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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中小学全面推开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政发〔2018〕30号)精神,落实《##市关于开展“三评三改三处理”干部作风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17〕34号)的要求,现就全面推开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在全面总结2018年全市小学“县管校聘”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消超编、调结构、激活力”的目标,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盘活教师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激情。二、实施范围及时间1.实施范围:全市公办中小学,新成立的学校及电大##学院、市教师教育学院、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市职教中心、市少体校、全市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2.实施时间:2019年6月起。三、工作内容(一)核定编制2019年全市教师编制总数保持不变。市教育局组织对学校在校生预测情况进行调研,根据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2-统筹考虑学校类别、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在核定的全市教职工编制总数内,科学核定学校事业编制,并报市编办备案。(二)核定岗位市人社局根据教育系统编制总量核定教育系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总量。市教育局在市人社局核定的岗位等级总量内按照编制数将岗位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同时,市教育局从核定的全系统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总量内划出一定比例,设置部分中、高级统筹岗位。(三)组织竞聘竞聘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四、竞聘对象、基本条件、竞聘模式及程序(一)竞聘对象实施范围内学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二)竞聘对象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3.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三)竞聘模式竞聘工作按首轮跨校竞聘、校内竞聘、二轮跨校竞聘和组织调剂四类竞聘模式开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3-(四)全市各学校竞聘程序第一步:##市教育系统编制工作委员会核准各校编制,并公布各校的编制数、跨校竞聘指导数。(具体时间安排见《##市2019年“县管校聘”流程图》)第二步:学校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核定工作岗位,同时公布工作岗位数、跨校竞聘的学科及人数、所缺的工作岗位数。1.各学校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工作小组(校长不担任竞聘小组组长,由一名副校长任组长)。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行政提名、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视学校规模一般可设5—11人,名单在校内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备案。2.学校制定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下一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在核定编制范围内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工作岗位,明确每一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公示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实施。3.缺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8%,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农村学校参加跨校竞聘(包括进城考等)的教师数控制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数的3%。超编学校本学年聘用数不得超过局下达的本学年的核定数(见附表),即义务教育学校要足额完成跨校竞聘指导数,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不具体下达跨校竞聘指导数。-4-学校竞聘方案中可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目。如愿意当班主任的教师可优先聘任。近3年内退休人员(2019年适用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包括援疆、援藏、援青)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及请长期病假的教师、责任督学、经市教育局同意借用的人员原则上在原校直接续聘。第三步:各学校根据下达的跨校竞聘指导数和学校学科富余情况,鼓励引导教师参加首轮跨校竞聘。市教育局统一举行进城竞聘。跨校竞聘的教师及学科均要符合2019年流动与聘任文件要求。首轮跨校竞聘中,集团化总校竞聘到集团化校区的普通教师,三年后可回总校参与竞聘;集团化总校竞聘到集团化校区的名优骨干教师,三年后可直接回总校续聘。首轮跨校竞聘中,太平街道范围内学校教师竞聘到其它街道学校,三年后若太平街道范围内学校有空缺工作岗位,允许其回太平街道范围内学校参与竞聘。首轮跨校竞聘中,街道学校竞聘到农村学校的普通教师,三年后不需要通过进城考,即可回街道范围内学校参与竞聘(横峰、城北街道的回横峰、城北街道学校);街道学校的名优骨干教师,鼓励竞聘到有空余中高级岗位的农村学校,职称评定后满三年,直接回原校续聘。五大镇中心学校跨校竞聘到其它农村学校的教师参照以上-5-规定执行。以上资格享受均建立在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基础上。首轮跨校竞聘应优先考虑以下因素:1.优先考虑本校学科情况,凡是富余的学科,一定要交流出去;紧缺学科不得交流。“调结构”(即学校学科结构合理调整)情况列入当年“县管校聘”考核。2.优先考虑集团内交流。集团校区学科不需要的,可以考虑流动到其它区域。集团内交流工作按《##市教育集团教师交流指导意见(试行)》(##教人〔2017〕108号)执行,多法人的教育集团内教师交流指标可视情调整。各校要统筹规划好师资使用,要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创建的需要,让骨干教师真正流动起来,激发他们的活力。第四步:学校组织校内竞聘。通过首轮跨校竞聘没有完成跨校竞聘指标的学校,根据学科富余情况,在学校内组织竞聘,产生二轮跨校竞聘人员;已完成跨校竞聘指标的学校,也要在学校根据既定的竞聘方案组织竞聘。竞聘工作小组依据方案对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择优聘任。竞聘方式由各校根据竞聘工作方案自行确定。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全程公开,坚持全程留痕留影。学校要建立教师警示约谈制度。各校在竞聘的基础上,教师数(教师实有数,下同)100人以下的学校,末位1名;100人以上的学校,末位2—3名教师纳入警示约谈对象。校长与警示约谈对象谈话,要做好警示约谈记录,警示约谈对象要在记录本-6-上签字确认,同时要写出书面整改材料,名单要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警示约谈后愿意立即改正、工作态度有改观的,学校可以续聘;警示约谈后认识不到位且工作态度没有改观的,要跨校自行寻聘。