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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某某建材化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1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及时、真实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第三条及时、规范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第二章信息披露的范围第四条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形式发布。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公告。第五条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信息披露规范问答、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有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2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第六条临时公告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公告,重大交易事项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临时公告的内容和格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说明有关事项的真实情况,不得含有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第七条本制度“第六条”所述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规定的下列重大事项:(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债务重组。(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交易。第八条本制度“第六条”所述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规定的下列重大事项: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3(一)公司申请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得到中国证监会提出相应了审核意见。(二)业绩预告。(三)定期报告差错或不实陈述的更正。(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事项。(五)重大诉讼和仲裁。(六)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的情形:1.遭受重大损失。2.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5.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法院依法撤销。6.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7.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8.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9.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10.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1.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12.董事长或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413.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七)生产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等)。(八)订立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九)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十一)公司承诺事项和股东承诺事项。(十二)董事长、经理、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出辞职或者发生变动。(十三)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或者拟发生变更。(十四)法院裁定禁止公司大股东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十五)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第九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的规定披露下列重大事项,应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公告:(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三)盈利预测修正。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5(四)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五)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六)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七)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或其他再融资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八)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九)公司涉及股份变动的减资、合并、分立方案。(十)其他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第十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披露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及构成。(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及评价。(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评价,包括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及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事项的意见。(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情况。(五)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及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六)改进公司治理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大的股东以及一致行动时可以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6第十二条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引起股份变动的重要事项。当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减持或质押公司股份,或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应及时、准确地向全体股东披露有关信息。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关注公共传媒(包括主要网站)关于本公司的报道,以及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在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其它重要影响时,公司知悉后应立即对该消息作出公开澄清。第十四条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判断标准和披露标准予以披露。没有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没有具体规定,但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披露。第十五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一)拟披露的信息尚未泄漏。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7(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暂缓披露申请未获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暂缓披露的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第十六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第十七条公司除按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还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第十八条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和其他重大事项,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的,视同本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第十九条公司临时公告涉及的重大事项,存在后续事项的,公司应视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第二十条公司对有关信息能否对外披露、是否需要及时对外披露、如何披露等事项存在疑问时,应及时与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沟通。第三章信息披露的行为准则第二十一条公司及董事会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8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一般是指: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在召开董事会审核前,仅限于负责提供和编制信息的工作人员、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知情;董事会开会审核后,仅限于董事或列席董事会的监事知情;需召开其他会议审核的,仅限于相关出席人员知情。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保证在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上披露的文件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的内容完全一致。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董事应当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前述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司存在或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应当遵循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9(一)该事项尚未披露前,董事和有关当事人应当确保有关信息绝对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1.该重大事项信息难以保密;2.该重大事项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3.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与该重大事项有关。(二)公司就该重大事项与有关当事人一旦签署意向书或协议,无论意向书或协议是否附加条件或附加期限,公司应当立即予以披露。上述协议发生重大变更、中止或者解除、终止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说明协议变更、中止或者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三)该重大事项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或者已披露的重大事件被有关部门否决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四)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五)该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标志性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将公司承诺事项和股东承诺事项单独摘出送交易所备案,并在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司未履行承诺的,董事会应及时详细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应承担的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10法律责任。股东未履行承诺的,董事会应及时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所采取的措施。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在披露前不对外泄漏相关信息。公司需要了解相关情况时,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当予以协助。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管理第二十八条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信息披露事宜的协调组织和保密工作,并代表董事会办理公司的对外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处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按董事会授权的范围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对外披露信息,需经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进行事先审核的,按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处理。第二十九条凡是与本制度第二章所述信息披露的范围相关的信息,均纳入信息管理范围,按照主动报告与积极收集相结合的原则归集。公司董事、监事和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负责人,为信息提供的第一责任人,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及时向董此资料来自东莞台商信息网,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11事会秘书报告或征询意见,以决定是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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