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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版)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来自模塑科技基本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架构及管理模式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架构,理顺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二财务管理架构图公司总部总经理授权财务总监负责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总监下辖总部财务部,负责总公司财务战略规划、资金管理,财务预算、计划与分析,会计核算、报告与财务信息披露、财务监督和考核、资产管理以及其他综合职能等。总部财务部设总部财务经理、副经理和资金助理。总部下属子(分)公司财务经理和物流副经理由总部财务部委派,并对总部财务部负责。子(分)公司财务部根据自身情况可设总帐会计、应收应付会计、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来自图一:总部财务系统组织结构图子公司财务经理总帐会计应收、应付会计出纳管理会计图二:子(分)公司财务部结构图三会计人员任职条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否则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四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原则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来自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总部财务经理、资金主管、子(分)公司财务经理、总帐会计、应收应付会计、管理会计及出纳。2.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凡涉及收付、结算及登记的财务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操作和复核岗位相分离),以起到互相牵制、互相制约的作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轮岗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以利于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防范财务风险,不断提高业务素质。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总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五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来自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六会计负责人委派制会计负责人委派制的委派对象主要是子(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和物流副经理;管理体制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由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人选,报请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统一委派各公司财务经理。委派的财务经理与子(分)公司相分离,对委派人员的工资、奖励、福利等由总公司统一发放;组织关系、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后续教育、业绩考评等由总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来自委派的财务经理,对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贯彻和实施总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与各项财务政策,对有损总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总公司财务部报告,同时通知子(分)公司总经理,全面承担派驻公司的财务工作。委派的财务经理对其任职期间的财务工作承担直接责任。1.人事待遇管理人事待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谁委派、谁管理”。子(分)公司财务部经理、物流副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聘任、续聘或解聘,决定其应享有的工资薪金、福利待遇、奖金、荣誉等;2.报告制度为确保委派人员职责到位,充分发挥应有职能,派出的财务人员均应向其委派机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委派机构报告其职责履行情况。财务部经理和物流副经理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两种。定期报告应全面地报告任职单位遵守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情况,财务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派出单位产品库存管理、废品处理、库存商品统计、财务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等。定期报告应于每年年中和年末以工作报告的形式向总部财务部提交。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则是指财务人员应及时地向委派机构报告任职单位所发生的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长期发展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经济业务事项,如重要资产的处置、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的重大来自调整等,以便将财务人员派驻单位在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变化处于严密、及时监控之下,及时预警、防患于未然。七会计人员的任免、任期与轮换1.主要财务经理的任免程序:财务总监由总公司董事会任免;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任免;委派财务经理和物流副经理由总公司财务部提名,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任免;子(分)公司财务人员的任免,由子(分)公司财务部经理提名,子(分)公司财务部任免;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书。2.任期与轮换子(分)公司财务经理、物流副经理的任期一般为两年,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轮换。总部和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轮换制。在同一岗位上,所有会计人员每两年轮换一次。八子(分)公司财务的权限1.公司下属子(分)公司财务可以在经审批的财务预算范围内进来自行财务管理,同时还应受到下列规定限额的限制。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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