凡当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因师德等问题被查处的教师、连续两年校内竞聘列入警示约谈的对象直接进入二轮跨校竞聘。列入二轮跨校竞聘的人员,三年后原则上不得直接回原校参与竞聘。因违规补课行为被处理的人员交流从《##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教〔2019〕67号)。进入二轮跨校竞聘的街道学校教师,只能在非街道学校寻聘;五大中心镇学校教师,只能在非中心镇学校寻聘;石塘、滨海、坞根区域的教师原则上只能在上述区域内寻聘或由组织调剂。各校校内竞聘、警示约谈开展情况列入“县管校聘”考核,各校要建立好各类台帐。第五步:组织调剂。学校要关心进入二轮跨校竞聘的教师,积极帮助其寻聘,进行组织调剂。经过学校调剂仍未上岗的,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其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第六步:办理手续。所有跨校竞聘人员到新学校后,原岗位等级本轮(指第三轮岗位设置时间内、2019年下半年开始的第四轮岗位设置在新学校参与岗位竞争)保持不变(进城竞聘人员的岗位等级按2019年进城竞聘文件执行)。各类受聘人员在聘-7-用学校公布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五)有关人员1.关于教辅、工勤技能人员。教辅、工勤技能人员是指在学校各处室工作的非中层行政教职员工(包括处室一般工作人员、实验、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后勤保障服务等)。从事教辅、工勤工作为主(不在一线上课或虽上课但课时不足规定课时量一半)的教师不再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财务人员按照学校需求或规定兼课的除外)。2.关于孕期哺乳期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指定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其上级医院,下同)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哺乳期为12个月,指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计满12个月。3.关于请长期病假人员指因病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请假期的人员。4.关于待岗人员。对通过竞聘未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的人员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安排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人员原则上在上期聘用学校跟岗学习,待岗期间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8-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和农村特岗津贴,不享受年终考核奖。对于不合格的待岗人员,实行教师退出机制。五、保障政策和措施(一)健全流动激励政策街道学校教师跨校竞聘到农村学校的,享受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引导名优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凡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拟评审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有三年及以上的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街道义务教育教师,在评聘一级教师职称时,也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满1年的经历;从2020年开始,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的街道义务教育教师在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应具备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2014年7月31日后新招聘(含引进)的教师在同一所公办学校连续任教满六年的必须进行交流。(二)严格执行工作量标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的通知》(##教人〔2018〕59号),中小学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均需承担足量的教学任务。学校必须给每一位教职工安排足额工作量;教职工必须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学校在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分配、年终考核奖分配中均要突出工作量要素。-9-(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学校要结合实际,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学校不同岗位(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适当拉开和体现学校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向教学一线倾斜。学校中层职数配备应符合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四)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于通过竞聘未上岗且不服从学校和市教育局统筹调剂的人员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安排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对于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到新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待岗培训时间满12个月仍未聘等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或违法乱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等。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县管校聘”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加强对本校“县管校聘”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10-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县管校聘”工作顺利推进。(二)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努力营造促进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三)严明纪律,平稳推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管校聘”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市教育局。附件:1.2019年##市学校“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情况表2.2019年##市学校“县管校聘”首轮跨校竞聘情况一览表3.2019年##市学校“县管校聘”二轮跨校竞聘名单4.警示约谈记录表-11-5.##市教职工“县管校聘”岗位竞聘申请表6.2019年##市中小学“县管
本文标题: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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