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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2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精神团结拼搏敬业务实抢前争先开拓致远3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守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谦虚谨慎举止文明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心集体服从领导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工作高效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奋发向上勇于进取4目录行政与经营篇【第一部分公司章程】【第二部分1、机构示意图2、部门职能3、岗位职责【第三部分1、会议管理办法2、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3、部室工作守则4、公文管理规定5、印章管理规定6、档案管理规定7、信息管理规定8、保密规定9、议事督办规定10、文印管理规定12、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3、关于接待司法机关办案有关事宜的暂行办法14、OA系统管理办法【第四部分1、人事管理办法2、工资管理办法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4、员工考勤管理办法5、临时用工管理办法6、聘用人员管理办法7、员工培训管理办法8、员工退休管理办法9、员工工伤管理办法【第五部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1、务会计制度2、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办法3、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54、差旅费管理办法5、审计工作制度6、会计人员工作规则7、会计档案管理办法8、借贷担保管理办法【第六部分经营管理1、经营计划管理办法2、投资管理办法3、统计管理办法4、经济合同管理办法5、子公司管理办法6、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第七部分开发项目前期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八部分房地产开发工程施工管理】1、工程管理规则2、建筑工程管理办法3、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4、开发工程甲供才(设备)管理办法4、开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5、房地产项目验收、交接及维修管理规定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九部分1、房屋售价管理办法2、销售计划统计管理办法3、售楼部业务员管理规定4、销售财务管理办法5、房屋租赁管理办法6、商品房权证办理程序及资料管理办法7、商品房销售订金及转让手续管理办法【第十部分物业管1、物业管理办法2、维修基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一部分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及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二部分1、办公用品管理规定62、车辆管理规定3、公司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规定4、小会议室管理办法5、员工食堂管理规定6、办公大楼房屋及机电设备设施维护管理规定7、清洁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三部分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党群工作篇【第一部分党群组织机构框架图】【第二部分1、党委工作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2、党委工作制度3、组织工作制度4、干部管理工作制度5、宣传工作制度6、统战工作制度7、党务会议制度【第三部分1、纪委工作部门职能及纪检监察岗位职责2、纪检监察工作制度3、廉政建设责任制4、廉洁自律若干规定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6、党内民主监督制度7、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8、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9、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员工报告制度10、效能监察暂行办法11、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守则【第四部分1、工会职能与工会委员岗位职责2、工会工作制度3、工会财务管理制度74、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第五部分1、团委职能及团委委员岗位职责2、共青团工作制度8行政与经营篇9第一部分公司章程10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第二条企业集第三条英文名称:WUHANBRIDGECONSTRUCTIONGROUPCORPORATIONLTD.公司注册地址:中国武汉市汉口台北路106号;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955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第四条公司宗旨: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发展相关产业,触及朝阳产业,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为把武汉建设成第五条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第六条公司依照《工会法》设立工会,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第七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第二章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第八条兼营: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百货销第九条公司的经营方式:投资开发、联营、合资合作、组织生产、商业第三章股东第十条11住所:中国武汉汉口台北路106出资额:人民币叁亿捌仟柒佰伍拾玖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8%)住所:中国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出资额:人民币柒佰玖拾壹万元(占总出资额的2%)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是公司的产权所有者,所有股东按其出资额依章程享有第十二条(一)按其出资额分配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二)按规定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选举权、表决权,享有被选举权;(三)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四)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三条(五)向公司提供法人(个人)身份证明和住址资料,如有变动及时告知本(七)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提12(八)维护公司合法权利,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权益的一切行为。第四章股东会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五条(八)对公司增(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第十六条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第十七条股东会对本章程十六条以外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了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章董事会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13第二十二条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第二十三条(一)(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书第二十八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第三十条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第三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处是董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协助董理长处理董第三十二条1234、董事会闭会期间,执行董事会决议,行使董事会权力,处理董事会权限145、签署处理或委托他人签署处理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应由法人代表处理的67第六章监事会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第三十四条监事从公司股东和职工中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任监事。第三十五条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三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和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三十七条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监事会会议,签署以监事会名义发布的文件;2、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八条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公司的组织机构既行使管理公司内部事务的职能,同时行使协调和管理整个集团事务的职能。第三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第四十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15(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八章集团层次第四十一条根据有关规定,集团由核心企业、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挂靠企业组成。(一)核心企业: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二)全资企业:武汉桥建汉川水泥厂。(三)控股企业:武汉桥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桥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参股企业:武汉德利彩印有限公司(五)挂靠企业:武汉市江汉桥梁经济发展公司。第九章集团成员单位的管理第四十二条集团核心企业在企业集团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外代表企业集团,其职能是:(一)制定集团的发展战略;(二)投资决策、资金融通、资金运作;(三)对其全资、控股企业实行监控和管理。第四十三条集团核心企业对全资、参控股企业按所持股份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集团核心企业对全资子公司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委托经第四十四条核心企业对控股企业实行控股经营,即作为控股股东向控股企业委派董事长和董事,实现对控股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四十五条核心企业对参股企业的管理,按其所持股份,通过向参股企第四十六条核心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对挂靠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16第十章集团成员单位的权利第四十七条集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根据需要选派代表参加集团会议;(二)享有企业法人独立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及国家给予集团的优惠政策;(三)优先参加集团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及开展其他业务合作;(四)可按规定向集团申请提供财务服务,包括资金融通、拆借、财务担保、咨询等;(五)经审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集团的名义,从事对外贸易活动;(六)优先享有集团提供的各种国内外市场、商情、经济、生产、金融等信息;(七)享有集团声誉和应得利益的权利;(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八条集团成员承担以下义务:(一)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二)接受集团的统一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三)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报告经营管理情况等;(四)积极参加集团的共同行动和集团成员间的协作、配合,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积极为集团整体利益和发展作贡献;(五)集团成员在其经营范围内,积极向其他成员提供经营业务的优惠便利条件;(六)维护集团声誉,不损害集团利益,不侵害其他成员企业的利益;(七)按规定向集团缴纳各种费用;(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章参加或退出集团的条件和程序第四十九条凡集团核心企业新发展的控股和参股企业,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均可提出书面申请,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可加入企业集团。第五十条集团核心企业兼并的企业,自兼并之日起自动成为集团成员。第五十一条集团成员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退出集团:(一)核心企业所持的股权已全部出让;17(二)企业被依法撤销;(三)企业破产。第五十二条集团成员如退出集团序列,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审核批准后,办理有关退出手续。第十二章集团名称的使用第五十三条集团的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其企业名称可冠以“武汉桥第五十四条凡已退出集团的成员单位,其名称不得再使用有关集团的字第十三章财务与会计制度第五十五条集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按《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执行。第五十六条集团成员企业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及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按规定呈送生产经营、财务等有关报表,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真实,手续齐全,呈送及时。财务会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集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并依据本章程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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