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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IMASHANGHAIMANAGEMENTSYSTEMISO14001&OHSAS18001文件标题:文件号.:页码:1/2职业健康管理规定WI-EHS-12准备者:审批者:修订号:生效日期:陈兴望杨晓武062013-04-1211.0目的对生产过程中可能(或潜在)对员工造成身心伤害的有毒有害因素加以有效的控制,降低或杜绝因有毒有害因素所引起的职业病。2.0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岗位和人员及设施。3.0职责3.1EHS部负责对职业职康的预防、控制、监测,负责日常检查,行使监督职责。3.2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接触有毒有害的岗位负有日常监护之责,并应对员工加强教育,给予他们适当的培训,协助人事部进行岗中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3.3人事部应做好员工上岗前、岗中、离岗时的健康检查,针对需复查人员和特殊岗位的作业人员应做好特殊防护要求,新上岗人员应提前做好职业危害的告知。3.4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应了解本岗位的有害因素,并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3.5设备/维修部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措施,通过工程技术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人员的危害。4.0定义4.1有毒有害因素:能引起职业病的有毒有害物质、设备和现象。4.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5.0程序:5.1.职业健康检查5.1.1所有新进公司的员工都必须进行就业前的健康检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必需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5.1.2职业健康检查由人事部安排在上岗前进行,未取得健康检查合格的报告及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其入职上岗。5.1.3凡是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岗位的员工,每年由公司人事部安排进行岗中职业病检查。5.1.4作业人员有转岗情况的也必须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岗前健康检查。5.1.5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人员离岗前由人事部安排进行离职前的职业病体检,在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5.2职业危害告知人事部应在员工面试过程中告知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职业危害因素,并在劳动合同中对员工进行告知。5.3职业病的确认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为准,并由公司人事部有关手续。并在二周内向所在地区卫生监督所和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职业病的发病情况。5.4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公司人事部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办理。5.5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SOFIMASHANGHAIMANAGEMENTSYSTEMISO14001&OHSAS18001文件标题:文件号.:页码:2/2职业健康管理规定WI-EHS-12准备者:审批者:修订号:生效日期:陈兴望杨晓武062013-04-1225.5.1健康检查的相关记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保管。5.5.2每年一次由EHS部与有资质的单位联系,对车间的噪音,有害气体、粉尘进行测量,以监视有害因素,从而达到控制有害因素、保护员工的目的。5.5.3监测的记录由EHS部负责保管。5.5.4凡在监测中发现有害因素超过标准,EHS部应及时报告EHS代表,EHS代表根据各部门职责,责令其限期整改。5.5.5设备/维修部门应针对现场有职业危害的岗位、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特别是通风、除尘、降噪、减震措施失效时必需尽快修复,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危害。5.5.6现场部门应做好职业危害岗位人员PPE的佩戴要求,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作业人员有效佩戴PPE。5.5.7扩改建项目及有新工艺变更时必需先进行职业健康危害的设计评估,以减少职业危害造成的影响;扩改建项目及有新工艺变更项目验收时必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以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健康。5.6PPE劳防用品的管理参照《劳防用品管理办法》6.0相关文件无7.0相关记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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