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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大園鄉菓林國小財產及物品管理辦法壹、本辦法依據事務管理手冊(90年9月行政院秘書處編印)擬定。貳、財產及物品定義一、財產:指一萬元以上買入之物品。二、物品區分:〈1〉消耗性物品:指使用後喪失其原有效能或使用價值者,如辦公用品、燃料零星用品等。〈2〉非消耗性物品:指質料較固,不易耗損,使用期限不及兩年或金額在新台幣一萬元以下者,如器皿、窗簾、什項用品等。參、進行採購一、財產與非消耗性物品一經買入即由總務處登帳管理,進行標籤黏貼,再發由使用單位使用保管,各處室、單位仍應列帳(財產帳卡及物品帳卡)管理,俾便盤點及交接。二、消耗性物品經請購買入後送物品保管人驗收及保管,領用人請前往簽領。肆、保管維修物品保管人,對所保管物品,應隨時檢查數量及盡簡易維修之責。無法維修時請填修繕單由事務組送修。廠商維修無效時則依照下列「廢品之處置」進行報廢。伍、盤點一、各處室、單位除每月根據帳簿確實盤點外,應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由該單位主管與事務檢核小組進行盤點紀錄。盤點時請事先準備好「財產帳卡及物品帳卡」。二、盤點時若發現財產或物品遺失,請提出證明並補具報廢單。若無法提出時,保管人應付賠償之責。陸、移交一、保管人員如調離職務時,應填具「移交清冊」,由單位主管及事務檢核小組盤點交清。若有遺失保管人應付賠償之責。柒、廢品之處置一、財產有其使用年限,若不堪使用損壞請填具請修單報修,無法修理請填報廢單,依相關法令處置廢品。二、消耗性物品一經領用,即作消耗登帳,不必再行報廢。三、非消耗性物品損壞不堪修復,得填具報廢單申請報廢。四、物品報廢,應由有關單位或指定人員詳細查核是否實在。捌、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者,得參照事務管理手冊辦理之,並經校長公佈後實施。事務組:總務主任:校長:桃園縣大園鄉菓林國小財產帳卡使用人:_______________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_置入日期財產編號品名型號數量單價備註注意事項:1.各單位請依本校財產及物品管理辦法執行。2.經確認可報廢後,請將此表送至事務組核「報廢章」及「職名章」才算完成報廢程序3.盤點時請提出帳卡供事務檢核小組核對。4.本卡請列入移交作為財產及物品管理之離職手續。桃園縣大園鄉菓林國小物品帳卡使用人:_______________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_置入日期品名型號數量備註注意事項:5.各單位請依本校財產及物品管理辦法執行。6.經確認可報廢後,請將此表送至事務組核「報廢章」及「職名章」才算完成報廢程序7.盤點時請提出帳卡供事務檢核小組核對。8.本卡請列入移交作為財產及物品管理之離職手續。大園鄉菓林國小非消耗性物品收發分類帳中華民國年度單位:_________收入發出品名月日數量單位價格金額月日數量具領人備註承辦人:相關處室主任:事務組長:總務主任:校長:桃園縣大園鄉菓林國小盤點紀錄章日期保管人:單位主管:事務檢核小組:桃園縣大園鄉菓林國小財產及物品報廢單所屬單位:中華民國年月日財產編號名稱規格特徵單位數量使用時間使用年限報廢原因審核意見申請人:保管人:相關處室主管:監驗人:總務主任:校長:桃園縣大園鄉菓林國小財產及物品移交清冊使用人:_______________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_置入日期財產編號品名型號數量單價備註移交人:單位主任:事務組:總務主任:校長:注意事項:9.移交清冊請由移交人填寫,一式兩份。新接任人、總務處各存一份。10.核章時請連同「財產」及「物品」帳卡一同送件,俾例核對。已經報廢之項目不必再填入移交清冊。4.本卡請列入移交作為財產及物品管理之離職手續。
本文标题:桃园县大园乡菓林国小财产及物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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