,对设备管理系统进行重新调整并做好相应的备注,并报计划财务审计部转帐。固定资产调拨给外单位。实行有偿调拨,调拨给外单位需经双方及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帐迁移手续。7.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机电部、计划财务审计部共同组织有关人员鉴定,提出意见,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废,然后进行帐务处理。8.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在保证检修质量前提下,应历行节约,结合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经改造和更新后的固定资产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9.更新、挖潜、改造后拆除的闲置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及时转帐,退库,妥善保管,机电部汇总上报,及时办理外调手续。10.固定资产的出租,由租入单位提出,机电部办理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租,出租后的固定资产由计划财务审计部定期向租入单位收取租金,租期满后需继续租用的,必须重新办理租借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11.固定资产自租入之日起的维护、保养、检修、检测等各项工作,由租入单位负责。12.各项施工记录、交工文件及各种原始记录应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各签章栏内应及时盖上各负责人印记,盖印人员对自已签章文件负责。13.对安装不合格设备不予验收,安装单位应无条件按规程返工,其损失由安装单位自负。14.安装单位应将交工验收文件装订成册,列出明细一式三份,其中二份交使用单位,一份资料室保管。15.经机电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签署竣工证书后,方可投产使用。第三章关于做好维修组织工作的管理规定为保障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进一步做好生产维修及组织工作,合理有效利用公司内部和外部维修力量,特制定本规定。1.工作程序1.1计划检修应在检修前一天由车间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经机电部分管人员签字批准确定维修单位后,车间人员直接交维修单位。1.2每天上午8:20前由车间设备技术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经机电部分管人员签字批准确定维修单位后,车间人员直接交维修单位组织检修。1.3临时发生的检修项目可随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经机电部分管人员签字批准确定维修单位后,车间人员直接交维修单位。1.4确属抢修项目可通过电话进行联系,安排检修工作的同时,车间按上述规定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1.5《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车间存查,一份交维修单位(每周集一次交设备所在车间,由设备所在车间每月集中交机电部),一份交机电部设备科。1.6除计划检修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安排检修外,每天或临时安排的检修项目,维修单位在接到《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后,必须在10分钟内达到指定地点,如需工、器具准备也应在进最短的时间内到达,30分钟内必须进行检修作业(工艺处理影响除外)。1.7各维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修任务。1.8各维修单位施工完毕应经所在车间验收合格后,分管人员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开检修现场。1.9检修项目未结束,应根据车间要求进行加班,维修单位检修人员应绝对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检修。2.细则2.1维修人员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应服从所在车间的安排,听从指挥,所在车间应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工艺处理完善。2.2三化建每天晚上应留不低于5人的值班人员,根据检修、抢修需要随时进行增加;其他维修单位应根据要求安排人员值班。2.3检修任务未完工,原则上不得自行停止作业,如车间技术人员同意方可停止施工;检修任务完成后,车间技术人员应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认可检修质量。维修单位应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妥善保存,每周由车间负责向维修单位进行收集,最终由设备所在车间统一交机电部。2.4维修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检修、登高作业、进入设备内施工、实施焊接作业等必须办理相应的工作票证,否则视为无证作业。2.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修理,必须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从业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持证上岗。2.6如检修现场遇有大风应停止高空等危险作业;现场如果出现严重泄漏,检修人员应迅速撤离危险场所,待险情消除后经现场人员同意方可进入检修现场继续施工。2.7检修中如将设备、管道等损坏应及时将情况向车间有关人员反映,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扩大;如发现事故隐患也应及时向车间有关人员及时反映,将根据情况给予奖罚。2.8各维修单位在没有接到《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前有权拒绝施工。3.考核3.1各维修单位每天早、中应坚持点名考勤,机电部设备科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中如发现维修单位有弄虚作假现象将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实际出勤人数少于考勤人数,每少一人次将对维修单位进行不少7倍的罚款。3.2各维修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维修人员上岗期间不得从事与维修无关的事宜(有关领导安排除外),发现一次按缺勤处理,并按前款规定给予相关维修单位7倍处罚。3.3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必须严格按国泰公司有关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否则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使用工器具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维护,否则按规定进行处罚。3.4各维修单位必须听从安排,否则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维修人员进入现场检修,必须严格遵守国泰公司相关规定,服从现场人员指挥,否则将给予维修单位100~500元处罚。3.5按规定夜间值班或临时要求值班而未安排值班,将对维修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3.6施工人员未经允许私自停工,造成检修无法进行,将对所在维修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3.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如对设备、管道、阀门等造损坏,必须尽快恢复,并根据损坏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如施工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消除也将视情况给予奖励。4.本规定解释权属兖矿国泰化工有限公司机电部。第四章科学文明检修制度1.检修的原则1.1设备检修要贯彻“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的原则。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来恢复、改善其设备性能,达到设备高效率、长周期、安全运行。1.2检修必须做到安全、文明、优质、高效、节约,使其达到最好的技术经济效果。2.检修应做到职责分明,制定细致的检修方案和验收标准。3.检修准备3.1检修前必须落实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施工项目、落实配件材料、落实人力、落实工器具、落实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工期。3.2检修前必须由车间、班组及具体施工人员做好各项交底工作,项目任务工期及工序衔接交底、施工图纸交底、质量标准交底、设备及备件材料交底。4.检修现场管理4.1主要设备应有项目进度表或检修进度网络图;4.2严格按照检修技术规程中的质量标准,认真抓好检修质量,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备品配件、紧固件、各类阀、材料等,凡是未经变更审批手续的,不得使用。检修完的设备、管道等都要达完好标准。在施工中要严格质量检查,做好自查、互查和专业质量检查工作。4.3在检修中要实行科学文明检修,注意环境保护。设备的零部件要垫好,清洗油污、污泥,拆下的保温层,卸下的设备管道要直接装车运走或放在合适的地方,做到不落地;润滑油、脂、洗过的机件、拆开的精密设备要盖好,做到不见天;设备的零部件、材料、工机具都要分别摆放整齐。4.4正确使用检修工具,实行专业化,严禁不合理的撬、打、铲、咬、割。合理使用各种测量检查仪器。4.5检修中不得随地清倒各类油污和清洗用过的废油、垃圾。4.6在检修中必须保护好防腐层、保温、门窗玻璃、地坪、马路、树木、建(构)筑物等,严禁乱打、乱压、乱开孔和额外增加负荷。4.7检修现场要做到当班施工当班清,交工验收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5.检修安全工作5.1检修前必须办理《安全检修工作票》、《电气检修工作票》、《动火证》、《动土证》等,要求手续齐全、准确,否则检修人员拒绝检修。5.2检修前安全措施必须落实,检修中要严格执行各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6.竣工验收6.1检修项目和内容不完不验收;6.2检修质量不达到标准不验收;6.3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准确、不整洁,没有完备的签字手续不验收;6.4检修后现场卫生不彻底不验收;6.
本文标题: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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