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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2、经济处罚为罚款。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14)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15)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2、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口头警告处分的,给以书面警告处分,书面警告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罚款。(1)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或外出,擅离职守。(2)非工作原因于工作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扰乱工作秩序。(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或不服从主管的指派。(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1)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2)对待客户,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作风恶劣,引起客户不满,影响公司业务和信誉并查证属实的。(3)人为制造矛盾、无中生有、造谣传话、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4)未履行请假手续休假、无故缺席会议且造成不良影响的。(5)以不正当方式从外部获取病假证明且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含2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元(含2000元)以下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8)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的。(9)擅自将本人工资泄漏给他人,在同事中相互打听、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10)在公司内部泄漏有关的公司机密。(公司机密的范围参照《**集团保密管理制度》)(11)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3、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3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书面警告处分的,给以该员工留司察看3个月的处分,留司察看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并处月薪降一职等的处分。(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任务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2)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经查证属实的。(3)在办公场所大吵大闹或聚众闹事或对他人侮辱、辱骂,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4)造谣惑众、破坏团结、无理取闹、殴打同事、聚众煽动闹事,扰乱工作秩序的。(5)对下属、同事、上级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的。(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含10000元)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10000元(含10000元)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8)在工作场所、办公地点、公司提供的宿舍聚众赌博的,或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的。(9)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4、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4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年度内(第1次书面警告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累计给以3次书面警告处分的或留司察看期间有任何违纪行为的,给以辞退处理,并在全公司通报。其中违反以下第4、6、7、8、9、10、15、18项的可以给以开除处分,并通报全集团。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索;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未经公司许可,以公司名义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或工作时间内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或公司销售场所买卖私人物品的。(3)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的。(4)对下级、同事、主管实施恐吓、威胁、诽谤、暴力侵害或其他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或个人名誉、隐私的。(5)各级主管负责人纵容员工违纪行为、瞒报虚报违纪事实或伙同员工篡改违纪事实,造成不良影响的。(6)故意或严重过失散布言论或实施行为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7)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或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8)营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据为己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9)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0)伪造或编造或盗用公司印鉴资信等,严重损害公司权益的。(11)擅自复制、篡改或删除公司电脑有用资料信息的。(12)借职务之便向商业竞争对手或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公司机密或提供信息、情报、利益的。(1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14)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15)盗窃公司物品或私人财物的。(16)培训、转正考试作弊及为作弊提供方便的。(1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关机关处罚的。(18)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5、员工有以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员工迟到、早退及旷工的特殊规定:1、迟到、早退、旷工按《员工手册》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2、员工迟到、早退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到岗或离岗1小时以内视为迟到或早退。)(1)当月无故首次迟到或早退罚款200元。(2)当月无故第2次迟到或早退罚款400元。(3)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4)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4次以上(含4次)予以留司察看两个月同时扣除全部绩效奖金50%的处理,留司察看期间仍迟到或早退的予以辞退处理,同时通报全公司。3、员工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岗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未到岗4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1)当月无故旷工半天罚款400元。(2)当月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3)当月无故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4)当月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辞退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同时通报全公司。4、从事不定时、特殊工时岗位的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岗位作息要求;遇特殊原因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5、工作地点不固定或经常往来于不同项目的员工,不能在岗或外出时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六、违纪处分的其他特殊规定:1、员工违纪的,如认识问题深刻、态度良好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轻处理;如认识问题不清、态度恶劣并阻挠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重处理。2、管理人员年度被给以留司察看同时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的,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重新考核定岗。七、违纪处分的审批流程处罚方式审批程序裁定部门相关记录存档部门口头警告,200元以下罚款部门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行政助理记录部门内书面警告,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部门经理填写《违纪处理建议书》-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审核后填写《处理决定》—体系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发人力资源/综合管理《违纪处理建议书》、《处理决定》部门内、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文留司察看3个月,察看期间月薪降一职等部门经理填写《违纪处理建议书》-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审核后填写《处理决定》—体系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发文人力资源/综合管理《违纪处理建议书》、《处理决定》部门内、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辞退部门经理填写《违纪处理建议书》-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审核后填写《处理决定》—体系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发文人力资源/综合管理《违纪处理建议书》、《处理决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部门内、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集团人力资源备案开除部门填写《违纪处理建议书》-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审核后填写《处理决定》—体系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复核—集团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发文人力资源/综合管理《违纪处理建议书》、《处理决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部门内、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集团人力资源备案1、对于违纪员工处理的唯一出口部门为集团人力资源部、各二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对于员工实施口头警告的除外。2、禁止超出本规定对员工进行处罚、禁止越级处罚。3、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应当将所有处分决定向违纪员工进行宣读,将宣读情况进行记录后并需违纪员工签字确认。若找不到该违纪员工或者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按照该员工所留存通讯地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发相关文书。文书寄发日视为向该员工宣读日。4、薪处罚的员工如果降为试用级薪等,留司察看期满后,经审批同意,薪资等级从审批之下月按照正式员工执行。2、凡集团、各二级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层级给以辞退、开除处分的或总经理助理(含)以上层级人员的违纪的,须经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填写《处理决定》—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审批—集团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发文。3、受到违纪处分的员工需将罚款直接交给所属部门行政助理,由行政助理将罚款转交到所属公司财务部,并出据收款收据交本人、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三方留存。八、违纪处分的撤销:1、口头警告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2、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自批准之日起1年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九、违纪处分员工的申诉程序1、为确保违纪行为处理的公正性,违纪员工有权就违纪处分结果向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诉。2、申诉时间为员工知悉或应当知悉该违纪处理决定的10日内。3、如申诉面谈后仍不满意,由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联合复议,就员工申诉作出最终裁定,并将裁定结果存入本人内部档案。
本文标题:某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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